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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時更新】47人案|第110日審訊 李予信完成主問下作供

【實時更新】47人案|第110日審訊 余慧明代表大狀稱余選擇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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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時更新報道】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一(21 日)展開第 110 日審訊。李予信繼續作供,供稱於 2020 年 7 月中在超區初選落敗、宣布不參與立法會選舉後,7 月底獲公民黨黨魁楊岳橋指示,報名參加立法會港島區直選;該區由黨友鄭達鴻出選,李稱理解楊是基於 DQ 憂慮,指示自己亦報名參選。

周一開庭時,余慧明代表大狀石書銘稱,獲余的指示,她將會作供,她的辯方案情需要數天處理。延伸庭被告的朱凱廸瞪大眼睛,表現驚訝,黃之鋒聞言笑稱,「唔係一早講咗…?」法官陳慶偉頓一頓後問,余慧明會作供?石指,這是他獲得的指示。

上周五審訊時,李予信稱曾向公民黨提出申請出選超區,惟因資金及勝算而被拒絕,而自己於 6.12 一周年在銅鑼灣被指涉非法集結拘捕後,黨稱獲捐獻,終批准由他代表參與超區初選。李又稱,沒參與黨簽否〈墨落無悔〉的討論或轉發有關帖文,而在初選論壇上亦沒提及否決預算案。

全日綜合報道:
47人案|李予信稱不會跟隨公民黨「莊嚴承諾」否決預算案 法官屢質疑
上周報道:
47人案|李予信稱街頭被捕後獲公民黨准出選 曾向譚文豪表達想爭取撥款
47人案|第27周審訊 文字及影像報道整合

本案 16 名不認罪被告,分別為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及余慧明。

47人案審訊報道一覽
47 人案周一(21 日)展開第 110 日審訊,李予信開始接受控方盤問。
47 人案周一(21 日)展開第 110 日審訊,李予信開始接受控方盤問。
16:25 休庭 周二續審
16:15 李予信:不知公民黨承諾與初選協調共識有何關聯

主控萬德豪續指,如果初選協調有共識要作出一些事情,是與初選的規則無關。法官李運騰著萬不要再爭拗,若果控方要指出案情,就直接指出。萬問李予信,他當時除了了解規則,有沒有了解初選的協議?

李稱,「我係唔知道嘅,同埋我嘅焦點係,咁多年嚟初選嘅協調都係講緊個議席,配票個策略,如果就住呢個目標有任何嘅協議,其實都係衍生嘅規則去約束啲參選人,依個係我當時嘅概念。」

萬問李,當看到初選提名表格聲明的第二點,有沒有關於公民黨第三次核心小組會議,提及黨協調的事情?李稱,「無喇太遙遠啦因為,因為(2020 年)6 月 20 號睇到嘅提名表…好難諗到 3 月嘅會(議)…反而我都幾肯定係 base on 6 月 17 號、19 號對於初選規則嘅追查所得到嘅 knowledge。」

萬問,當時李所知悉的共識不只是目標議席。法官陳慶偉澄清問,李所知悉的多於剛才提及的事情?李稱不同意。

陳慶偉續指出,不只是超區 4 席的規則,而李是知悉公民黨參加初選的基礎,是在立會過半後,否決預算案?李稱,「唔同意,因為我唔知道公民黨講嘅嘢,同埋所謂初選協調嘅共識嘅 linkage 喺邊度。」

陳再指,當時李知悉上述事情為公民黨參加初選的基礎?李稱,「我完全唔知道,我唔同意。」萬欲發問時,陳再打斷稱,這就是公民黨莊嚴承諾。李稱不同意。

萬展示提名表格聲明第二點:「我確認支持和認同由戴耀廷及區諾軒主導之協調會議共識,包括『民主派 35+ 公民投票計劃』及其目標。」萬指,引號內的是文件的所有內容。陳慶偉澄清稱,是指一份文件。李予信答稱,「我唔清楚。」

法官李運騰問,「民主派 35+ 公民投票計劃」是否為一份文件名稱?李予信稱,「我無印象當時有份咁嘅文件喺我眼前喎。」萬問,李有否向戴耀廷、區諾軒查詢?李稱沒有。

萬其後展示「35+ 立會過半計劃 民主派區議會(二)協調機制」文件。李稱沒有看過該文件。

萬指,文件是在 2020 年 5 月 12 日以 WhatsApp 廣播列表功能,發給所有超區參選人。法官陳慶偉指,李已回答問題。法官李運騰問,5 月 20 日?李予信是否為參選人?法官陳慶偉又指,李稱沒有看過文件,是否相信則是另一回事。

萬向李予信指出,他有收過文件。李予信稱不同意。法官李運騰質疑控方有何基礎發問,更指控方沒有基礎指出,李予信是廣播列表的其中一員,但無論如何,李予信已回答問題。

萬指會轉問另一問題,問李予信有否在 2020 年 4 至 5 月讀過戴耀廷的文章?李稱,「我無,我無興趣呀。」

萬問,當時李為鄭達鴻名單第二的人選?李稱,「係探討個可能,無 officially 排第二㗎。」李其後指,「為免任何誤會,我再重申一次我嘅講法,喺(2020 年)4 月至 5 月中我係探討排鄭達鴻,港島區立法會選舉名單第二,但係從來無落實過。」

萬指出案情,指李事實上為鄭的第二人選。法官陳慶偉打斷,並問這與閱讀戴的文章有何關係?萬指,作為鄭的第二人選,李會有意了解了解組織者。陳問萬,為何不直接問問題?陳慶偉向李指出,因為他當時為鄭的第二人選或考慮成為其第二人選,故有讀過戴的文章。

