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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時更新|黎智英國安案開審 首宗勾結外國勢力審訊

實時更新|黎智英國安案 首宗勾結外國勢力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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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4 囚車在警方車隊押送下離開法院

下午 4 時許,載著黎智英的囚車在警方車隊押送下離開法院。大批警員在場戒備,包括特勤、軍裝、便衣、傳媒聯絡隊。 囚車駛出一刻,有警方傳媒聯絡隊人員封住採訪區出入口,暫停記者出入,並要求採訪區內人士,待車隊離開後方可離開。

黎智英律師團隊離開法院,是日主要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就煽動罪的檢控時限陳詞。
16:06 大批傳媒等候黎智英囚車離開

囚車出入口有逾 20 名傳媒等候,警方架設鐵馬圍成採訪區,而在鐵馬與馬路之間,有一批身穿戰術背心警員,警方裝甲車「劍齒虎」亦停泊在附近戒備。

1530 散庭,周二(19 日)繼續
15:00 官問被告不在港可否提控

針對檢控時限,法官李運騰追問,假如該名被告不在香港,控方便無法提控?彭認為,應在立法時處理這問題,而非現在處理。

彭耀鴻另就《刑事罪行條例》第 11 條英文版的「begun」及「institute」字眼陳詞,表示兩個字眼沒有分別,應以黎智英被帶上庭一刻為準,才算是提出法律程序,重此如此計算,涉案文章已超出檢控時限。

14:30 黎智英身形消瘦

午休後,黎於開庭前再被帶入法庭,他亦向親友方向豎起姆指,隨後面露微笑送上飛吻。

12:49 休庭,下午 2 時半再續
12:30 彭耀鴻:煽動罪涉新聞自由法庭應寬鬆詮釋

彭強調,檢控期限(time bar)的爭議與法庭是否有管轄權審理相關。若超出檢控期限,法庭沒有司法管轄權處理。尤其本案涉及基本個人權利,涉及新聞自由,法庭應更寬鬆地詮釋法例,對控方更嚴格。

法官李運騰問及,若就不同行為分開提控,即使被告干犯一系列控罪,是否所有控罪均受同一檢控期限限制。

彭同意,強調檢控期限的機制在於,控方不能一直等待,累積所有行為後才一次過提控。李運騰又問,假設 A 和 B 由第一日起串謀犯罪,根據 6 個月的檢控期限,任何人在 6 個月後參與串謀,便不能被檢控。彭耀鴻同意,不應受到任何起訴,又指若 C 在後來加入,應被控另一個串謀控罪。

李素蘭質疑,他是否意指每一次干犯串謀罪,均要以新的控罪提控?彭同意,表示此為檢控期限的限制,否則會令《刑事罪行條例》第 200 章 159D 條有關提出法律程序的限制的效力減弱。

12:05 開庭
11:33 休庭
10:45 辯方:涉案文章超出檢控時限

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先就「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的檢控時限爭議陳詞。他指,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 11 條,煽動罪行的檢控只可於犯罪後 6 個月內開始進行,而本案控罪中所提到的首篇煽動刊物,於 2019 年 4 月 1 日發布,最後一篇於 2021 年 6 月 24 日發布,因此檢控期限為 2019 年 10 月 1 日。

彭耀鴻續指,若法庭不接納上述情況,控罪以開始串謀當日起計算檢控時限,亦應由串謀最後一日起計算,即 2021 年 12 月 24 日。而黎智英於同年 12 月 28 日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換言之,超過檢控期限 4 日,法庭沒有司法權處理煽動控罪。

10:15 官澄清沒收到黎智英申請海外證人視像作供

甫開庭,法官杜麗冰提到有本地傳媒報道,黎智英申請海外證人視像作供被拒,她表示根據條例,如訴訟方要申請海外證人視像作供,需在交付程序後 42 日內提出,澄清本案沒有收到相關申請。辯方確認,沒有作出海外證人視像作供申請。

10:07 開庭

記者庭上所見,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到場旁聽。控方表示,辯方不介意有警員坐在庭上,資深大律師彭耀鴻確認。

10:00 黎智英入庭

服刑中的黎智英於懲教陪同下步入被告欄,欄內有 4 名懲教職員駐守。黎身穿灰色西裝外套,坐在兩名懲教中間,一度戴上眼鏡,接過傳譯耳機戴上。黎不時望向公眾及親友席,並輕輕揮手。

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今早到庭旁聽,黎智英太太及女兒均有到庭。

黎智英太太與兒子到庭旁聽。
黎智英女兒
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 (credit: Pao Si Tsi)
09:45 瑞士籍攝影師:旁聽人數較預期少

