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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時更新|黎智英案第39日審訊 控方在楊清奇手機檢取管理層對話截圖

實時更新|黎智英案第39日審訊 前主筆楊清奇第三日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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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7 休庭
16:00 楊:黎2016年建議邀建制派領袖撰稿
2018年後立場趨激進

控方就其他寫手及作家的情況提問。控方問,要怎樣才可以成為 《蘋果日報》的論壇版寫手?楊解釋,論壇版內容比較開放,至於選稿基本原則,楊在接手時基本上有 3條 ,「第一係支持政治上嘅民主;第二係經濟上嘅市場化;第三條係不支持港獨。」楊憶述,他接受論壇版時,論壇版主管職位已空缺一段時間,當時由另一編輯負責,但該編輯並無決定權,他在接手時,則延續早前選稿的原則及作者,隨後「跟返黎先生指示,論壇要求變求新」,不時會更換作者。

控方問及,楊如何得知黎的指示?楊形容,當他成為主筆,負責論壇版後,黎曾親自告知他,當時亦列出作者名單。楊指,名單包括黎希望邀請的作者,亦有陳沛敏提出的人選,而人選名單亦不時有轉變。

控方續問,這些作者的寫作角度如何?楊憶述,他於 2015 年底晉升為主筆,同年接手論壇版,而黎及陳沛敏則與他討論作者名單。楊續指,他於 2016 年初開始更換作者,形容黎當時建議的作者名單「我同啲同事當時都比較吃驚啦」。因為當中包括數名「建制派領袖人物」,其中兩位更是現任行政會議成員,「所以我覺得黎生嗰個政府立場轉變得激進呢,係喺 2018 年之後。」

楊形容,黎於 2016 年推薦的論壇作者名單可見,黎希望報紙論壇版多元化,「反而我同啲同事覺得,呢個想法係咪天真咗啲」。楊解釋,因為建制派領袖人物並不可能在《蘋果》撰稿。楊指,他曾與同事努力接觸相關人物,但並不成功,而黎亦與其中一人「有計傾」,曾親自邀請對方撰稿,但最終不成功。

法官李運騰問,楊指黎於 2018 年變得激進,那麼在作者名單上有否不同?楊指,黎隨後推薦的作者及文章,「都係偏向激進嘅」。

控方問,那些答應為《蘋果》撰稿的作者,他們的寫作角度如何?楊形容,簡單而言均符合早前提及的 3 個原則,支持民主派。楊憶述,當時於《蘋果》供稿的建制派屬少數,但 2019 年後則完全沒有立法會建制派議員撰稿,2016 至 2017 年間仍有建制派政黨領袖人物於《蘋果》撰稿。楊形容,「從我角度、觀察嚟睇,黎生轉向激進,嗰個轉捩點係 2018 年之後。」

控方追問,楊指黎於 2018 年變得激進後,曾向他推薦甚麼作者?楊表示,黎曾推薦資深傳媒人區家麟,及筆名「一劍飄塵」的作者。

15:45 楊:作為評論寫手「唔係次次都去諗老闆有咩指示」

控方引述另一篇於《國安法》實施後,楊所撰寫的「蘋論」,題為〈中共的打壓與制裁不足畏〉,於 2020 年 7 月 14 日刊登。控方提及,文章的英譯版同於網上英文版刊登,屬於欄目「Opinion」下的內容?楊確認。

楊在提問下指,文章是「諷刺中共個反制裁係冇力嘅」。控方追問,「冇力」是甚麼意思?楊解釋,意指中共反制裁的效力不會「嚇親被制裁對象,冇威懾力,可以參考第二個細標題『不以為懼 反以為榮』」。楊確認,文章反映了他本人、 《蘋果日報》及黎的看法,而黎的專欄亦有類似觀點。

控方再引述第四篇楊撰寫的社論,於 2021 年 1 月 15 日刊登,題為〈政府目標是武肺清零 還是自由清零?〉控方問,楊想透過文章表達甚麼?楊形容,主要是質疑政府監控,「為咗防疫,仲係為咗限制市民自由。」

控方續問,為何楊會在文中提及疫情議題?楊解釋,因為當時中國官方媒體已刪除時任總理李克強的指示,「令人懷疑中國係咪真係有隱瞞疫情嘅。所以我第一段嗰度講咗『武漢式的封城』對防疫係冇用。咁香港用封城式嘅方法,咁係有用定冇用呢?」

控方再問,文章有否反映黎的觀點?楊於庭上指,其實作為評論寫手,寫稿會考慮報館立場及老闆立場,但「唔係次次都去諗老闆有咩指示,我寫咩嘅。有時係有感而發,始終署名係自己嘅名。」楊確認,當時視黎為老闆,但不記得當時有否想到黎的指示才撰稿。楊續指,可能當時他看到,中國官方傳媒刪除李克強的指示,有感而發而撰稿。