李稱,「考慮成為…」。陳打斷著李直接回答問題,「節省我們的時間,節省你的時間!」李予信稱不同意。

萬其後展示李予信其中一款寫上「顛覆想像」的選舉單張,指當中提及否決權,且這是公民黨提到的莊嚴承諾。李稱,「你可以咁樣聯想,因為個講法係相若。」

萬指,李供稱有派發七成、八成的單張,即有派發 700 至 800 份舊版的單張,問李有否告知大眾會摒棄舊版有關否決預算案的政綱?李稱,「我無咁樣講,因為個單張無講到。」

法官陳慶偉語帶不耐煩地打斷稱,「謝謝,對對對!」萬指,可以明日再續。

另鄒家成代表大狀稱,本周三鄒毋須出席區院的案件提訊,撤銷今早不開庭的申請。陳慶偉下令休庭。

16:00 控方就李予信對超區初選協調共識的了解盤問

主控萬德豪其後問及初選提名表格聲明的第二點:「我確認支持和認同由戴耀廷及區諾軒主導之協調會議共識,包括『民主派 35+ 公民投票計劃』及其目標。」萬問,李予信沒有參與協調會議?李同意。

萬問,李是否知悉超區的協調會議是在 2020 年 5 月 14 日舉行?李稱,「我當時應該係理解之前有搞過協調會,但我唔 exactly 記得之前係邊月邊日咁嘅。」

萬指,公民黨未批准李出選超區前,當時的參選人是黃文萱。李稱,「係嘅,當時佢有向黨表達想選。」萬問,黃有否出席協調會議?李稱,「我當時唔知道嘅。」萬問,李有否問黃?李稱沒有。

萬再問,當時李是否想知道?李稱想。法官李運騰追問原因,李予信稱,「我想知個協調嘅共識係乜嘢,因為喺我嘅概念,初選其實就係關於協調,如果我參與初選連個協調係啲乜都唔知嘅話呢,咁我好難繼續參與落去。」

李運騰指,但李予信沒有問黃。李予信稱,「我無問到黃文萱,因為我當時選擇咗去問歐飛,因為我知道歐飛對於每一個區嘅協調或者係選舉策略,仲有個形勢,係好有認知,我問佢係最快嘅。」

萬再問,但李當時沒有問戴耀廷或區諾軒?李確認。

萬其後展示李予信與公民黨「歐飛」(歐陽志飛)的 WhatsApp 訊息,庭上可見李發訊問「HI AU FEI ,有點急…我想知道超區初選嘅規劃係點?我係阿信」。萬指,當時李問及初選的規則,李同意。萬問,李是否在 WhatsApp 問及共識?李稱,「依個 WhatsApp 同埋 8 點 43 分之後嘅電話,因為我問完佢,佢即刻打俾我。」

庭上展示李、公民黨副主席賴仁彪兩人的 WhatsApp 訊息,可見李問賴:「我想知道更詳細內容取四席條數係點計」,賴則發送一個 Powerpoint 文件檔案及錄音。

萬指,李於 2020 年 6 月 19 日發訊問賴仁彪超區 4 席的計法,是否與李問「歐飛」的事有關?李稱,「係,因為最尾佢(歐飛)叫我問Bill Lai(賴)去拎呢個資料。」

萬指,李只是問及初選的規則而不是問初選的共識。李稱,「係因為我認為呢,當時理解係,啲規則係衍生自呢個共識嘅,呀即係都係字眼上問題,即係我都係問緊究竟有啲咩規則,係要求參與初選嘅人去遵守嘅,其實意思即係共識。」

萬指,共識即為協議。李稱,「係無衝突,共識去遵守規則,都係一個協議咗嘅情況。」

15:50 李予信:看《國安法》條文後通知團隊停派並設計新單張

主控萬德豪問,李予信主問作供時提到「無字政綱」,問李是何時提交?

李予信稱,「正確嚟講呢,我理解呢,唔係我提交嘅,係…喺《國安法》實施之後,係喇,即係 2020 年 6 月 30 號晚或者 7 月 1 號之後呢,(公民)黨嘅秘書處,我記得呢佢係幫晒咁多個候選人,send 個 email 去民主動力。」

傳譯一度忘記「民主動力」的英文名稱,獲法官提醒是「Power for Democracy」。

法官李運騰問,李予信有否參與其中?李稱無,亦沒有人問過他,並指「我唔知道 exactly 係邊個做嘅決定。」萬問,李是否獲告知轉用「無字政綱」?李稱,「佢提交咗之後,我就知道,應該有人同我講轉咗政綱。」李在追問下稱是 7 月初發生。

法官陳仲衡問,李有否獲告知原因?李稱,「我唔記得咗喇,但係我有自己嘅理解,就係之前嘅政綱可能有問題,就係同《國安法》相違。」陳追問,李當晚認為政綱有問題,或違《國安法》?李答,「我當時有咁諗過嘅。」

萬追問李當時的想法。李稱,「喺 6 月 30 號夜晚《國安法》出爐之後,我睇過個條文同埋我自己有一啲判斷之後,我第一時間係通知我嘅選舉團隊,立即停派舊嘅單張,同埋立即設計一個新嘅單張,將包含有公民黨政綱嘅內容呢全部放棄。」

萬追問,那夾附在提名表格的政綱單張,李有否採取任何行動?李稱,「我嗰個時候無嘅,但係其後我知道黨會改咗嗰啲入咗去民主動力嘅政綱,係我頭先所講嘅嗰樣嘢。」

陳仲衡其後又指,但有些關於初選的 Facebook 帖文仍然保留,例如今早看過的帖文。

李稱,「對今朝講嗰個 post 呢,我有少少補充,我當其時轉發呢其實都係個 focus 係擺咗喺選民登記嘅內容。因為個 post 有個連結係直接去選民登記個網頁,咁對於啲用電話、電腦睇到個 post 嘅人,就可以直接 direct 佢哋去選民登記喇,所以呢個係我對於個 post 嘅焦點,而我之後係無刪返個 post 嘅。」

