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海難|南丫四號船長供詞指相撞前曾響號及減速 乘客指無人講解逃生工具

南丫海難|南丫四號船長供詞指相撞前曾響號及減速 乘客指無人講解逃生工具

分享:

兩名遇難者家屬周二坐在家屬席應訊。(攝:Nasha Chan)
部分遇難者家屬到庭旁聽(攝:Nasha Chan)

死因聆訊以英文進行,庭上擺放一個「南丫四號」模型。其中 7 名遇難者家屬參與研訊,該 7 名遇難者為梁家杰、趙少琼、徐志偉、徐凱盈、區曉霖、李詠梅及黃麗珍。其中趙少琼的胞弟趙炳全,梁家杰的姊夫坐在近親席應訊。

死因研訊主任為律政司高級檢控官李希哲、檢控官馮勇遇,7 名遇難者家屬由大律師譚俊傑、李峰琦代表,資深大律師張天任、大律師潘淳鈞代表建造「南丫四號」的財利船廠,律師沈信安代表香港電燈有限公司,海事處由大律師羅蔚山代表,律師許洁瑜代表經營「海泰號」的港九小輪控股有限公司。

律師沈信安代表港燈公司(攝:Nasha Chan)
海事處由大律師羅蔚山代表(左二),律師許洁瑜代表經營「海泰號」的港九小輪(左三)(攝:Nasha Chan)
官:冀研訊為難屬釐清事實
事件可告一段落

死因裁判官周慧珠先簡介是次死因研訊,提到遇難者一共 39 人,而在 2012 年事發後 3 星期,當局已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召開超過 50 日研訊,並傳召超過 110 位證人,調查事件起因、如何導致「南丫四號」及「海泰號」相撞等。惟家屬認為事實仍未釐清,其後入稟高院要求展開死因研訊。上訴庭於 2023 年判家屬勝訴,認為進行死因研訊合乎公眾利益,下令召開。

死因裁判官提到,雖然獨立調查委員會報告沒有約束力,但各方同意接納獨立調查的結果為證據。而是次研訊,將集中於 6 項在獨立調查委員會聆訊後才被提出的議題。裁判官又指,希望是次研訊可以為失去摯親的家屬進一步釐清事實,就事件劃上句號。

將傳召92名證人
涉事船長毋須出庭

死因研訊主任李希哲透露,研訊將傳召 92 名證人作供,另會讀出 166 名證人的書面供詞。而當中法庭向部分證人發出的傳票仍未獲回覆,他提議法庭考慮發出手令,以傳召證人。

據了解,首兩日研訊會集中讀出證人供詞,預料首名證人、「南丫四號」倖存者亦是死者家屬的趙炳全,最快周四起出庭作供,下一名證人是財利船廠的職員,將以視像作供。

至於涉案兩艘船的船長,據悉,由於他們已在刑事審訊中作供,毋須再在死因研訊作供。

死因研訊主任李希哲(攝:Nasha Chan)
南丫四號船長供詞:
見船隻高速駛近曾響號

檢控官馮勇遇讀出「南丫四號」船長周志偉在 2012 年 10 月 2 日、事發翌日留院期間的警誡供詞。周供稱,他在港燈公司工作 30 年,起初擔任水手,後來考取了 300 噸船隻的船長牌照,在港燈駕船 20 年,幾乎每天都會經過事發航道。

2012 年 10 月 1 日事發當天,他中午 12 時登上「南丫四號」,與輪機長梁沛生、水手梁帶猷一同工作。「南丫四號」先後到尖沙咀公眾碼頭、中環公眾碼頭和鴨脷洲接載港燈的員工及親友,到南丫島港燈發電廠參觀及用膳。

晚上約 8 時,約 120 人在南丫島再登上「南丫四號」,出發往中環準備觀賞國慶煙花。開船時梁沛生、梁帶猷均在軚房,船隻駛出避風塘後,梁沛生轉到機房檢查,梁帶猷則在船艙看著乘客。

船長:撞船前已停船
船尾2分鐘內直插海中

周志偉供詞指,當時以時速 12 海哩的速度航行,約 2 至 3 分鐘駛至石角咀燈柱附近時,留意到一艘船在前方約 500 至 600 米高速駛來,曾鳴笛示意大家各自右轉避開,他亦同時將船右轉約 35 度,但對方船隻仍以時速達 20 至 25 海哩的高速駛近,亦見對方船隻亮起綠色右舷燈。當兩船相距僅 200 多米,周稱決定減速停船,最終對面船隻的船頭左邊,撞入「南丫四號」的左邊船尾,發出一下巨響。他事後得知,涉事船隻為港九小輪的「海泰號」。

撞船後,周立即報警,他從軚房看到船艙有人受傷,梁沛生下機房檢查,指船隻嚴重入水,「南丫四號」此時開始向後傾斜,周著梁沛生向乘客分發救生衣,船尾在 1 至 2 分鐘內直插海中,只有船頭露出水面。周與其他乘客在上層船艙內漂浮,直至有救援船前來救起他們,周在沉船時由軚房跌落船艙,致右手肘脫臼及左邊肋骨骨裂。

而在撞船前,周稱除了響號,沒有使用閃燈等其他方法警告對方,不足一分鐘便撞船,當時「南丫四號」已完全停下。周又供稱,事發時海面平靜,能見度約 2,000 米,他沒有飲酒或服藥,「南丫四號」當時兩邊亮著紅綠光燈、船頭船尾燈、露天艙位燈和下船客艙燈,而梁帶猷在沒有其他工作時,會協助他擔任瞭望員。

