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司機陳輝旺 2012 年和乘客爭執,被警員拘捕時疑被「箍頸」,其後頸椎移位致全身癱瘓,留醫一個月後死亡。死因庭周二(24 日)進行第 15 日研訊。
代表警員林偉榮的大律師謝祿英,向時任伊利沙伯醫院骨科醫生黃振江提問,稱是否可以合理預期,若陳輝旺頸椎脫位「應該會識得講畀醫生聽」,又舉例指若打籃球「篤魚蛋」,應可指出手指關節痛。謝祿英一度與醫生庭上交鋒,謝提及「似乎醫生有一個好強烈嘅既定結論」,黃則回應「定係你有?」及後謝再提出,若陳當時頸椎脫位,「有好大機會識得講畀醫護人員聽」,黃同意。代表醫管局的大律師馮國礎則提出,陳可能患有譫妄,並問到若患有譫妄的病人,是否有能力指明哪個身體部位痛,黃指未必會。
庭上傳召時任衞生署高級醫官高永富。高撰寫的驗屍報告指出,兩個導致死亡原因為「支氣管肺炎」及「頸部受傷導致長期臥床」。高指,頸部創傷離解剖時間有一個月之久,亦有醫療介入干擾,無法確認頸傷是否於 11 月 11 日的襲擊造成。研訊周三續。
第 14 日研訊|醫生曾施「顱骨牽引術」助頸椎復位 警員代表問會否致頸部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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