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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丫海難|死因官不開研訊 家屬直接入稟高院求召開 首提海泰號船頭鋼片新疑點

南丫海難|死因官不開研訊 家屬直接入稟高院求召開 首提海泰號船頭鋼片新疑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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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國慶煙花匯演,發生了香港歷史上重大的海難事故,奪去 39 條人命。警方追查近 8 年,律政司於 2020 年底表明不會再有檢控,死因裁判官亦認為毋須召開死因研訊。惟事故距今近 10 年,成因、責任仍未完全釐清。

家屬其後取得警方提交死因庭的 2000 頁調查報告,多份口供揭露海事處、船廠在造船驗船上連環疏忽,又發現警方曾於 2015 年建議召開死因庭。3 名海難家屬,周一(20 日)直接入稟高等法院原訟庭,指 39 名乘客的死因仍有多個疑團未解,要求法官下令召開死因研訊。

家屬這次入稟提出 5 大疑問,其中首度提及港九小輪「海泰號」船頭用了鋼片加固,又發現「南丫四號」船艙圍板高度不達標,懷疑都是導致「南丫四號」迅速下沉的原因。他們又指,有部分證人曾拒絕警方邀請助查,相信必須透過死因庭運用傳召權,才能查清真相。

死者家屬梁小姐接受《法庭線》訪問,慨嘆 10 年間,家屬追尋真相之路已走盡,今次是最後機會,「行到嚟呢一步,已經係無路可走,你可以揀唔走落去,或者係行埋呢一步。」
死因庭拒開研訊 家屬入稟盼高院再考慮

這場香港 50 年來最嚴重的撞船事故,導致 39 人死亡,97 人受傷。被撞的「南丫四號」迅速沉沒,在 118 秒內船尾直插海床。

死因裁判官 2020 年 11 月決定不召開研訊,指法官倫明高任主席的調查委員會,於 2013 年已全面披露海難死者的死因及死亡環境情況,直接裁斷遇難者「非法被殺」。家屬其後自費 9,000 元向死因庭索取警方死亡調查報告的副本,希望透過警方的調查文件了解真相。

報告揭示,警方的調查涵蓋「南丫四號」設計繪圖、造船、維修、驗船,以至涉事另一艘船「海泰號」船員上班更分等範疇,揭示多個環節都有人疏忽缺失,包括海事處人員慣常不帶圖則驗船、缺乏訓練,而負責建造「南丫四號」的財利船廠,雖曾獲告知需裝水密門,但最後沒有安裝又無人發現。報告又首度揭示,警方認為案件涉重大公眾利益,曾建議召開死因研訊。

「點解警方有呢一個 request(要求),都決定唔開死因庭呢?攞咗 2000 頁紙之後, 發現原來個拼圖仲係好零碎,跟住又好迷惘,唔知點算。」

帶着滿腦疑問,在海難中失去弟弟的梁小姐,在律師協助下,與另外兩位死者家屬,周一(20 日)入稟高等法院原訟庭,要求高院下令召開死因研訊。她透露,入稟獲大部分海難死者家屬聯署支持,又指遇難者的民事索償已經告一段落,今次完全是為了找尋真相,並非為任何民事訴訟搜證。

南丫海難家屬
梁小姐接受《法庭線》訪問,她在海難中失去 23 歲、任港燈見習工程師的弟弟。
家屬指南丫四號速沉 除漏裝水密門另有兩原因

根據《死因裁判官條例》第 20 條,凡有適當利害關係的人提出申請,而高院原訟庭信納死因裁判官「沒有進行應予進行的研訊」 ,則可命令進行死因研訊。

家屬提供的資料顯示,他們提出了 5 大疑問,包括獨立調查及警方調查的證人供詞互有矛盾、有人拒絕警方助查、船廠及船公司缺失未明、死者拯救過程未經仔細審視、並針對「南丫四號」迅速下沉,首度提出兩項新證據,在過往的調查都未曾提及。

事發當晚港燈的「南丫四號」在南丫島對開水域,被港九小輪「海泰號」撞穿,船尾不足兩分鐘直插海床,多人被困。當年獨立調查委員會揭示,「南丫四號」船艙少了一道水密門,導致船體被撞後急速下沉。

家屬翻查文件後懷疑,「海泰號」的結構或是成因之一。

海泰號船頭以鋼片加固

梁小姐在意外後曾到昂船洲水警基地,視察「南丫四號」殘骸,發現船身有一個打斜割開、穿透船體的裂口:「佢有一個 L 字型、好大嘅罅位,而呢個形狀同海泰號當年嘅船頭,其實係似樣。」

南丫四號
南丫四號左邊船身有一個打斜割開、穿透船體的裂口。(資料圖片)