曾捲入 2019 年示威案的瑞士籍攝影師 Progin Marc Gerard 今早 7 時許到達西九法院,稱因為黎智英案是他跟進多時的案件,故特意前來拍攝,但目前沒有特別為哪間媒體工作。他認為今次旁聽人數,遠較之前 47 人案、李柱銘和吳靄儀案等人數少,場面相對冷清,故都是在場四處走走觀察有何拍攝。

Gerard 居港逾 40 年,2019 年 10 月 4 日中環「和你 LUNCH」當日,有在港工作的內地男子疑在現場拍攝兼大叫「我們都是中國人」,Gerard 被指以相機拍攝情況時,關門阻該男子返回辦公室大樓,致男子其後遇襲。他在原審及覆核聆訊,均獲裁定一項「協助及教唆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罪名不成立。

瑞士籍攝影師 Progin Marc Gerard
09:44 劉慧卿:盼法庭展示國際 香港仍有司法獨立

民主黨前主席劉慧卿到場旁聽,表示前來支持黎智英,又提到現時多名民主黨成員、民主派人士,於其他案都未能取得保釋,黎智英更還押逾千日,令其家人、朋友感擔憂和難過。

劉說,黎智英案等候多時終於開審,期望黎和其他人都能得到公平、公開審訊,並期望法庭可展示予香港市民和國際社會知道,香港仍有司法獨立、法治和「一國兩制」。

民主黨前主席劉慧卿到場旁聽
09:15 「女長毛」:從未見庭外保安「咁大陣仗」

「女長毛」雷玉蓮早上 6 時許到場排隊,稱一到步就遭兩名警民關係科人員跟隨,「問我嚟做咩」,又問她攜同多條麵包來有何作用。她指麵包不是炸彈,「請人食係咪犯法?」兩名警員在她進入旁聽排隊後方未有跟隨。

雷續說,她有多年旁聽經驗,不時聽取高等法院案件,但至今未見過「咁大陣仗」,形容氣氛緊張,「出動到江學禮(國安處處長)、李桂華(國安處總警司),你諗下?」另又調派警犬,「真係未見過咁」。

雷又說,她是《蘋果日報》多年讀者,由《蘋果》創立起經已閱讀,是次旁聽是想看一下已還押 3 年多的黎智英,「希望佢保重身體,都 70 幾歲喇」。

「女長毛」雷玉蓮
09:00 旁聽市民:受審的不只黎智英

排第二位、任職劇場工作者的宋先生表示,早前已經知悉黎智英案今日開審,亦打算前往旁聽,因從網上直播看到 JC(化名)一人通宵排隊,故清晨約 4 時來到,「因為多一個人就係多一個人」。

宋先生透露,前一晚觀看舞台劇《大狀王》,內容提到維權律師、「有嗰種烈」,加上黎智英案即將開審,「17 號晚唔再係 17 號晚,帶住一個咁嘅心情睇」。他指,「呢份報紙(蘋果日報)超越一份報紙可以承載到嘅嘢,原來一份報紙承載到整代人、一整個族群,成為一種咁有代表性嘅象徵、符號」。

他又指,黎智英今日受審,「其實仲有好多嘢同佢一齊受審,報紙、一種言論自由嘅精神⋯犯人欄裡面唔係得黎智英先生嘅肉體,坐喺佢側邊係有一份無形嘅報紙、一啲集體回憶,同佢一齊行過嘅路、一齊發過嘅夢」。宋先生哽咽稱,黎智英已經單獨行了一段路,「想同佢一齊,希望畀到力量佢」。

旁聽市民宋先生
08:35 多國領事代表到庭旁聽
英美籲釋放黎智英

排隊隊伍中約有 6 名領事代表,他們料各國領事會輪流派員旁聽黎案,其中美國代表指期望審訊可公開透明。

英國外相卡梅倫發聲明指,《港區國安法》嚴重侵蝕人權和自由,令反對聲音噤聲,明顯違反《中英聯合聲明》,顯示中國違背其國際承諾。卡梅倫指,關注被《港區國安法》起訴的人士,尤其被「政治檢控」(politically motivated prosecution)的英國公民黎智英,形容他被當局針對和阻止和平地行使言論集會自由,敦促港府釋放黎智英、中方廢除《港區國安法》,及停止以此再檢控任何人。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則指,譴責當局以《港區國安法》起訴黎智英,呼籲立即釋放黎及其他維權人士。發言人敦促中方和香港當局尊重新聞自由,又指壓制新聞自由和資訊自由流動、改變香港選舉制度以阻民主派參選,已破壞香港的民主制度,損害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聲譽。

