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黎智英供稱《蘋果》反對暴力及港獨 「主張港獨是一種陰謀」

黎智英案|黎智英供稱《蘋果》反對暴力及港獨 「主張港獨是一種陰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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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控方指控黎智英與多國政治人物有聯繫,黎供稱曾與美國時任副總統彭斯見面,但「不敢叫美國副總統做任何事」,僅希望對方為港發聲、支持香港,沒要求對方作出實際行動。黎又指,他曾與前港督彭定康見面,但不敢認為兩人是朋友;與當時的台灣總統蔡英文見面,亦只屬「公關見面」,沒有特定議題。(見另稿

黎以天主教形式宣誓 
以英語作供

早上開庭前,現場持續下大雨,數十名市民通宵排隊輪候旁聽席。黎的家人、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以及多國駐港領事館亦有派員到庭旁聽(見另稿)。黎智英首日作供,亦吸引多間外國媒體採訪。

開庭後,黎身穿白恤衫、綠色冷衫及啡色西裝外套,在懲教職員押解下步出被告欄,走向證人枱,用左手舉起聖經以天主教形式宣誓,隨後開始以英語作供。

黎:辦報為傳遞自由信息 
《蘋果》反對暴力及港獨

辯方大律師關文渭負責主問,先談及黎的背景。黎在主問下供稱,他於八十年代創立服裝品牌 Giordano(佐丹奴),隨後出售公司、創辦傳媒。黎解釋,在六四事件後,認為辦報是傳遞自由信息的好機會,「因為當你擁有的資訊越多,所知道的越多,你就越自由。」黎形容,《蘋果》的核心價值包括法治、民主、言論和集會自由,亦是港人的核心價值。

黎續指,《蘋果》沒有編採政策,但反對任何形式的暴力,亦反對提倡港獨,形容「主張香港獨立是一種陰謀」,「因為人們只是想把我們引入陷阱。這從來不是現實,這樣的想法太瘋狂了。因此,我從不允許任何員工或報紙提及這個問題。」(The advocacy of independence of Hong Kong is a conspiracy because people just want us to get us into the trap. That was never a reality. That was too crazy to think about, that’s why I never allow any of our staff or the newspaper to mention about this.)他亦不容許寫手有港獨、台獨主張。

黎另確認,1995 年《蘋果》創刊社論〈我們屬於香港〉由他撰寫,當中提到「只要讀者選擇我們、支持我們的報道、認同我們的立場,那麼不管壓力有多大,我們都必定可以站立起來⋯⋯我們深信,習慣了自由的香港人,對不合理的禁制、不公平的對待一定不會啞忍,因為天生下來香港人便對自由熱烈追求。」黎確認文章代表《蘋果》原則,亦毋須訓練員工,因為員工亦是香港人,相信他們會遵守這些原則。

1995 年《蘋果日報》創刊號
黎智英(資料相片)
黎:不認為我有能力荼毒港人思想

控方在開案陳詞指,黎在社會動亂之際,以《蘋果》報道達成其政治議程(political agenda)、「荼毒易受影響人士思想」。黎庭上強調他沒有政治議程,又認為《蘋果》讀者是擁核心價值的香港人,不容易受影響,稱「我不認為我有能力僅透過我的文章,來荼毒或侵蝕港人思想」,亦沒有這個意圖。

張劍虹指 2014 後《蘋果》更關注政治
黎:因社運活躍才報道更多

辯方逐一引述《蘋果》高層的證供提問,指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供稱,《蘋果》於 2014 年之前主力娛樂新聞,2014 年後更關注政治。黎不同意,指他們一直支持爭取自由的運動。辯方展示 1997 年《蘋果》頭條〈七千人大遊街促平反六四〉。黎補充,2014 年後社會運動更加活躍,才會報道更多社會運動新聞。至於前《蘋果》副社長陳沛敏形容,黎在佔中後「喺社會運動企前咗」,黎則同意,但不認為自己屬「政治人物」。

陳作供時另提及黎「為人強勢」,「不認為自己有權說不」,黎則指不明白她為何有此想法,「我從沒告訴她不能拒絕」,又指著陳工作時非常有禮,從沒命令對方,而是問她是否願意這樣做。黎承認有「很強的個性」,但認為其管理風格並非強逼他人。

至於前主筆兼論壇版主管楊清奇指,在 2018 年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發表對華政策演講後,黎的政治立場變得激進。黎稱不解為何楊有此想法,稱「如果我是激進,我一直以來都是激進 (If I was radical, I was radical all along.)」。

黎另提及與各人關係,指與張劍虹僅同事、非朋友,二人不會談及私人事務;他與陳沛敏則既是朋友亦是同事。至於楊清奇,黎形容二人關係疏離,甚少見面。

2020 年 6 月 18 日《蘋果日報》25 週年報慶。(資料相片)
黎:「飯盒會」用作討論業務發展
非下達編採指示

控方指控黎透過「飯盒會」等渠道下達編採指示。黎庭上否認,指當時公司正由報紙轉型至網上,「飯盒會」用作討論業務發展、公司如何轉型等。黎智英強調不會干預編採工作,但確認曾就兩宗事件下達「編採指示」,包括指示張劍虹將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與美國時任副總統彭斯會面的新聞,「做到最大效果」,及指示張推出「一人一信救香港」行動。

辯方引述黎與張劍虹的對話,顯示黎曾發訊息著國際組不要針對特朗普。黎指,他並不視此對話為指示,只是建議。黎解釋,因為《蘋果》推出「一人一信救香港」行動,但又同時發新聞反對美國時任總統特朗普,會顯得不一致。而當時為關鍵時刻,實施《國安法》是言論自由的終結,希望特朗普出手阻止《國安法》通過。他認為在《國安法》下,言論自由岌岌可危,《蘋果》亦危在旦夕,無法再獨立營運,稱「隨後發生的事應驗了我的想法」。關文渭提醒,「忘記後續的事,這是一場關於政治的審判,並不是一場政治審判。」(Forget about the subsequent. This is a trial of politics but not a political trial.)

《蘋果》於 2020 年推「一人一信救香港」行動,呼籲市民寫信給時任美國總統特朗普。

至於指示張劍虹訪問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及要求《蘋果》印製 10 萬張「反送中」長幅,黎均認為不屬「編採指示」,提及前者是因為供相攝影師要求相片放頭版,他於是將相關訊息轉發陳沛敏,交由她決定。(見下表)

黎確認《國安法》實施後任集團主席
盼承擔公司責任

黎智英曾於 2014 年退出公司所有職位,至 2018 年重返公司。他解釋,因當時公司虧蝕,認為若自己不參與業務,公司便會破產。辯方提到,黎再在 2020 年 5 月擔任集團主席(executive chairman),黎確認此舉動與《國安法》即將實施有關,他希望承擔整間公司的責任。

及至 2020 年 12 月黎被捕及還押,張劍虹早前供稱到收押所探望黎智英時,黎稱「唔使怕﹐繼續做啦,好似照原來咁做。」黎庭上否認,指自己可能提到「不要失去初心或不要害怕」,但沒著同事「照原來咁做」,因當時《國安法》已生效,若他這樣說等同叫人「自殺」。

2020 年 12 月,黎智英被拒保釋須還押。

HCCC5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