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蔴地街坊會學校一名家長為特殊教育需要(SEN)孩子入稟區院,控告該校、校長及教育局,指校長以局方沒提供 SEN 支援為由,拒絕其孩子繼續就讀,做法涉違例。家長去年底再以傳票向法庭申請,要求讓孩子轉回原校。聆案官拒絕,令家長支付校方訟費。
區院周四(2 日)處理家長的訟費上訴,她強調事件肇因是校長逐其孩子出校,不應由她負擔訟費,而其家庭已因事件陷經濟困難。官押後至 7 月 2 日之前頒決定。庭上透露,孩子事後被安排至沒提供雙語授課亦沒 SEN 支援的學校,現沒繼續上課,前後失學逾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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