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大火聽證會周三(15 日)踏入第 12 日,聚焦起火時警方與消防接聽求助者來電的安排,有個案等候 15 分鐘才接通,甚至一度中斷。會上播放錄音,有居民指被困於單位內,警方接線生五度問是否需轉駁消防,最後未有轉駁,稱「有需要再打嚟啦」,住戶終罹難。副消防總長黃思律同意,接線生應即時轉駁消防,確認做法「唔應該」。
委員陳健波問及,有市民關注為何不要求內地消防員協助,黃透露同事曾提出廣東省邊境有 100 名消防員候命,詢問需否尋找他們協助,但他認為當時現場有足夠人手及消防車,加上內地系統與香港不相容,形容「我哋未 ready 叫內地幫手」。
陸啟康:就有人拒作供 稍後交代處理方法
聽證會一開始,委員會主席陸啟康表示,留意到「報章有聲音」指,因個別人士拒絕到場作供,有人要求委員會向行政長官建議,把委員會改為法定調查委員會,以便傳召證人作供。
陸啟康指,委員會知悉情況,將來會詳細向公眾交代處理方法,又指調查涉及策略,過早交代策略,非恰當及聰明做法。他強調,調查公開進行,現時方向亦「非常理想」,希望公眾相信委員會調查全面。

副消防總長:警方轉駁求助電話後 消防須再核實住址
副消防總長(行動支援及專業發展)黃思律供稱,消防通訊中心共有 30 條線,最多同時處理 30 宗求助。惟大火當日收到大量求助,消防處長遂要求他到場加強溝通,成立特別支援中心,動員 80 人增設 18 條線,主要處理回撥(Call Back)程序,即重新聯絡已掛線的求助者。
他解釋,報案一般先由警方接聽,得悉是火警便會轉交消防通訊中心,由警方、求助者及消防三方通話。 在大火當日,消防共接獲 373 宗求助個案,大部分由 999 報案中心轉駁至消防。
委員會代表資深大律師杜淦堃指,根據警方守則,警員接聽電話知悉火警後,不應再細問火警位置及報案人身分,但在宏福苑事件,求助人向警方提供資料後,轉駁消防時須重複交代,或會感驚慌、構成壓力。
黃認為,兩方核實地址的做法,非「一朝一夕」形成,指即使警方取得資料,消防亦不能完全信賴,「我都寧願花多少少時間拎正確資料,好過草草了事去錯地方。」
杜淦堃指,警方報案中心可同時處理 207 宗求助,惟消防通訊中心最多只能同時處理 30 宗求助,以至個案轉駁至消防時出現「樽頸位」。黃同意即時轉駁屬「最完美情況」,但當日有部分求助需等候。

部分求助等候 15 分鐘 黃同意需改善
杜續指,有部分求助須等候 15 分鐘才接通。黃指宏福苑大火﹐接駁至消防的平均等候時間為 58 秒,「目標係越快越好」,一般需約兩分鐘索取資料。
杜關注,通訊中心工作指引提及,不應用多於 1 分鐘索取資料。黃回答,指引非「鐵板一塊」, 1 分鐘是目標時間,甚至應短過 1 分鐘,但非硬性指標。
他提到,宏福苑大火「史無前例」,當日火勢迅速蔓延,求助者可能「連邊座都唔清楚」,或由其他人協助致電,花不少時間釐清資料,同時要考慮求助者表達能力、驚慌程度,接線員亦要安撫對方,但他同意需適時調整訓示。
他又指,如最終未能將個案接駁至消防,警方會以傳真或電郵方式,把求助人資料轉交消防;如求助人斷線,無法等候消防接聽,警方則會口述轉達資料。黃強調,同事「好急切想早一秒聽好多電話」,但當日已用盡所有資源。現在回看,認為無論是人手、硬件、技術都需改善,提高運作能力。