萬問,但選民登記是在 4 月 2 日截止,李都沒有刪去帖文。李稱,「最尾係(延至)5 月 2 號先截止嘅。」

萬追問,5 月 2 日後都沒有刪去?李同意。

萬再指,在《國安法》後都沒有刪去帖文?李答稱,「係,我無,我都可以講啲原因,因為已經沉晒底㗎喇個 post,尤其是係選舉最熾熱嘅宣傳期之中呢,其實有好多 post 係有出過。所以甚至乎當時我都唔再在意啲咁舊嘅 post 喇,因為都講緊係(早於)3 月幾號(發布)喇。」萬欲再追問時,法官陳慶偉打斷。

15:49 開庭
15:15 休庭
15:10 政綱提及爭取「五大訴求」否決預算案
李予信:當時無反對、不記得有沒有明確地表示同意

主控萬德豪其後問及初選提名表格,展示李予信夾附提名表格的政綱單張,以紫色為背景,並附有李的大頭照,寫上「越打壓越頑強」。

法官李運騰問,這是否為公民黨參選人的通用政綱?李稱,「我理解係嘅。」

萬指,當中提及爭取「五大訴求」否決預算案。李稱,「係楊岳橋之前用莊嚴承諾嘅呢個字眼,咁你可以咁樣 associate。」

萬再指,李有在政綱單張上使用。李稱,「我嘅政綱同呢個講法係矛盾嘅。」法官指,但現時是問及政綱單張。李稱,「如果剩係講呢頁嘅話係囉。」

萬問,當時李同意此政綱單張?李稱,「我當時係無反對呢樣嘢嘅,我唔記得咗有無明確地表示同意與否。」

法官陳仲衡問,但不能沒有李的同意?李稱,「係嘅。」陳仲衡追問,即李予信當時同意?李予信稱,「你可以咁樣講,但係我唔記得咗我邊個 moment 去表示同意咁樣,我咁樣講係因為比較被動嘅做呢件事情。」

李運騰問,李予信是否親自交提名表格?李予信稱,「唔係,我授權畀人交嘅。」他在追問下稱,當時知悉政綱夾附在表格內。

李予信又同意,當時知道政綱單張的內容,並同意提名表格夾附政綱單張。

法官陳慶偉其後應控方要求休庭。

15:00 控方追問李予信有沒有看完整的公民黨片段

主控萬德豪其後展示公民黨發布片段的 Facebook 帖文。萬指,帖文提到「初選 Q& A」,且有連結可顯示剛才提及的片段。李予信稱,「我唔確定。」

萬指,公民黨只有一條片段教人投票。李指,「我理解係,我就剩係拍過一次囉。」

萬再指,只要按連結就知道內容,並指是十分簡單。李稱,「其實再簡單啲就係 post 條 video 上 Facebook。」

萬問,李有否嘗試看片段?李稱,「因為我唔記得咗嗰條 link 係咪真係嗰條片,所以我頭先都答咗法官閣下,我唔記得咗,但我理解其實你而家碌咗落去,嗰度就係條片嚟嘅。」

萬追問,當時李有否嘗試?李稱,「我係應該從依個途徑睇到條片嘅,我試過嘅。」

萬問,在看畢片段後,李知道黨魁強調黨莊嚴承諾?李稱,「我睇條片嘅 focus,都係碌咗去自己講嘢嗰度…」萬指,李看片段時,知悉黨魁強調莊嚴承諾否決預算案。李稱,「假設我睇晒,會係嘅。」

法官李運騰問,李予信當時有否看整條片段?李稱,「因為個情況係我唔記得咗,當其時我有無由頭到尾逐秒睇晒…而根據我自己做事嘅手法,我會即刻飛去自己嗰 part 睇下拍成點,好唔好睇嘅,所以今日我只能夠講確實嘅係,我當其時有印象我睇過呢條片自己講嘢嘅部分。」

萬質疑,看完整片段只需要 2 分鐘。李稱,「係,但係嗰陣我好忙拉緊票,我廿幾個鐘都喺條街到,呀,十幾個鐘都喺條街度,其餘嘅時候都應該係瞓覺同埋休息。」

萬再指,楊岳橋於片段中的發言是緊接李予信。李稱,「我可以再細緻啲去講,其實我會撳住個 mon(itor),去碌到見到自己個樣先至去 play 嘅,依個係最便捷可以睇到自己個發言表現嘅方法,而唔係等佢由頭開始 play,睇下自己去到邊咁樣。」

萬再問,即李沒有花 2 分鐘的時間看片段?法官陳慶偉打斷稱,「是,謝謝。」

14:50 控方就公民黨「初選好重要 初選點投票」片段盤問

主控萬德豪其後問及公民黨 2020 年 6 月 20 日「初選好重要 初選點投票」的片段,並展示謄本。李予信同意,其他參選人都有出現在片段。

法官李運騰問,片中有 5 名發言者,問是否有 5 人一同拍片的情況?李稱沒有,在追問下指「其中一個 scene 係有譚文豪同埋鄭達鴻係同時出現喺一個 scene 度嘅。」

李運騰追問,李予信有否與其他人一同拍片?李予信稱沒有,並提到當時自己遲到 20 分鐘左右。李運騰追問,其他人是在他拍片之前或之後出現?李予信稱是之後。

萬引述謄本指,李予信只有 3 段發言?李同意。萬問,李當時有紙稿?李稱,「係,有張紙仔俾我嘅,我要拎住嚟背嘅。」

萬問,李有否讀過包括其他人發言的紙稿?李稱,「有嗰份稿嘅。」萬問,未拍之前有看過稿?李稱,「我唔記得好清楚但係應該有嘅。」

萬稱,楊岳橋重複公民黨莊嚴的承諾,指林鄭拒回應「五大訴求」,會否決預算案。李予信稱,「。。呢度係咁寫」萬問,當時李沒有提出反對?李稱,「我因為我焦點係擺咗喺自己講嗰幾點嗰度。」