外交部指黎智英長期「反中亂港」

外交部駐港公署周一(18日)發表題為《外交部駐港公署正告西方政客:政治作秀枉費心機 干預司法徒勞無功》稿件,批評美國國務院發言人及國會議員、英國外交大臣、歐洲議會議員等西方政客,「發表涉港謬論,妄議特區法院審理『黎智英案』,公然詆毀香港法治狀況,干預特區正常司法」,外交部發言人對此「強烈譴責和堅決反對」,又稱他們的所作所為,「只會暴露其勾絡包庇反中亂港分子的真實面目和干擾破壞特區法治秩序的險惡用心」。

發言人又指,黎智英「長期從事反中亂港活動,明目張膽勾結外部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甘願充當外國勢力『以港遏華』的政治工具,賣港求榮,於法難容」,又指黎創辦刊物,為「反中亂港分子充當喉舌,美化暴力行徑、煽動仇恨情緒,是徹頭徹尾的禍亂香港之源」。

政府:譴責干預本港司法程序

特區政府晚上發聲明指,黎智英案正進行法律程序,任何人均不宜評論有關案件,強調所有案件均「嚴格根據證據和依照法律處理」,被告「嚴格按照香港適用法律(包括《香港國安法》)」,在《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保障下接受公平審訊。

法官不論處理危害國家安全案件,還是其他案件,均獨立公正地履行司法職責。案件不會因涉案者的職業、政治理念或背景,而在處理上有所不同,「任何人提出其他説法絕對是和事實不符的無稽之談,意圖抹黑香港的司法制度。」

英國、美國、加拿大領事館代表到庭旁聽。
08:15 「王婆婆」庭外示威 警員將她帶到對面行人路

人稱「王婆婆」的市民王鳳瑤,早上 8 時許在法院外嘗試揮旗示威,大批警員隨即上前,將她帶到法院對面的行人路,用鐵馬架起示威區。「王婆婆」叫喊「support Jimmy Lai」、「支持蘋果」、「支持黎智英」等口號,大批外媒在場訪問。「王婆婆」以英語回應提問,指《蘋果》具象徵意義,又指港英殖民時代自由,惟現已今非昔比。

08:00 江學禮、李桂華到場視察

警方國安處處長江學禮、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到西九裁判法院視察,警方反恐特勤隊在法院外持槍戒備。

警方國安處處長江學禮(左)
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

07:50 市民:希望親身旁聽「關注多啲」

今早約 7 時到場輪候旁聽的 Jensen 表示,經常從不同渠道聽到關於黎智英的消息及新聞。而其伯父亦曾於《蘋果日報》任職,形容黎「個人好 nice」。Jensen 指希望可親身到場旁聽案件,「關注多啲」。

非政府組織無國界記者 RSF 代表(右)亦於今晨 5 時許到法院外排隊。她表示得知本案與新聞自由相關,其組織亦密切留意本案情況,故希望到庭關注及觀察事態進展。

排隊旁聽市民 Jensen (左)、無國界記者 RSF 代表(右)
07:15 車輛入法院須安檢

每輛進入法院的車輛均需接受警方檢查,警員攜同警犬環繞車輛外圍搜索一周,再有另外兩名警員檢查車底,歷時近1分鐘才獲放行進入法院停車場。

警方出動警犬在法院門外站崗。
06:45 大批警員法院外巡邏

案件於早上 10 時開審,記者 6 時許到場所見,約有 30 人寒風中排隊輪候公眾入庭票,另有超過 30 名傳媒通宵輪候記者席籌號。大批軍裝警員在法院範圍外巡邏,逾 10 輛警車在場戒備。警方派出裝甲車「劍齒虎」停泊在法院外候命。

司法機構早前公告指,今日審訊將提供 388 個公眾席,其中 3 號正庭設有 70 個公眾人士座位及30 個記者席。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早前指,當日會在法院內外加強保安,若有人企圖騷擾審訊,會果斷採取行動。


黎智英被控 3 勾結外國勢力罪

被告依次為黎智英、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同被控一項「串謀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指他們於 2019 年 4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24 日,在香港與張劍虹、陳沛敏、羅偉光、林文宗、馮偉光、楊清奇及其他人,一同串謀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

眾人同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指他們於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24 日,在香港與上述 6 人及其他人,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除黎智英外,其餘 6 名前高層,早前在高等法院認罪,另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則存檔法庭。

2023 年 7 月 28 日,黎智英正於赤柱監獄就欺詐案服刑。(相片提供:ASSOCIATED PRESS)

黎智英另單獨面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及「勾結外國勢力罪」,指他於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2 月 15 日,在香港與陳梓華、Mark Herman Simon、李宇軒、劉祖廸及其他人,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另罪指他於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 日,在香港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攝:Tszhei Chan、《法庭線》記者

HCCC5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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