居民被困廁所終喪命 曾報警接線生沒轉駁消防
會上播放報案錄音,其中一段為宏昌閣 17 樓女住戶在下午 3 時 6 分稱:「我依家喺廁所,出唔到去,太多煙喇」,接線生問「點解出唔到嚟廁所?你喺廁所咋嘛?」,現場嘩然。他表示消防已到場灌救,再五度問「你需唔需要駁去消防?」,最終表示「你有需要再打嚟啦」。
對話節錄如下:
女聲:呢度係宏福苑宏昌閣,有好大煙,由我門口走入嚟⋯火燭
警:消防到場灌救緊㗎喇,你有冇即時危險,需唔需要消防帶你走?
女:我依家喺廁所,出唔到去,太多煙喇
警:咁你需唔需要消防幫手呀?應該一樓燒著棚架嗰啲
女:棚架燒著呀一樓⋯我唔知呀,啱啱瞓醒咋
警:你淨係答我,你需唔需要駁去消防?搵消防帶你走?
女:我依家喺廁所呀,好多煙攻入
警:你淨係答我,需唔需要消防帶你走
女:依家出唔到嚟
警:點解出唔到嚟廁所?你喺廁所咋嘛?
女:門口太多煙黑晒睇唔到
警:你住幾多樓?
女:我住 17 樓
警:咁你需唔需要消防過嚟呀?
女:佢依家唔係救緊咩?
警:係呀,佢救緊㗎喇
女:哦,一樓棚架著火,哦,咁我閂晒啲窗
警:你有需要再打嚟啦
杜指,此求助電話最終沒轉駁至消防,住戶罹難。他指出,接線生不應問需否接駁消防,這不應由求助者決定,而求助者亦不會知自己是否危險;黃同意應即時轉駁消防。杜再問,此通話的處理手法是否不理想?黃指「以我經驗以往冇聽過,就住呢個個案係唔應該。」
另一錄音顯示,一名男子在晚上 9 時 22 分報案,指一名長者被困宏盛閣 2802 室,「我學生話佢阿爺有哮喘,裡面應該得返佢爺爺喺裡面」。接線生回應:「幫你通知消防」。
杜淦堃指,消防於該報案通話後 50 分鐘,才於現場經另一渠道接獲求助。該名長者翌日凌晨 4 時 30 分被救出,送院傷重不治。黃認為,警方應把通話轉駁消防,因資料與救火救人相關,認為可探討將求助直接駁至警方及消防。

副消防總長:通訊中心同事難以掌握現場情況
會上播放一個於下午 4 時 38 分的求助錄音,有男子稱宏道閣起火,消防通訊人員問:「點解會去宏道閣嘅?唔係宏昌閣咩?」男子提及其妻子可能在單位內。
杜指,報案人妻子最後獲救,理解現場情況混亂,但錄音顯示通訊中心同事無法掌握現場情況。黃解釋,通訊中心同事面對「四面牆壁」,其消息來源便是求助電話,難以要求通訊人員準確掌握情況。
杜淦堃再問,消防回撥指引包括向被困者提供意見,是否適用於首次接線?黃思律指,同事要衡量給予意見,或讓前線同事救援較好,「依家睇返,同事一定有嘢可以做得好啲」,但不應規定接線人員如何表達、將指引「寫死」,否則會失去彈性。
黃強調接線人員並非「播音機」,「大狀你今日問我,我都覺得唔應該寫落去」。杜再指,在指引提供建議,並非等於「寫死」?黃同意。
黃:通訊中心同事不應指示市民疏散
杜淦堃另提及,起火當天下午 4 時 10 分 ,消防於現場決定要全面疏散居民。黃思律確認,接線人員不會着求助者即時離開,因不知外面情況。
杜追問,接線同事可否建議尚未受波及的大廈居民及早離開?黃不同意,指在其中一座大廈的逝者,很多都在公眾地方尋獲,「就算今日處長同我講,已經做緊全面疏散,(要求居民)唔理三七廿一執埋啲嘢出門口走,我都會同處長講,唔應該咁樣做」。
主席陸啟康表示,假如火勢蔓延至宏志閣,「遲咗走都好大件事」,如未被火勢波及的大廈,是否應呼籲離開?黃指前線同事會考慮,但重申通訊同事不會向報案人給予相關意見。
黃:系統不相容 未 ready 叫內地幫手
委員陳健波另問及,社會爭議竹棚或鐵棚較好?黃指,自己不是建築專業,但在救火角度各有特點,如竹棚可燃,鐵棚在高溫下則會影響結構,不能一概而論。
陳再指,有人關注應否尋求廣東省深圳消防員協助。黃透露,起火當天晚上 10 時,同事曾表示廣東省邊境有 100 名消防員,詢問需否尋求他們協助。黃表示,當時現場已有 980 名消防員、擺滿消防車,亦未用盡香港消防資源,認為人力足夠,加上內地技術工具、系統及呼吸輔助工具與香港不相容,對方亦不熟悉香港消防系統。例如香港求救訊號為「Mayday」,內地則使用普通話「呼救」,形容「我哋未 ready 叫內地幫手」。
黃:直升機擲水彈或令棚架倒塌
會上再就外界關注的救火方式提問,黃思律指無人機負重有限,本身不耐熱、不可飛近火場,以及產生強勁氣流,將煙吹入單位,效果如「煽風點火」。至於以直升機投擲水彈,黃指水彈會令搖搖欲墜棚架倒塌﹐或導致更多傷亡,而且亦無法把水投入單位,無助撲滅單位火勢。黃又指,即使人員向單位射水可降溫,所形成的水蒸氣可能「淥熟」單位內人士,或令人呼吸道腫脹,更為危險。