法官李運騰問,有否留意楊岳橋的發言?李予信稱,「我無用心去留意,因為我不斷嗰陣時係要係咁記我要講嗰句說話,因為我拍嘅時候唔想有咁多 NG,咁我可以快啲完成呢個工作。」

李運騰問,當楊拍片時,李是否在場?李稱,「我唔喺嗰度,我到場嘅時候,佢已經完晒佢要講嘅嘢,應該。」

法官陳仲衡追問,何謂「應該」?李稱,「因為我無親證見到佢喺我面前講嘢,咁好大機會喺我之前啲 timeslot,因為秘書處咁樣安排。」

李運騰問,當李到達時看不到楊,故推斷楊先拍攝?李稱,「完全正確。」李運騰再指,因為原定流程是楊岳橋先進行拍攝。

萬指,該片段是在 2020 年 7 月 10日發布,問李予信有否看片段?李稱,「廣播之前無睇過嘅,我剩係睇過我自己嗰 part 嘅 playback,喺錄影 immediately 之後。」

萬問,李當時是否想在發布前看片段?李稱,「我無表達過呢個需要嘅。」萬指,問題是問想不想。李答,「應該,我唔記得咗喇,因為好多工作要處理。」

法官陳仲衡問,不記得是否想看片段或是不想看?李稱,「前者,即係我唔記得咗自己當時想唔想睇返條片。」

14:40 控方質疑沒打算用豁免跟隨黨立場投票機制
李予信不同意

主控萬德豪指,在轉問另一範疇前,向李予信指出案情。萬指,李從沒打算使用公民黨的豁免跟隨黨立場投票機制,不跟從黨路線。李稱不同意。

萬其後展示公民黨內部、立法會選舉辦心戰室核心小組第三次會議的文件。

萬指,會議是在 2020 年 3 月 30 日舉行,其中有一項提及議會過半記招後的評估及後續。萬問李,是否同意文件上的要點,有總結會議內容?李稱,「一部分係,一部分唔係。」在追問下,李稱,「第一點應該都係 summarize 緊個記招嘅內容。」

萬讀出文件要點,指文件提到,上星期三各團隊聯合召開記招,成功設定議程…為未來民主派繼續作出選舉協調工作提供基礎,當中提到「基礎」,問李是否同意為會上的發言?李稱,「我唔清楚記得係咪用基礎呢個字 exactly。」

萬續指,要點清楚提到意思。李稱,「個摘要係咁樣寫囉,個 minute 係咁樣寫囉。」

萬指,李又提到其後有再出席核心小組的會議。萬問,李是否清楚知道他為鄭達鴻的第二人選?李稱,「喺(2020 年)4月之後係。」萬追問,是 4 月至 5 月中?李同意。

14:38 開庭

還押被告下午約 2 時 32 分入庭。林卓廷與懲教、黃碧雲、楊雪盈聊天,鄒家成、吳政亨、余慧明先後在被告席旁與律師對話。另旁聽的陳寶瑩對梁國雄作手勢溝通。

12:43 休庭午膳
12:40 李予信:沒與公民黨討論政綱是否優先於黨的「莊嚴承諾」
當時理解是進入議會後無論如何都會跟進自己政綱

法官李運騰指,李予信曾在主問作供時講述,他赴譚文豪辦公室會面時的對話內容,但未講到 2020 年 6 月 5 日,李予信與公民黨有關委員會面的對話,要求李予信交代。

李予信稱,「我就,我唔記得 word to word 點樣講,但係嗰陣時我已經整咗個 proposal,係將我之前同譚文豪講推舉嘅政綱呢,寫咗畀咁多位睇,即係一啲必需要爭取撥款嘅項目,就係我單張講嗰啲嘢,同埋論壇講嗰啲嘢」。

法官陳慶偉指,可能有李予信說的情況,但他說的是基於政府會回應「五大訴求」而不用否決的假設,遂問李予信,他曾否對公民黨相關委員說,他會把自己擬推行的政策,優先於黨的「莊嚴承諾」?

李予信答,「嗰陣無去討論過,假設會唔會呢個問題,我只能夠講我當其時嘅理解係,如果我依啲持有嘅理念同政綱,能夠得到黨嘅支持呢,入到議會無論點都好,我都會繼續跟進。所以回應返閣下嘅問題,無論政府回唔回應都好,我都會繼續去咁樣講,咁樣投票,因為…」。

陳慶偉追問,李予信預期黨會支持其政綱,反過來,李予信會否覺得,黨亦預期他會支持黨的政策?李答,「呃會咁樣理解嘅」。陳慶偉其後下令休庭午膳。

12:30 控方、法官追問李予信會否跟從公民黨路線

主控萬德豪問,李予信有否告知公眾自己不會跟從黨路線,即不否決預算案,以逼政府回應「五大訴求」?李稱,「我無咁樣公開講過。」

法官陳慶偉反問,但李可以在單張上提到,如提到即使放棄黨路線,都會會將選民福祉放最先。李稱,「呢個訊息,我從來都係咁樣強調。」陳慶偉追問,那為何不在單張上提及?李稱,「我嘅單張,我唔記得咗當其時設計…」陳望向李說,明白李不會否決預算案,這並不是其問題,而是李為何不直接稱就算黨立場是甚麼,自己都會優先考慮選民福祉。李稱,「我未必用文字咁樣咁直接咁表達。」

