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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聖約翰分區總監督認助夫虛報辦急救課程、騙4800元導師費 判160小時社服令

前聖約翰分區總監督認助夫虛報辦急救課程、騙4800元導師費 判160小時社服令
一對六旬夫婦被指以虛假文件,隱瞞利益衝突及企圖騙取香港聖約翰救護機構的導師酬金,兩人早前承認企圖欺詐等共 8 罪。丈夫於 2021 年 12 月 30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 240 小時社會服務令,妻子因在還押期間被列為密切接觸者,未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等,保釋至周五(20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判刑,最終兩項控罪各被判 160 小時社會服務令,同期執行。

裁判官劉淑嫻考慮被告早早認罪,其聖約翰教席亦被剝奪,重犯機率低,加上早前的還押對被告有震懾作用,接納辯方的背景報告,判處社會服務令。裁判官強調是次刑罰不輕,警告如社服令期間表現不佳,法庭可將案件發還重審。裁判官引述被告背景時指,被告之前是小學教師,曾擔任聖約翰新界總區行政分區總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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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醫管局急症訓練中心總監涉虛報辦急救課程、騙6400元 認罪判240小時社服令

前醫管局急症訓練中心總監涉虛報辦急救課程、騙6400元 認罪判240小時社服令
一對六旬夫婦被指以虛假文件,隱瞞利益衝突及企圖騙取香港聖約翰救護機構的導師酬金,兩人早前承認「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企圖欺詐等共 8 罪。兩人還押至周五(30 日),首被告,丈夫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 240 小時社會服務令,妻子則因早前被列為密切接觸者,未及完成背景和社服令報告,押後至明年 1 月判刑,獲准保釋候判。

裁判官劉淑嫻指被告有計劃、深思熟慮,不接納辯方解釋被告是不小心下犯案。但考慮被告有良好的家庭和工作背景,加上曾還押,已具震懾作用,因而採納感化報告建議,判處最高時數的社會服務令。裁判官引述被告背景時指,被告曾任職醫管局急症科訓練中心醫學總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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