同月 16 日,警方再與周志偉進行警誡錄影會面,周在律師陪同下供稱,他沒有考取雷達證書,但拒絕回答是否懂得操作雷達系統。警方問及港燈有否規定船員人數的下限、船員工作的更分、事發時船員是否足夠、船員的職責、周事發當天的身體狀況等,周志偉均一律拒絕回答。

翻查資料,「海泰號」船長黎細明於 2015 年被陪審團裁定 39 項誤殺罪、危害他人海上安全罪成,判囚 8 年;「南丫四號」船長周志偉誤殺罪不成立,危害他人海上安全罪成,判囚 9 個月。

2012 年南丫海難(相片提供:ASSOCIATED PRESS)
乘客:「海泰號」駛近時
船長急速扭軚向右

庭上另讀出 3 名遇難者家屬兼生還者的證人供詞。其中,港燈中心康樂組主任黎浩然的供詞提到,他有份統籌員工觀賞煙花活動。黎當晚乘搭「南丫四號」,獲船員告知船上有 124 人,但他並無點算人數,故未能確定實際人數。

供詞續指,當晚「南丫四號」航行約 5 至 6 分鐘後,黎看見一艘船與「南丫四號」相距約 100 米距離正迎面駛近。當該船隻與「南丫四號」相隔僅約一個船身時,他見到「南丫四號」船長急速扭軚向右,「南丫四號」船尾隨後遭撞擊、傾斜下沉。

上層乘客:船隻事發前曾加速
船尾不見救生衣

庭上另讀出「南丫四號」乘客、港燈員工張國康供詞,提到他與妻子及一對子女出席活動,其兒子張頌軒(終年 10 歲)在海難中身亡。張提到,他於事發前曾與兒子在上層船尾點算救生圈,數到共有 64 個,但不見救生衣。

而在「南丫四號」航行約 5 分鐘後,張感受到船隻突然加速,再傳出撞擊聲。張見船尾損毀,船隻開始傾斜及入水。他之後跌入海,與家人失散,及後重遇妻子並送院治理,得知女兒被送往其他醫院,但兒子失蹤。翌日中午,二人得知兒子過世。

乘客:啟航後船艙關燈

另一名乘客黃以宜在海難中失去一對年幼子女郭亮瑩(終年 4 歲)和郭文㬢(終年 3 歲)。她指當晚坐在下層船艙,撞船後情況混亂,一家四口皆沒穿救生衣,他們試圖沿船艙通道逃生,但因上層有物件倒下不果;一名船員聽到呼救聲,前來協助黃及其長女,但海水湧入船艙蓋過她全身,她與家人失散,最終扶著已沉至垂直的船身欄桿等候救援。

生還者司徒蘭的供詞則提到,其胞妹司徒英及姨甥女劉靜嵐於事故中身亡。她提到當晚坐在上層露天位置,「南丫四號」啟航後,船艙燈光關上,「我聽到其他乘客話船長話熄咗燈睇煙花好睇啲」,又指上船前並不知道逃生路線,亦沒有人講解逃生工具。

南丫海難  南丫四號
南丫四號(資料相片)
乘客:船長「不停話對唔住」

另一名生還者袁漢輝則提到,他目睹船長被卡著,稱手部骨折,「幫唔到我哋啲乘客,亦不停話對唔住」,又呼籲乘客冷靜,表示已報警,著等待救援人員到場。

死者陳榮基的兒子陳金灝則供稱,當時「南丫四號」左方突然出現一艘船,感到「南丫四號」似乎加速,約 3 至 4 秒後,「海泰號」已撞上「南丫四號」,陳與父親失散,亦得知大批乘客被困船艙,曾試圖打開船窗但不果。

乘客:聽到類似拖動磨擦聲後沉船

另一名生還者劉鑑波的口供提到,「南丫四號」開船時已關上所有燈,船速不快,沒有突然減速或轉軚,亦沒聽過警號響起。撞船後他聽到類似拖動產生的磨擦聲,然後船便開始下沉。由開船至意外發生,一直無人講解過逃生方法。

劉其後協助分發救生衣,又幫朋友司徒佩華扯出困在座椅間的腳,各人被困在船艙內等候救援,期間水位不斷上升,劉聽到一名自稱是船長的男子不斷道歉。約 15 分鐘後,有人從外面打破船艙玻璃救出各人。

死因庭為 39 名死者展開研訊
部分家屬參與

39 名遇難者為區曉霖、鄔寶甜、張月媚、許嘉偉、李瑞蘭、郭亮瑩、蘇貴媛、林日、司徒英、伍彩霞、郭文曦、張頌軒、徐蓮好、王惠娥、林基玉、比索志豪、梁頌彩、易慧、黃麗珍、黎翠玉、徐志偉、陳敏盈、陳榮基、鄭燕蘭、劉靜嵐、梁家杰、李詠梅、甄子祈、古文昌、趙少琼、林蔚懿、胡毓芬、傅玉靈、林嘉敏、劉文麗、陳巧鑾、鄭先鑫、何黃佩蘭、徐凱盈。

死因庭於 2020 年決定不召開研訊,直接裁斷遇難者「非法被殺」。3 名遇難者家屬認為事件成因未完全釐清,入稟要求高院下令召開死因研訊,2022 年一度被駁回,其後獲上訴庭裁定得直。死因庭為 39 名遇難者一併展開研訊,其中 7 名遇難者家屬參與。

CCDI-1075-1113/2012(M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