陳再大聲問,「為何不?」李稱,「但係我嘅政綱嘅內容就其實反映緊呢個訊息,你可以睇下我個單張嘅內容。」

陳稱,「(看過)很多次,很多次,我向你保證,李先生。」李稱,「係呀其實就係因為嗰個政綱嘅內容,喺唔同嘅範疇都係講緊啲整體市民嘅社會利益,同埋我所關注嘅 particularly 關注嘅群體,我已經清晰喺政綱度交代。」

萬指,有證供提到,如果不跟從黨的路線,有不同的投票意向,需要申請豁免機制,而黨不一定接納其申請?李稱,「你可以咁講。」

萬問,如果黨不接納,李會如何?李稱,「我都會照跟自己嘅意向投票,就會即管睇下個黨有乜嘢後果畀我。」

萬指,但在 2020 年 3 月,李已知悉黨立場,問他有否告知黨的資深黨員或領導人會採用此機制?

法官李運騰問萬為何要如此提問,指李當時尚未有意參選。萬遂修正是指 2020 年 6 月。李稱,「嗰個時候我無講過呢個機制。」

法官陳仲衡問,但黨資助初選,問李是否需要因此負責?法官陳慶偉問,李是否認為需要負責任?李稱,「都會有呢個理解嘅。」

陳追問,那莊嚴承諾?李頓一頓後後稱,「嗰時未有個咁 specific 個關注,喺呢個莊嚴承諾嘅呢個講法上。」

陳問,李當時有否留意?李稱,「其實正如之前所講,我係 5 月底有見過譚文豪嘅。」

12:20 法官質疑李予信需公民黨支持參選、會跟從黨路線

主控萬德豪引述李予信轉載的 Facebook 帖文,指圖片提到「公民黨莊嚴承諾」。李稱看到。

萬問,李有否告知楊岳橋提到,一旦當選,不會跟從公民黨的立場,即不會否決預算案,以逼使政府回應「五大訴求」?李稱,「我無咁樣同佢講過,但係公民黨以往都有啲情況係出現議員投票情況係唔一致嘅,我當其時都有呢個理解嘅,就係 so far 無嘢可以 bind 到公民黨嘅黨員去一致地去投票。」

法官李運騰問,在 2020 年 3 月李予信是否有意圖參選立法會?李稱沒有。萬問,那 6 月時有意圖?李同意。

萬問,早前證供有提到沒有事情可綑綁公民黨黨員投票要一致。李確認。萬追問,那公民黨作出的承諾?法官陳慶偉指,這是一個很差的問題,指知道不一定一跟從黨路線,問公民黨有否向選民作莊嚴承諾?李稱,「我唔記得。」

陳慶偉追問即無?李稱,「我唔同意,因為係政綱宣傳上。」陳慶偉續問,莊嚴承諾不是「口輕輕」作出的承諾,而是要兌現,問當公民黨在 2020 年 3 月作出莊嚴承諾時,公民黨是會兌現承諾。李稱,「我理解係未必會兌現。」

萬問,公民黨曾作過多少次莊嚴承諾?法官李運騰指,李予信是在 2018 年才加入。法官修正問題指,是在 2018 至 2020 年。李予信稱,「公民黨有做過好多承諾㗎其實。」

陳慶偉稱,「莊嚴承諾!莊嚴承諾!」法官李運騰稱,是召開記者會提到有莊嚴承諾。李予信稱,「我唔記得。」

陳慶偉稱,「你看,楊岳橋坐在中間,梁家傑都坐在中間」,問李看過多少次兩人一同出席,且一同坐在中間的場合?李稱,「公民黨記招佢哋都係坐中間位㗎,因為一個係黨魁,一個係黨主席,個代表嘅份量係比較高嘅。」

李運騰欲追問時,陳慶偉打斷問,「即你是公民黨鐵粉(a diehard fan)?」李予信反問,「點為之『鐵粉』呀?」陳慶偉問,你是否仍然公民黨的成員?李予信稱,「我今日唔係公民黨嘅成員。」法官陳仲衡細聲向法官陳慶偉稱,「解散咗…」

法官陳慶偉又指,他是問 2020 年 3 月至 7 月,又稱知道公民黨解散。傳譯一度沒有譯出,稱「公民黨已經唔咩㗎啦」;被告聞言大笑。

法官陳慶偉又問,是李有留意公民黨記者會,且留意到黨主席、黨魁經常坐在中間,而公民黨在 2020 年 3 月至 7 月為公民黨成員。李同意。

陳追問,李予信是公民黨黨員,有跟從黨路線,問為何會在 7 月改變想法?又指「你看,你一直都是公民黨的鐵粉!」 李稱,「我可以解釋一下。」

陳指,「是,我期待聽!」李稱,「首先我一直都有關注公民黨,喺我入黨之前,咁我成為咗公民黨支部會員之後,好多工作上、守則上,我都會參考返公民黨嘅講法。同埋政治原則上,我當其時 join 咗佢哋嘅支部會員之後,都係同意嘅,但係頭先你講嗰個 line 呢,如果你指緊反對預算案嗰個 line 呢,其實喺嗰個 moment 係有唔同嘅。」

法官陳慶偉指,「當然是不同,所以我才測試你」,更指李提到在此處不會跟從黨路線,但李一直都有跟從黨路線,問為何李會特定在控罪最關鍵的部分,不跟從黨路線?

