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年造成 39 人死亡的南丫海難,死因庭周五(13 日)展開第 29 日研訊,傳召港燈董事總經理鄭祖瀛作供。他指,港燈買船時沒有造船專家監督,若財利改動結構有責任「白紙黑字」通知,又指港燈依賴海事處發牌,確保船隻安全航行。
海事處一方質疑,港燈有責任確保船隻安全,惟港燈沒跟進尾艙壁通道口無水密門,不符標書規格。鄭重申,相信海事處的專業判斷,「如果係海事處發到牌,我哋作為用家,係從無一天,覺得隻船係唔安全,直到撞船嗰一刻」。
庭上另傳召時任驗船督察劉建華作供,他多次拒絕評論若發現尾艙壁無裝水密門,會否提出疑問,稱「我 no comment(不評論)」,又指自己已退休 5 年,不便評論。死因裁判官最後指證人對研訊「不太有幫助」,拒批證人費。研訊下周一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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