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李家超周二(2 日)宣布將成立由法官主持的獨立委員會,審視宏福苑起火及迅速蔓延原因。特首辦其後補充指,委員會運作類似 2003 年屯門公路、2018 年大埔公路車禍的調查(見另稿)。翻查資料,就兩宗事故所成立的委員會,均沒傳召等法定權力。
曾任監警會、證監會主席的資深大律師梁定邦接受《法庭線》訪問指,若委員會的目的是審視制度,「冇權力嘅委員會係 OK 㗎」;但若目的包括問責,則可能遇上困難。他解釋,獨立委員會沒法定權力,無法保障證人不會因作供而須承擔法律責任,變相即使他肯作證,亦未必願意如實交代,「我唔想講,我想保持沉默,咁普通法係可以保持沉默」。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