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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同志被撤法援終極敗訴 法援署:不評論案件、如涉明知而虛假陳述會交警方跟進

女同志被撤法援終極敗訴 法援署:不評論案件、如涉明知而虛假陳述會交警方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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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援署:不評論個別案件
如涉明知作假陳述 會轉警跟進

法援署周一回覆指,不會評論個別個案,另指基於《私隱條例》及《法律援助條例》,未得相關人士同意下,不能披露任何與個案有關資料。

署方續指,《法援條例》規定,如受助人在提供資料時,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署方可撤回法援證書,並向受助人追討墊支費用;署方指,亦會將個案轉介警方跟進,有關人士經定罪後可被罰款及監禁 6 個月。

署方:外委律師有責任匯報

法援署又指,署方備有《法律援助律師手冊》,要求外委律師如知悉受助人的財務資源有可能超出《法援條例》所訂上限,又或曾作出虛假或不實陳述,外委律師有責任向署方匯報,而署方在收到匯報後,會進行調查及評估受助人應否繼續獲得法援。

署方續指,若外委律師未按上述法例及手冊匯報,署方會把個案轉交由部門監察委員會處理及作出跟進行動,包括向相關的外委律師發警告、把其名字列入工作表現/操守欠佳記錄冊,又或把其名字從法律援助律師名冊上剔除等。

法援署據兩大狀意見撤 MK 法援
MK 終極上訴失敗

女同志 MK 在 2018 年就同性婚姻及民事結合權利提司法覆核,被撤銷法援,之後上訴至終院敗訴。終院指在《法援規例》下,律師和大律師有責任向署方舉報,獲委派代表受助人之前所知悉的涉濫用法援資料,而相關資料不受「法律專業保密特權」( LPP )保障。

至於 MK 涉同志權益的司法覆核,爭議香港法例不承認同性婚姻,以及政府沒有提供替代框架如民事結合等,有否違反憲法權利。時任高院原訟庭法官周家明於 2019 年裁定,兩者均沒違憲、MK 敗訴。

岑子杰同性婚權終極勝訴
終院裁須設替代框架

「彩虹行動」成員、前民陣召集人岑子杰,2023 年就香港法律不承認海外同性婚姻上訴至終審法院,獲裁定部分勝訴。終院裁定香港須設替代框架,在法律上承認同性伴侶關係,違反《人權法案》,有關命令暫緩兩年執行。

FACV8/2023(CACV355/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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