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10 月 1 日,警方反對民陣在港島發起「沒有國慶,只有國殤」遊行,並在發生衝突後出動水炮車驅散示威者。13 人被捕,「踢保」後再被捕,其中兩男被控暴動、拒捕,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
案件周五(3 月 1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求情,辯方指被告並非積極參與者;又指同意案情嚴重,但與相關案對比,理大暴動較本案「瘋狂」,而被告亦不涉投擲汽油彈等行為。辯方亦申請取回羽毛球拍證物,控方反對,官押後處理。兩被告續須還押至 3 月 8 日判刑。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2019 年 10 月 1 日,警方反對民陣在港島發起「沒有國慶,只有國殤」遊行,並在發生衝突後出動水炮車驅散示威者。13 人被捕,「踢保」後再被捕,其中兩男被控暴動、拒捕,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
案件周五(3 月 1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求情,辯方指被告並非積極參與者;又指同意案情嚴重,但與相關案對比,理大暴動較本案「瘋狂」,而被告亦不涉投擲汽油彈等行為。辯方亦申請取回羽毛球拍證物,控方反對,官押後處理。兩被告續須還押至 3 月 8 日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