李稱,「因為依個部分就直接同我參選立法會議員嘅初衷好有關係,而依樣係我之前係未 encounter 過。」

法官陳慶偉續指,這就是需要測試的部分,指李予信需要黨支持,更指如果不是鄭達鴻「拍膊頭」著李予信參選錦屏,李根本不會成為區議員。被告席的鄭聞言抬頭。李稱,「可以咁講。」

陳續指,不是貶意(derogatory),如果沒有公民黨的支持,你根本無人認識。李稱,「可以咁樣講嘅。」

法官陳慶偉續稱,問題就是如困李想參選區議會或立法會,就必需要有黨支持。李稱,「係呀所以我之前就作供講過。」

陳指向李稱,「我知道!我知道!所以你會跟從黨路線,而這是沒有向公眾明言。」李予信稱,「我對公眾嘅所有講法同埋訊息,都係跟從我參選嘅原則同埋理念去行先嘅,無論係公開嘅發言,單張、文宣、論壇,我嘅訊息都係一致同埋清晰嘅。」

12:10 控方引郭家麒在公民黨記者會上的發言盤問

主控萬德豪指,會續問及公民黨記者會,指李予信於主問作供時提到郭家麒的發言,並展示記者會發言謄本。

郭家麒的發言提到:「駱主任講嘅說法,係講緊基本上完全無民主社會嘅嗰種胸襟…我想講一樣嘢..我哋今日香港,唯一可以依靠嘅嘢就係一國兩制,一國兩制嘅基礎就係基本法…五大訴求係市民過去咁多個月嚟講得好清楚,政府一路都無回應…五大訴求,無論任何人選入立法會,都一定要將呢樣嘢帶去政府要求佢回應…」

萬問,是否同意當時郭家麒是回應時任中聯辦主任駱惠寧,指「35+」達成是「奪權」的說法?李稱,「好大程度上都同意佢(郭)嘅講法。」

萬指,其問題是郭家麒只是回應駱惠寧的說法。李予信稱,「佢一部分回應,另一部分有講過佢一啲嘅睇法。」

萬指,李當時清楚了解郭只是回應駱惠寧。李稱,「我同意佢嘅回應,佢亦都提出其他嘅論述。」

萬問,有否聽過郭家麒提到當選後不會跟公民黨的承諾,即否決預算案,逼使政府回應「五大訴求」?李稱,「佢喺依個 counter 講嘅說話,言下之意係有機會唔跟公民黨嘅做法。」

法官陳慶偉問,是否知道郭是其中一名認罪被告?李予信稱,「我知道。」

法官陳仲衡問,李是否知悉當日記者會後,公民黨有出新聞稿?李稱,「嗰個新聞稿,應該同我 share 嗰個 post 嘅內容係一致嘅。」

法官陳仲衡引述有關郭發言的段落:「立法會議員 Kwok Ka Ki 郭家麒認為,香港依靠的是一國兩制,《基本法》列明立法會的職責是監察政府。 如果特首得到民意支持、其施政報告與預算案得到市民認同的話,無論民主派在議會中是 35 還是 40 席,我們都會支持。不過現實是沒有真普選,政府無民意支持,身為民意授權的立法會議員,就要代表市民要求政府聆聽民意。」

李予信稱,「佢(郭)係咁講。」萬欲追問時遭法官陳慶偉打斷稱,「謝謝!」

12:05 開庭
11:24 休庭
11:15 李予信重申公民黨記者會發出「混合訊息」
指各人的發言有矛盾

主控萬德豪其後展示李予信的 Facebook 專頁帖文,帖文的圖片寫上「全力反制政府,落實五大訴求」,背景為當日記者會的合照。萬指,李將公民黨發布的撮要帖文轉載?李稱,「係,我原原本本咁樣將個 post share 出嚟再加咗個 emoji 喺個 caption。」

萬指,帖文提到楊岳橋作為黨領導人稱要否決預算案,更指李在記者會舉起的牌寫上「議會過半、五大訴求」,而不是提到選民登記。

李稱,「唔係,呢個係選民登記嘅一部分,係論述嘅層面。」

萬再重申,牌上提到「爭取立法會過半、落實五大訴求」。李答,「我理解選民登記係可以貢獻、爭取,議會過半嗰個目標嘅,有需要我可以解釋。」

萬再指,李當時手持的牌寫上回應「五大訴求」。法官陳慶偉托頭稱,李有提到不只要是選民登記,而是提供其他講述,不只是問「先生你登記咗未」。陳以廣東話說出最後一句。

法官李運騰問,是否想登記選民後,會有更多人支持公民黨?李予信稱,「係,同埋支持民主派。」

李運騰追問,但尤其公民黨?李予信稱,「可以咁講,但係佢入面個訊息係講緊尊重協調嘅,我理解就係有個大局觀喺度嘅。」

萬問,而且民主派過半,可以落實「五大訴求」?李稱,「我哋嗰陣唔知…」

萬再指,記者會上舉起的牌都有提到。李稱,「係,我嗰陣有拎卡。」

萬指,公民黨的目的十分清晰,就是是要否決預算案,而不是李主問作供時所提到的「混合訊息」。李予信稱,「係一個混合嘅訊息,係一個 mixed message。」

萬指出,當時黨魁有向公眾表明公民黨的立場。李稱,「我唔同意,因為有好多人講嘢。」萬指,但黨魁提到要否決預算案、不惜代價爭取「五大訴求」。

法官陳慶偉問,李予信是否同意記者會上不同意見,但公民黨的主題、路線是很清楚?李稱,「我唔同意呢個講法。」

李運騰問,雖然有多於一個發言者,但訊息是沒有矛盾?李予信稱,「我唔同意,係有矛盾㗎其實。」法官陳慶偉再指,但記者會的主題是很清楚?李稱,「個主題係清楚嘅。」

萬指,李供稱不知道記者會的細節及目的。陳慶偉指,李有提到選民登記,並稱萬是在重複問題。陳其後下令休庭。

11:01 控方開始盤問李予信

主控萬德豪開始盤問,並先整理文件架慢慢打開文件夾。

萬問,鄭達鴻曾提到公民黨的黨團運作。李予信稱,「正確呀,我聽到。」萬問,李是否同意黨團是由立法會議員的黨員、他們的助理,以及黨資深黨員組成?李予信同意。

萬續問,黨團主導了黨的前線政策?李稱,「我當時候係咁樣猜測嘅,但係 actually 係點樣我係唔清楚。」

萬問,黨團比黨執委的權力更高級?李稱,「我唔知道㗎…因為我唔知佢哋兩者嘅互動實際上係點樣樣,所以我無從評論邊個高權力啲。」萬其後轉問 2020 年 3 月 25 日的公民黨記者會。李同意,當時的黨魁為楊岳橋。萬其後展示記者會發言謄本,引述楊岳橋當時的發言:

我負責代表黨團係講,如果民主派喺九月係有機會獲得 35+,公民黨個態度係啲乜嘢。公民黨個態度係啲乜嘢。說到底係「五大訴求」,點樣可以透過把握住議會嘅多數去實現「五大訴求」呢?具體而言,如果林鄭月娥係唔會改變佢嘅時間表,10 月初理應係選後第一個最重要嘅立法會事務,喺宣誓之後就係處理行政長官施政報告,林鄭月娥理應喺施政報告嗰度正式面向香港人,面向選舉結果回應「五大訴求」,落實「五大訴求」,而如果佢做唔到嘅話,公民黨係會同佢唔客氣。簡單而言,以後政府每一個法案,由施政報告,佢唔能夠回應「五大訴求」之後,由施政一一以後每一個法案,財政嘅撥款申請,財委會嘅撥款申請,我哋都會否決…

萬指,楊當時提到「五大訴求」、林鄭月娥。萬續指,當時楊提到,特首不回應「五大訴求」時,「公民黨係唔會同佢客氣」,會否決所有議案、撥款,更指會希望促成「35+」否決預算案。

萬又指,當時楊提到「…重選之後如果再否決…行政長官必須辭職」、「呢件事並非小事,亦都係非常非常嚴肅嘅一件事,希望呢度有言在先」。萬問,當時李予信有聽到發言?李同意。

10:58 鄭達鴻代表大狀完成盤問李予信

鄭達鴻代表大狀黃宇逸開始盤問李予信。黃指只有兩個問題,問李予信提交提名表格前,沒有諮詢過鄭達鴻?李稱,「正確。」

黃續問,當鄭達鴻交提名表格時,李是否都不知道鄭有否諮詢過公民黨黨員?李稱,「正確,我唔知道嘅。」

黃指沒有進一步的問題。黃坐下不久,隨即站立稱剛才傳譯出錯。

法官李運騰遂再問,當李予信交表時,是否不知悉鄭有否諮詢過黨內任何人?李予信稱,「我唔知道佢諮詢咗邊個。」

法官陳慶偉指,認為問題並不需要,指不明白為何要問此問題。

李運騰指,若想指出李予信不會是鄭達鴻的「Plan B」,為何不直接提問?黃宇逸稱,李予信代表大狀關文渭的主問已提及。

辯方完成盤問李予信。

10:57 開庭
10:38 休庭
10:35 李予信完成主問下作供
稱理解自己不是鄭達鴻的「Plan B」

辯方大狀關文渭其後展示 2020 年立法會選舉地方選區的文件,顯示名為戴穎姿的女士報名參加港島區選區,問李予信是否認識她?李稱認識。

關問,戴與公民黨有關係?李稱,「我認識佢係早於 2016 年嘅時候,當我仲喺公關公司打工嘅時候呢 …」法官陳慶偉著李直接回答問題,李遂稱,「我理解係有嘅。」

李其後解釋,「(20)16 年佢係公民黨嘅實習生」,並指戴於 2020 年應屬鄭達鴻競選團隊。

法官陳仲衡問,為何是「應該」?李答,「因為當我 4 月至 5 月嘅時候,喺我探討排鄭達鴻名單第二嘅時候,我喺鄭達鴻嘅辦事處嗰度見過佢,佢問過我一啲關於政綱嘅睇法。」

法官李運騰問,李予信是否知悉戴當時被公民黨徵召?李予信稱不知道,亦不知道她是否代表黨參選。

李運騰問,是否知悉她為鄭的「Plan B」?李予信稱,「正確我係唔會知道嘅。」李運騰再問,李予信是否為鄭的「Plan B」?李予信稱,「我理解我唔係鄭生嘅 Plan B。」

李運騰問,當時除了李予信外,公民黨有沒有其他人參選港島?李予信稱無。李運騰問,即李予信當時不知說戴以何身分參選?李予信確認。

關問,李予信是否沒有被 DQ?法官問,李如何知悉?法官陳慶偉又指,李在 7 月 30 日交表,認為不會太快得知,並著關轉問其他問題。

關指,沒有進一步的問題,李予信完成主問下作供。

鄭達鴻代表大狀黃宇逸稱,需時索取指示,冀可休庭 15 分鐘,獲法官批准。

10:30 李予信:向楊岳橋指未能按其指示收回參選申請

辯方大狀關文渭續問,當李予信收到楊岳橋的第二個指示後,做了甚麼?李稱,「咁我即刻擰返轉頭,搵返嗰啲同事,就話我啱啱先遞完張 form,但係我想收返個申請,咁佢係拒絕咗我嘅,因為佢話從佢哋嘅制度嚟講呢,退選只能夠申請一個正式嘅申請書去辦妥。」