控方續問,那麼楊會否閱讀由其他寫手撰寫的社論?楊表示有時會閱讀,但有部分文章「我睇到標題就唔想再睇!」

15:30 楊確認其文章反映《蘋果》及黎看法

控方再展示另一篇同由楊撰寫的「蘋論」,題為〈播毒殺港 中共邪惡 世界埋單〉,首段提到「要國際社會阻止中共強推港版國安法」。控方問,當時楊已得悉將實施《國安法》?楊確認。控方再問,楊在文章想表達甚麼?楊指,新冠病毒在全世界造成嚴重傷亡,而實施《國安法》則「摧毀香港嘅民主自由,咁全世界都要為此埋單、為此付出代價」。

控方再引述,文章最後提到「無畏無懼的香港人已挺身而出,反抗強權,如果民主世界還止步於口頭聲援,不在政治、經濟、軍事上對中共採取強有力的制裁,何異於讓真正的人類公敵、千古罪人繼續禍港禍全球」。控方問,此段內容是否提及當時對制裁的看法?楊確認,另確認可反映 《蘋果日報》及黎的看法。

15:00 控方就楊文章提問 
問及「漢賊不兩立」、「和勇一家」意思

控方續引述楊的文章首段,當中提到「如今,漢賊不兩立,港人不會跪低、不會偏安,誓必和勇一家、香港國際聯線,抗爭到底。」控方問,為何會寫「漢賊不兩立」?楊庭上解釋,「呢個係中國傳統文化用語嚟嘅,一般來講係指對立嘅雙方啫」,而雙方意指「提出修例嘅政府」及「反對修例嘅市民」。

控方續問,那麼文中所指的「誓必和勇一家、香港國際聯線,抗爭到底」意指甚麼?楊解釋,「和勇一家」指「和理非」及「勇武抗爭」合作,香港要爭取國際社會支持,而當時抗爭是要求撤回《逃犯條例》。控方問,文章可反映黎的意見?楊指,黎在專欄文章的觀點,「同我差唔多嘅」。

控方再引述文章末段,「至於中共港共想攬炒,那就放馬過來吧」,問楊是甚麼意思?楊指「文字已經好清楚啦喎,冇補充」。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提議,應讓證人完整閱讀文章才提問,法官同意,楊遂在庭上閱讀文章。

及後控方再問,當楊撰寫相關文章時,香港的社會情況如何?楊憶述,當時受疫情影響,市民上街示威的次數已大幅減少,而且區議會選舉後,市民關注點轉移至立法會。

14:45 楊:寫手需留意黎立場及觀點

控方續問,盧峯的寫作角度是甚麼?楊形容,作為寫手「我哋都明白,要跟從報館嘅基本立場。都可以講呢,係要留意黎先生嘅立場同觀點」。楊憶述,在 2019 年反修例運動期間,不同社評寫手立場、觀點「都冇好大分別嘅,都係支持抗爭,希望政府收回嗰個《逃犯條例》。呢個立場同黎生喺佢文章裡面,呼籲市民出嚟上街嘅立場,係一致嘅。」控方追問,關於制裁的觀點又如何?楊指,相關觀點與黎的立場一致,「同當時社會環境、公眾輿論,我覺得都係一致嘅」。

控方引述,由楊以筆名李平撰寫,於 2020 年 5 月 12 日刊登的社論〈蘋論:林鄭反議會 市民反黑警 誓不兩立〉,於 A8 版刊登。控方問,報紙是否有固定位置刊登「蘋論」?楊指,位置「比較隨意,冇特定喺邊個位置」,一般會考慮與相關新聞放在一起。

14:33 楊:社評代表報社立場 《蘋果》較特別由寫手選題

控方續圍繞「蘋論」提問,控方問,楊會否在他撰寫的「蘋論」中反映他當時對制裁及示威活動的立場?楊確認會。控方再問,當楊撰寫「蘋論」後,會經過甚麼程序才刊登?楊指,他會把稿件交給編輯,編輯再交予製作部排版。楊確認,文章同樣會於網上版推出,亦會被翻譯成英文,於網上英文版刊登。

控方再問,在排版後的「蘋論」文章,會否交予楊過目?楊指,若由他本人撰寫的文章,編輯會交給他過目,至於其他寫手的文章,則不一定給他。

控方再問,據楊的理解,報章的社論有何目的?楊回應指,社評「顧名思義代表報社嘅立場,《蘋果日報》嘅運作係特別啲嘅,每日嘅社評,唔係經過討論去訂個題目嘅,而係每個寫手自己去決定嗰個選題。」