他們之後翻查獨立調查委員會文件,發現海事專家 Dr. Neville Armstrong 及鄭郁棋博士曾分別撰寫報告,指雙體船「海泰號」的船頭用了鋼片加固,前方底部更有一個呈 L 型、突出來的部分。專家指,船隻安裝這類鋼片,一般用以消除海上漂浮物,以防阻礙航行。但由於「海泰號」撞入「南丫四號」後,左邊船頭的組件碎裂飛脫,專家未能檢視實物,難以判斷鋼片與「南丫四號」的損毀,有否直接關係。

梁小姐質疑:「(海泰號)會唔會牽涉一啲僭建物,而造成今次悲劇呢?又或者喺個設計上,會唔會亦都有疑問?我哋冇一個好 definite(確切) 嘅答案,但係我哋想知。」

海泰號
圖為海泰號右邊船頭,專家指海泰號船頭用了鋼片加固,底部有一個呈 L 型、突出來的部分。(海事處相片)
海泰號
海泰號撞入南丫四號後,左邊船頭組件碎裂飛脫。(海事處相片)
南丫四號防水圍板高度不達標

至於「南丫四號」,除了「消失的水密門」,家屬再發現另一個未曾披露的結構問題,懷疑與「南丫四號」急速下沉有關。

警方調查報告顯示,由警方獨立委聘的海事專家 Mr. York ,發現「南丫四號」船艙口的防水圍板,高度只有 190 毫米,比標準要求 230 毫米低,更比「南丫四號」於 1995 時建造時要求的 300 毫米,低逾 100 毫米。專家在報告結論指,防水圍板低於標準,導致「南丫四號」撞船後迅速入水。

證人供詞說法不一

另外,警方調查南丫海難,曾向逾 90 位證人錄取口供,部分證人包括海事處、船廠,以及船公司等人員,是在海難獨立調查及運房局針對海事處的內部調查完成後才錄取口供。

比對獨立調查委員會報告,家屬發現有部分證人的供詞互有矛盾,可信度成疑。

其中,警方調查報告首度曝光兩份文件,顯示財利船廠 1995 年獲外判造船廠通知,需在「南丫四號」船身運抵香港後,安裝水密門;有財利員工向警方確認看過文件。不過,財利董事 Ken Lo 向警方否認,指自己無印象看過兩份文件。

此外,為「南丫四號」繪圖的新加坡公司「Naval-Consult Pte Ltd.」一名董事,於獨立調查曾供稱,設計「南丫四號」時,並無預計裝設該道水密門,指是繪圖員錯誤標示。惟警方其後找到該名繪圖員錄取口供,對方否認犯錯,又指不知道相關標記由誰加上。

南丫四號
南丫四號在意外後,停泊在昂船洲水警基地。(資料圖片)
港九小輪管理層拒助查

警方 2000 頁報告又披露,他們一度循港九小輪船員工時安排、24 小時輪班制等方向調查,並邀請 3 名港九小輪管理層作供,但全部人拒絕會面。

船廠、船公司造船缺失未明

而警方報告揭示,船廠、船公司在設計、建造以致檢驗「南丫四號」的過程,都有系統性缺失。惟當年獨立調查委員會礙於職權範圍所限,只針對海事處的管理框架提出建議,未針對船廠及船公司的溝通混亂,提出任何建議。

拯救過程未經仔細審視

家屬相信,委員會亦是礙於職權所限,當年研訊僅從宏觀角度了解死者的死因,未有仔細審視每名死者的情況及拯救過程。因此,透過死因研訊傳召相關人士出庭作供,有其實際意義,亦關乎公眾利益,與其他已進行的調查,職權未完全重疊。

南丫海難
2020 年 11 月 3 日,南丫海難死者家屬與水警會面後,得悉不會再有任何檢控。(資料圖片)
南丫海難
2020 年 12 月 5 日,南丫海難家屬稱已去信死因庭,要求覆檢不召開死因研訊的決定。(資料圖片)
家屬盼新班子為事件帶來轉機

有律師指,家屬或任何有利害關係人士,引用《死因裁判官條例》要求召開死因研訊,一般沒有時限,高院原訟庭是否批准申請,取決於多項因素,包括案中是否有新證據、律政司的取態等。

被問到對今次入稟有幾多把握,梁小姐坦言已苦候 10 年,不敢評估成功機率,唯盼新一屆政府上場,能為事件帶來轉機。

「我已經 nothing to lose(沒有甚麼可失去),我最傷痛同埋最 valuable (珍惜) 嗰樣嘢已經冇咗,咁所以呢,就唔介意繼續走落去…… 對我嚟講,最大嘅意義就係我可以好自豪、好自豪同佢(弟弟)講,你嚟咗呢個世界,其實係幫助咗成個香港去行前一步,佢嘅犧牲係好偉大。」

南丫海難家屬
海難家屬梁小姐慨嘆,已苦候 10 年,唯盼新政府上場,能為事件帶來轉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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