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3 間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一(18 日)在西九龍法院開審。(另見報道)有市民周日晚開始輪候旁聽,司法機構首輪派出約 140 張旁聽籌,有排在前列的市民稱「有好多嘢同佢(黎)一齊受審,報紙、一種言論自由嘅精神…想同佢一齊,希望畀到力量佢」。
法院外,反恐、裝甲車及大批警員戒備,警方國安處處長江學禮曾到場視察。「王婆婆」揮動港英旗示威,被帶到法院對面的示威區。多國領事人員、「無國界記者」的代表亦有輪候旁聽。而散庭後,載着黎的囚車,由警方電單車開路,在多名警員在旁戒備、護送下離開。
有傳媒早上到荔枝角收押所旁的斜坡高處,嘗試拍攝黎登上囚車,但有警員上山「強烈建議」離開。警方回覆指,接獲報案指「發現可疑人士」,到場後得悉為記者在拍攝,不涉刑事成份,列作求警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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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西九法院正門、車場外戒備
司法機構至中午派 200 張籌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上周五(15 日)指,開審日將增強法院一帶警力。周一所見,法院正門和囚車出入口有軍裝警、反恐特勤隊及警犬戒備、巡邏,並檢查進入的車輛;另逾 10 輛警車停泊,包括裝甲車「劍齒虎」及戰術巴士。警方國安處處長江學禮、總警司李桂華在場視察。
周日晚上,有市民開始在法院外輪候旁聽,最早一人是在晚上 10 時到達,輪候公眾旁聽席;亦有大批傳媒排隊輪候記者席。至周一早上 6 時 45 分,兩條輪候隊伍各有約 30 人。
早上 9 時半,司法機構派出約 140 張公眾席籌號,除正庭亦開放第一個延伸庭;至中午約 12 時休庭,則派出了約 200 張公眾席籌號,亦開放第二個延伸庭。
一如以往,公眾進入法院後需接受安檢,而安檢區較平日多出約 10 名警員戒備;安檢續由法院保安處理。
隊頭市民:原以為有排隊黨
排第二市民:多一個人就係多一個人
輪候公眾席並排在隊頭的 JC(化名)向記者表示,「佢(黎智英)個仔呼籲全世界關注呢單案」,她稱原以為有排隊黨,故提早到達輪籌,「點知無」。她又指,「呢單案判決去睇到、決定到香港法治基石係點,雖然其實我覺得都無㗎喇」,又稱會盡量抽空旁聽。
排第二的劇場工作者宋先生則指,早前已知悉案件開審,打算旁聽,他從網上直播看到僅一人排隊,故清晨來到,「想令我早啲嚟,因為多一個人就係多一個人」。他又指,「依份報紙(蘋果日報)超越一份報紙可以承載到嘅嘢,原來一份報紙承載到整代人、一整個族群,成為一種咁有代表性嘅象徵、符號」。
他稱,「其實仲有好多嘢同佢(黎智英)一齊受審,報紙、一種言論自由嘅精神⋯犯人欄裡面唔係得黎智英先生嘅肉體,坐喺佢側邊係有一份無形嘅報紙、一啲集體回憶,同佢一齊行過嘅路、一齊發過嘅夢」。他哽咽指黎已單獨行一段路,「(來旁聽是)想同佢一齊,希望畀到力量佢」。
「王婆婆」被帶到法院對面示威
「女長毛」稱被問到場目的
人稱「王婆婆」的王鳳瑤,早上 8 時許欲到西九法院外,揮動港英旗示威,大批警員隨即上前,將她帶到法院對面行人路,並架起鐵馬,劃出示威區。王在示威區內叫喊「Support Jimmy Lai」、「支持蘋果」、「支持黎智英」等口號,又以英文回應外媒,指《蘋果》具象徵意義,又指港英殖民時代自由,惟今非昔比。