12:58 午膳休庭
12:50 楊:最終沒按張指示暫停盧峯專欄

法官李運騰指,楊的證供「非常有趣(very interesting)」,但是否由張劍虹決定,盧峯不再於論壇版撰稿?楊庭上指,當張向他發訊息時,「我覺得係張生嘅決定,但後來知道佢對顏純鈎嘅投訴咁緊張,係因為黎生好欣賞顏純鈎,所以張劍虹重視顏純鈎嘅文章,要停咗盧峯嘅。」

控方追問,楊如何得知黎欣賞顏純鈎的文章?楊指,因為及後張劍虹告知他,而且顏純鈎寫「蘋論」由原來的一星期一篇,加至兩篇。佢(張)覺得我唔聽話啦,將顏純鈎文章擺去副刊,冇擺喺論壇啦。」楊續解釋,因為最終沒有跟從張的指示,暫停盧峯論壇版的專欄。

控方又問,顏純鈎有否於論壇版撰稿?楊指,顏最初只在論壇版撰文,但及後只撰寫「蘋論」及副刊專欄。

12:33 楊:顏純鈎曾投訴被壓稿 
張劍虹要求暫停盧峯專欄 楊不同意

控方開始就《蘋果》的社論「蘋論」提問,控方引述,2019 至 2020 年間,「蘋論」有 4 名寫手,包括楊清奇本人(李平)、馮偉光(盧峯)、楊懷康(古立)及顏純鈎(方圓)。楊確認,另確認當中顏純鈎由黎決定成為寫手。楊續指,盧峯屬最早寫開始評論,而楊作為副主筆,亦有撰寫部分評論,古立則由陳沛敏邀請撰稿。楊形容,最終由黎決定寫手,但張劍虹、陳沛敏亦有權推薦。

楊續指,除上述 4 名寫手外,林本利亦曾短暫撰寫「蘋論」,而且由張劍虹邀請撰稿,及後林停止供稿,張亦有通知楊。法官李運騰問,林本利撰寫的文章內容關於甚麼?楊表示,社論主題不限,可以涉及政治、經濟及社會。

控方續展示張劍虹及楊於 2020 年 4 月 12 日的訊息對話,當中張稱「主筆,有論壇作者指我們有時壓稿,我明白或許有時稿擠,但盧峯每週已經寫兩篇社論,或許就不用寫論壇。」楊回覆「收到。我會同作者多溝通」。楊庭上指,當時盧峯並非《蘋果》全職員工,是自由撰稿人。

控方再問,當時由誰決定盧峯不再於論壇版撰稿?楊憶述,張劍虹向他發送訊息,要求暫停盧峯在論壇版的專欄,但「我唔係好同意嘅,所以我講,同作者盧峯多溝通,我記得我後來冇停盧峯專欄嘅」。楊解釋,張劍虹在訊息指有人投稿,但楊最終沒採用該人的稿。楊憶述,「佢(張)後來仲叫我去佢辦公室,當住同事面鬧我嘅。咁我當時先知道呢,投訴人係顏純鈎。但顏先生畀我嘅稿係佢『自動投稿』嚟嘅,我冇應承畀佢開專欄,固定時間出嘅」。

12:13 楊:甚少出席「鋤報會」 但會收到會議紀錄

控方展示 2019 年 7 月 30 日羅偉光與楊之間的對話,當中顯示羅提及「鋤報會後可談談?台蘋裕鑫社長轉達張生建議,我們可刊一些台蘋投稿在網上論壇」,及「如選用文稿,文末請加『台灣《蘋果日報》蘋論陣線』提供或類似」。楊提及「4 點開策劃會,其他時間都得。」

就羅提及「鋤報會」,控方指一般而言,實體版報紙每日會有 3 種會議,問楊會否參與相關會議?楊指,「多數都唔會參加」,但會收到「鋤報會」的會議紀錄。楊形容,鋤報會甚少提及論壇版,雖然鋤報會理論上會涉及所有版面,但「大家都知論壇版,係相對獨立嘅個人意見嚟嘅。鋤報會好少有同事真係去『鋤』論壇版。」

控方再問,楊在訊息中提及的策劃會,會討論甚麼?楊指,會議於每周二舉行,各部門於會中提出,接下來一周有甚麼重點新聞,如何規劃。楊續指,論壇版亦不例外,特別星期六的專題,他於會中報告內容。

控方問及,策劃會中會否談及黎作出的指示?楊回應,如果黎有相關指示,其他高層亦會提及。控方追問,會中曾提及黎甚麼指示?楊稱不記得。控方再問,會中的討論內容,會如何影響論壇版?楊指,事實上甚少討論論壇版,楊會報告星期六的專題,但基本上「冇聽到其他部門畀意見我既,間中高層有啲類似指示,或者意見畀我啦。」

