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旬保安員被指 2020 年,在林卓廷 Facebook 專頁提及黎智英被控的帖文下留言,稱「如果能集結幾十萬人衝入警總,暫(斬)殺鄧炳強和幾個警察高層,佢地就不會有咁高氣燄了」等。他受審後被裁定煽惑傷人罪成,周三(7 日)於區域法院被判囚 5 個月。
法官李慶年指,被告的留言似乎是單一帖子,不足 36 小時內刪除,又指其留言明顯受林卓廷的帖文影響而發布,但不能說成被告沒主動發出留言。
法官又指,雖然被告的留言沒具體計劃,煽惑言論較為概括,但當時「正值紛亂的時期」,不同平台主張以暴易暴,會助長暴力氛圍,「這些暴力的鼓吹,一點都不能多,一點都不能讓它蔓延」。考慮被告調查期間合作,酌情減刑 1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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