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幸彤指女性囚犯夏天須穿長褲 懲教政策屬歧視及違憲 獲批司法覆核許可

鄒幸彤指女性囚犯夏天須穿長褲 懲教政策屬歧視及違憲 獲批司法覆核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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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稟狀:鄒兩度要求穿短褲 懲教拒絕

司法覆核許可申請人為鄒幸彤,由大律師譚俊傑、劉晉安及梁麗幗代表;建議答辯人為懲教署署長。

入稟狀指,鄒幸彤於 2021 年 9 月 10 日起,還押於大欖女懲教所。根據現時政策,女性在囚者及還押人士,在夏天須穿著短袖上衣、與冬季衣物同款的長褲;男性在囚者及還押人士則可以穿著短褲。

2024 年 7 月 26 日,鄒幸彤詢問兩名福利官,可否穿著短褲或其他較薄的下衣,兩人均表示不可以。同年 8 月 1 日,鄒幸彤再向另一名福利官提出穿短褲,福利官表示會向上級回報,由上級考慮其申請。

同月 13 日,該福利官向鄒幸彤解釋,女性囚犯因年齡變化及皮膚敏感,必須穿長褲。鄒建議讓有特殊需要的人士,自行選擇穿長褲,惟福利官或懲教人員沒再回覆。

入稟狀指懲教政策違法及違憲

入稟狀指出,懲教署的政策違反《基本法》、《人權法》、《性別歧視條例》及《監獄規則》,並引天文台數據,指香港每年酷熱天數超過 50 天,署方沒有充分考慮,女性囚犯在夏季極度炎熱下的需求,要求法庭宣告政策違法及違憲,下令撤銷或修改相關內容。

HCAL1528/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