楊指,主管提出意見,他本人作為下屬「係一定要聽嘅」。楊解釋,他提出專題後,「佢哋建議搵邊個作者寫啦,呢個情況都好少,係我決定專題之後,我自己搵作者。」控方續問,黎會否出席策劃會?楊指沒有在會中見過黎,但如黎有作出指示,「我會跟嘅」。

11:27 休庭
11:00 楊:「張劍虹冇睇過篇文章,就話有好文章要出囉」

控方圍繞楊與張劍虹於 2019 年 8 月 1 日的訊息提問。張問「主筆,是否有位許平先生投稿到論壇,他剛聯絡我問什麼時候刊登?台蘋論壇也找到一些逆權運動的不錯文章,我們也可以採用。我已經請台蘋社長跟偉光聯絡。請跟進。」張又提及「非常時期,有好文章多點版位也有需要。請文宗加人給你便可。」楊當時回覆「台蘋文章,呢兩日已採用。有的出報紙,其餘都出網上論壇⋯許平文章講易經,好長⋯」。

楊在提問下確認,當中的「逆權運動」意指「反修例運動」。控方再問,與「逆權運動」相關的文章角度如何?楊形容,主要是支持香港市民抗爭,以及呼籲國際社會關注。控方問及,訊息提及「請文宗加人給你」,林文宗當時有何角色?楊回應指,論壇版是《蘋果》「最細嘅一個部門,得我同另一個同事,每日有一個版已經係好辛苦㗎啦,咁張劍虹話如果想多啲版位、加版,咁要加人嘅。不過好遺憾啦,張劍虹先生冇睇過篇文章,就話有好文章要出囉。」至於訊息提及「加人」,楊在庭上指,後來「乜都冇做過」,「所以論壇版都係兩個人,每日一版。」

控方續問,如果《港蘋》採用《台蘋》的文章,會於實體版抑或網上版刊登?楊供稱,不同文章會有不同處理方法,如果香港在實體版刊登文章,亦一定會於網上版推出,亦有部分文章只於網上推出。

10:30 楊:黎轉交的文章如沒問題都會刊出

控方於庭上展示,一個手寫信封,日期為 2020 年 3 月 20 日,收件人為「黎智英先生」,信件上款為「智英叔」,信件附上一篇題為「簡談習近平執政以來的風格」的短文,投寄《蘋果》的論壇版,「智英叔轉交至編輯部」。信件附上黎手寫的便條「李平兄,我沒看過他的文章,請看是否有用。謝謝,黎」楊憶述,當時黎透過秘書,把信件轉交予楊。楊隨後修改文章標題及文字,於論壇版發表。楊解釋,由於文章由「老闆轉交過來,雖然佢話佢冇睇過嘅,轉交過嚟嘅文章如果冇問題,一定會出嘅。 」

控方再展示另一封手寫信件,收件人同為「黎智英先生」,下款為「新讀者」。信中提到「本人一直不是蘋果的讀者⋯貴報已不只是一份報紙,而且是追求民主自由,反抗強權的象徵。所以本人與很多港人一樣,成為貴報之忽然讀者⋯惟本人想就以下各方面提出意見⋯評論版的內容太單一⋯」。信中附上黎的手寫便條「李平,此讀者有關評論版意(見)值得參考。謝謝。黎」。楊確認,信件同樣由黎轉交給自己。

楊庭上指,「黎生又好、讀者又好,有啲嘢係混淆咗。」楊形容,信中讀者所評論的作者在副刊撰稿,並非由楊負責的論壇版,但黎「睇到佢話係評論版,將呢封信交畀我,唔知呢個讀者意見,係針對副刊定我嘅論壇版。」

控方再問,楊事後有否與黎討論此信件的意見?楊指,「印象中佢冇再問過我,我都冇再同佢講」。

10:02 控方在楊手機檢取與黎對話截圖
楊:當時認為有用

前《蘋果》主筆楊清奇繼續接受控方張卓勤主問。控方圍繞 2021 年 6 月《蘋果》高層被捕時的情況提問,控方展示在楊手機檢取的對話截圖,圖為 Signal 群組「國安法應變委員會」的對話,顯示於 6 月 17 日,羅偉光表示「警察上門」,盧峯回覆「Ha Understood」等,另顯示林文宗移除了羅偉光、張志偉、陳沛敏及張劍虹。楊憶述,此群組本應在 WhatsApp,但不記得群組甚麼時候移至 Signal,群組成員包括《蘋果》高層及部門負責人。控方問楊,為何當時會截圖?楊指不記得。

控方再展示另一在楊手機檢取的截圖,顯示為黎發送予楊的訊息,「李平兄,以(與)律師談過每月從我私人户口支付 1 萬天(元)給我(你)作為供 twitter 報酬,小心些是可以的,我將每月安排付款給你,謝謝,黎。」楊在庭上解釋,當時認為「呢樣野有啲用」,所以截圖。

10:01 開庭
HCCC5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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