早前有人在社交平台發文表示,因向港鐵職員講粗口而收到「違反香港鐵路附例通知書」,警告再犯就會被罰款。原來根據現行的《香港鐵路附例》,還有許多看似可行,甚至你可能曾犯過而不自知的行為,同樣被禁止且可被處罰。
今期「法律 101」與大家細看在港鐵範圍內,有哪些行為可能觸犯法例。
早前有人在社交平台發文表示,因向港鐵職員講粗口而收到「違反香港鐵路附例通知書」,警告再犯就會被罰款。原來根據現行的《香港鐵路附例》,還有許多看似可行,甚至你可能曾犯過而不自知的行為,同樣被禁止且可被處罰。
今期「法律 101」與大家細看在港鐵範圍內,有哪些行為可能觸犯法例。
2021 年 8 月 30 日近凌晨時分,1 名違規使用長者八達通的男乘客於港鐵柴灣站 E 出口附近,與檢查車票的港鐵職員爭執,職員即場報警。該男子涉沒有遵從告示等,違反《香港鐵路附例》,暫委裁判官郭子丰周一(16 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裁定其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裁決時指,作供的港鐵職員有誇大之嫌,或有時顯得含糊閃爍,無法回答準確的時間、距離等,認為其供詞「不可靠」、「不可信」,相反被告於爭執期間表現冷靜理智,也有即場繳付違規使用長者卡的 500 元罰款,以及配合警方、出示自己的身份證,認為控方不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推論被告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