針對消防雲梯高度,黃思律指現時本港消防處的雲梯最高 50 米,射水可達 20 樓,但重申不能依靠外圍滅火,仍需依賴其消防系統及內部滅火。他舉例指,深圳都有一架 100 米高的鋼梯車,但礙於香港的物理限制沒能使用。
黃特別提到,就着今次火災,他不時思考如何改善,自己本身是災難應變隊,「有時都好抱歉,我哋做嘅嘢都好有限,我哋都係血肉之軀」,重申應該從預防入手。

警務處傷亡查詢中心主管:31 宗個案無法追查
警方於起火當天下午 5 時許成立傷亡查詢中心,主管總警司曾淑賢會上指,對上兩次成立是 2018 年大埔公路巴士意外、2012 年南丫海難,讓市民了解死傷者情況。中心的工作包括接聽市民電話、排查等,並在確認市民安全、受傷或離世後告知查詢人,再安排透過相簿認人。
曾指,在所有查詢個案當中,確認 166 人去世,另有兩名死者家人沒聯絡中心、37 人受傷、184 人安全、31 人在大火前已去世、6 人已離港,31 人個案資料零碎、無法追查,例如有市民不肯定親友是否住宏福苑。
她提到,中心接到其中 5 宗個案,未有直接致電 999,包括提及其貓隻受困、或有人從網上得知有人受困,中心會把資訊通知總區同事處理。杜提到,中心於當天下午 6 時 41 分收到有人查詢一名姓白女子,消防則於晚上 7 時 39 分才接獲相關的宏泰 1701 室求助個案,可見有部分查詢個案可能先向中心查問,當中心核實事件後再轉往消防一方;曾確認。
翻查資料,宏泰閣 1701 室居民白瑞蓮因拍門通知鄰居離開,最終離世。

DVIU 主管:未能證死者多於 168 人
警務處災難遇害者辨認組(DVIU)主管鄭嘉俊供稱,辨認組動用 605 人,負責在災難現場尋找死難者遺體,交由法醫辨認身分。在是次大火,辨認組最後找到 168 名死者。鄭提及,該組共 5 次出動,終尋回所有報失人士,包括翻開單位中瓦礫,以筲箕在灰燼中尋找碎骨同牙齒,以確認死者身分。
杜淦堃指,坊間關注死亡人數或多於 168 人?鄭指,未能證明死者多於 168 人,強調「我哋每一寸地方都會搜尋」,確保不會遺漏。

旁聽居民:報案中心接線生應作供解釋
就會上播出 999 報案錄音,顯示有接線生 5 度問報案人是否需轉駁消防,到場旁聽的宏盛閣居民何小姐質疑對答延誤救援,「明明嗰個人可以早啲救得返,點解你要人哋已經話火燭、好大濃煙、走廊又大煙,咁一定係火燭,你唔駁去消防局?」她又認為,該名接線生最後向報案人稱「你有需要再打嚟啦」,做法不當,認為相關接線生應到聽證會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