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卓廷與另外 6 名「非白衣人」,被裁定 721 在元朗站大堂暴動罪成,被判囚 2 年 1 個月至 3 年 1 個月,7 人提出上訴。司法機構網頁最新顯示,上訴庭排期明年 2 月初處理申請,屆時距離案發已逾 7 年半。而若被告獲得獄中減刑三分一,料除林外其餘 6 人今年內出獄。
此外,網頁只列出其中 5 被告即林卓廷、庾家豪、陳永晞、鄺浩林及楊朗為上訴案的訴訟方,意味其餘兩人即葉鑫昇與尹仲明或已退出。律政司回覆指,「案件現時只涉及 5 名申請人的上訴許可申請」。至於被判囚 7 年的「白衣人」王志榮,刑罰上訴聆訊排期今年 12 月中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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