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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油麻地|14人被裁定暴動罪成 官拒納被告供詞、據環境證據推論蓄意留守

11.18油麻地|14人被裁定暴動罪成 官拒納被告供詞、據環境證據推論蓄意留守

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封理工大學,大批人士「圍魏救趙」,213 人在油麻地碧街一帶被捕,分拆成多案審理。其中 15 名案發時 14 至 24 歲的被告被控暴動,一人早前認罪,其餘 14 人不認罪受審,周六(9 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全部罪成。

他們須還押至 9 月 26 日求情、 10 月 4 日判刑,待為 5 名現 18 至 19 歲的被告索取教導所報告,其餘被告則索背景報告。

本案 14 人均沒直接證據指控其參與暴動。暫委法官劉綺雲拒納數名被告及辯方證人的供詞,並指考慮各人被截停時衣著、攜示威者裝備等,認為唯一合理不可抗拒的推論是各人是蓄意留守現場,從而支持及鼓勵其他示威者,是有意圖參與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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