人稱「女長毛」的雷玉蓮,早上 6 時許到場,前面已有約 60 多人排隊,雷稱「天都未光」、「好凍㗎」,又指甫到埗就被兩名警民關係科人員「問我嚟做咩」,又問她攜同多條麵包有何作用,她指麵包都不是炸彈,「請人食係咪犯法?」而兩人在她排隊後,未再跟隨。
雷續說,她有多年旁聽經驗,不時聽取高院案件,但至今未見過「咁大陣仗」,形容氣氛緊張,「出動到江學禮、李桂華,你諗下?」另又調派警犬,「真係未見過咁」。雷又說,她是《蘋果》的長年讀者,由創立起經已閱讀,是次旁聽是想看一下已還押 3 年多的黎智英,稱如有機會對他說話,「希望佢保重身體,都 70 幾歲喇」。
多國領事、無國界記者到場旁聽
排隊隊伍中約有 6 名領事代表,他們料各國領事會輪流派員旁聽黎案。非政府組織「無國界記者」(RSF)的代表,亦於凌晨 5 時許排隊,她表示,黎案與新聞自由相關,其組織密切留意,望到庭旁聽,關注及觀察進展。
瑞士攝影師到場拍攝
曾涉示威案 獲裁無罪
曾捲入 2019 年示威案、居港逾 40 年的瑞士籍攝影師 Progin Marc Gerard,於早上 7 時許到場,稱因跟進黎案多時,故特意前來拍攝,他現晚沒為媒體工作。他認為,旁聽人數遠較「47 人案」、李柱銘和吳靄儀案(818 流水式集會案)的人數為少,形容場面相對冷清,相信與案件未到關鍵時刻有關。
Gerard 早前涉 2019 年 10 月 4 日中環「和你 LUNCH」案,該案中,有在港工作的內地男子疑在現場拍攝兼大叫「我們都是中國人」,而 Gerard 被指當日以相機拍攝情況時,關門阻該男子返回辦公室大樓,致對方其後遇襲。他在原審及覆核聆訊,均獲裁定罪名不成立。
載黎智英囚車
由警方電單車開路離開
案件約在下午 3 時半退庭,完成首日審訊。下午 4 時 15 分,在警方數架電單車開路下,載著黎智英的囚車從法院駛出,警方反恐特勤隊、軍裝、便衣、及傳媒聯絡隊等多個單位戒備。
囚車駛出時,傳媒聯絡隊人員封鎖由鐵馬圍出的採訪區,暫時不容出入,以免有人追車。囚車駛離大約一分鐘後,傳媒才獲准離開採訪區。
黎智英的妻子、子女,則於退庭約 15 分鐘後,一同步出西九法院正門,並登上黑色私家車離開。約 5 分鐘後,黎的法律團隊亦步出正門,他們在停車場外的行人路登車離開。
攝記上山影囚車
警「強烈建議」離開
黎智英原被收押於赤柱監獄,有報道指黎被轉移至荔枝角收押所。不少傳媒在周一早上,到收押所旁的斜坡高處等候,嘗試拍攝黎登上囚車的畫面。有在場攝記向《法庭線》稱,早上有警員上山「強烈建議」他們離開,但未有強迫,當時約有 10 名攝記在場;部分攝記遂離開,亦有外媒續留在現場,並拍到當時情況。
警方回查詢指,上午約 8 時接獲報案,指在長沙灣蝴蝶谷道附近的斜坡上發現可疑人士,並要求警方調查。人員到場後,得悉為記者在上址拍攝,不涉及刑事成分,案件列作「求警調查」。
另外,有傳媒報道,在荔枝角收押所旁的饒宗頤文化館,周日(17 日)有職員曾阻傳媒登山,要求「事先申請」。不少政治案件的男性被告,均曾還押於荔枝角收押所,包括「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的戴耀廷、黃之鋒、岑敖暉等人。他們出庭時,均有記者拍攝其登上囚車的一刻。
警方回覆指,周一上午約 8 時接獲報案,指在長沙灣蝴蝶谷道附近的斜坡上「發現可疑人士」,並要求警方調查。人員到場後,得悉為記者在上址拍攝,不涉及刑事成份。案件列作「求警調查」。
HCCC5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