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獲教育局撥款的非政府機構「扶苗關注協會有限公司」及「校聯支援協會有限公司」,分別遭律政司司長於區院及高院入稟追討款項,涉款逾 114 萬元及 479 萬元。
根據入稟狀,教育局曾發信,要求兩機構歸還未動用的撥款不果。
翻查資料,扶苗關注協會曹姓董事的丈夫,為校聯支援協會有限公司董事,該名何姓男子因涉申請教育局撥款時,誇大功課輔導班導師的時薪,遭廉署起訴串謀詐騙等罪。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曾獲教育局撥款的非政府機構「扶苗關注協會有限公司」及「校聯支援協會有限公司」,分別遭律政司司長於區院及高院入稟追討款項,涉款逾 114 萬元及 479 萬元。
根據入稟狀,教育局曾發信,要求兩機構歸還未動用的撥款不果。
翻查資料,扶苗關注協會曹姓董事的丈夫,為校聯支援協會有限公司董事,該名何姓男子因涉申請教育局撥款時,誇大功課輔導班導師的時薪,遭廉署起訴串謀詐騙等罪。
47 歲 NET 女教師(母語為英語的英文教師),報稱 2021 年獲福榮街官立小學聘用後,親自向校方遞交個人履歷,但對方其後以「程序失誤」為由拒聘,稱按教育局「內部政策」,校方只可從局方取得她履歷,而非她本人。女教師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挑戰決定。法官高浩文 2022 年 5 月裁定她勝訴,並批評一項沒有明文記錄的政策,「是否稱得上存在」。 事隔約半年後,法官再就賠償金頒下判詞,下令教育局向女教師賠償逾 69 萬港元,並批評局方在處理賠償金的過程中,對女教師「非常寒酸」(very shabbi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