法官陳仲衡問,是一份表格?李稱,「我唔記得清晰係咪嗰張表格,唔好意思我唔記得咗。」李在追問下稱是一個文件。

關問,公民黨晚上有否召開記者會?李稱,「有,有大概 7 點鐘左右有一個記招。」李同意,記者會的內容是關於 DQ。

李續說,他知悉不可收回表格後,「其實我喺攞返個 document 之後,我就同返黨魁講,我收唔返嗰張申請,之後記得佢話,佢同我講返『呀信,it’s ok』,就叫我返返去公民黨先,即係嗰個 headquarter 容後再商討。」

法官陳仲衡問,在記者會時,有沒有進一步討論?李稱,「開記者會嗰陣係無人有時間商討呢件事住。」

關指,2020 年 7 月 31 日為立法會選舉提名表格的截止日期。李確認。關指,李上周提到與梁嘉善提交提名表格,問是否為 7 月 31 日?李確認。李在法官提問下稱,梁嘉善當時參選新界西。

關續指,李提到無法成功收回表格,而楊岳橋稱沒有問題。李稱,「係,因為我向佢表示咗我好 frustrated 因為我攞唔返,咁佢就話 OK 嘅。」

關問,在 7 月 31 日,楊有否給予進一步的指示?李稱,「佢應該喺 30 號最尾完晒記招之後,就叫我 hold 住個申請先,聽朝再算,所以我第二朝就朝早晏晝嘅時候呢,就去咗搵梁嘉善。」傳譯問,「朝早晏晝?」

李稱,「晏晝 12 點嘅時候,因為我知道嗰陣時嘅討論,即係我嘅理解,好似我呢個情況徵召嘅人呢,報唔報名好呢咁樣。」

法官陳仲衡問,即李的理解,梁嘉善是被公民黨徵召的人?李稱正確。

關續問,李其後做了甚麼?李稱,「我見到佢收到指示就要報名喇,因為我一早報咗名,我係唯一一個即係一早報咗名嘅徵召者啦,所以 31 號我就剩係坐喺度睇㗎啫。」

關問,因此李陪同梁提交提名表格?法官追問,李為何要陪同她交表。李稱,「無畀指示我係點樣做,我就純粹去陪伴佢,因為大家都係徵召者。」

關續指,當日特首宣布 9 月的立法會選舉因應疫情會延後?李同意,並指是在傍晚的時候。

10:15 李予信:初選落敗後
獲楊岳橋指示報名參選港島區直選

李予信上周供稱,參與超區初選,並以 2% 得票落敗,宣布不參與 2020 年 9 月的立法會選舉。李周一繼續作供,辯方大狀關文渭展示李予信的立會選舉提名表格,指不爭議的是,李於 2020 年 7 月 30 日提交參選港島區的立法會選舉提名表格。李確認,並確認他當日是在下午 2 時 25 分提交。

關問,但李沒有參加港島區初選?李同意。

關追問,他當日報名的原因。李稱,「我係 7 月 29 號嘅中午,我收到當時黨魁楊岳橋嘅通知。」法官陳仲衡問,以甚麼方法?李稱是電話聯絡。

李予信續說,「咁佢就同我講,佢就話黨有機會徵召我去參選呢個港島區嘅選區,我當其時嘅理解係佢因為嗰個取消資格嘅嗰個憂慮,即係 DQ 嘅情況作出一啲嘅準備咁樣,所以喺(7 月)30 號之前嗰日即係 29 號呢,就要準備好一啲嘅提名。」

法官追問,當時誰人出選港島區?李稱,「我所知係鄭達鴻出選嘅,係咁佢就叫佢準備啲提名,我就由嗰日夜晚開始就係去搵啲港島區嘅提名,直至到去 30 號朝早仲搵緊提名,之後攞齊提名,填好張 form,就等候佢之後嘅 instruction。」

關問,至 7 月 30 日,公民黨有沒有參選人被 DQ?李稱,「等候期間係未有人被取消資格嘅,咁我大概晏晝嘅一點左右,講緊係 30 號,咁楊岳橋打電話俾我,就叫我去入紙報名喇可以,咁我就係連同我嘅助理呢,就一齊去到好似上環嗰個嘅選舉事務處,咁就開始做一個申請既程序喇。」李在追問下同意,申請程序是在下午約 2 時許開始。

關問,當時李有交 5 萬元訂金?李稱,「係,嗰 5 萬蚊係公民黨嗰邊畀埋我㗎」,關追問,是現金?李稱,「現金咁畀我嘅,好厚嘅。」

關其後展示提名表格的聲明部分,就第五點:「我謹此聲明,我會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李予信確認,當時有同意聲明。

關問,不爭議的是鄭達鴻在 2020 年 7 月 22 日提交提名表格,而他在 7 月 30 日被 DQ。李予信同意。

關問,李是何時知悉?李稱,「大概晏晝挨近 4 點鐘左右」,指他當時仍然在選舉事務處的辦公室。

關續問,李有否收到進一步指示?李稱,「我記得喺佢(鄭)被 DQ 嘅消息傳出之前呢,其實已經有 3 位嘅公民黨員已經被 DQ 喇,喺早前嗰 3 位公民黨員被 DQ 呢,楊岳橋係一度叫我,去停止呢個申請手續。」

法官陳仲衡問,即一方面叫李申請,其後又指示李停止手續?李稱,「正確,係兩個手續嚟嘅。」

法官李運騰問,是哪 3 人?李予信稱,「郭榮鏗、楊岳橋同埋郭家麒。」

關問,當時李再接獲楊岳橋的指示,李已提交表格及交訂金?李稱,「係啱啱做完個手續無耐,佢(選舉事務處)俾咗張 receipt 我,係返出去大堂無耐佢(楊)就打俾我。

關問,當李獲取楊的指示時,公民黨港島區的參選人有李予信及鄭達鴻?李予信同意。

10:05 開庭

身穿藍色外套的李予信坐在證人席。還押被告約 10 時 3 分入庭,林卓廷在被告席側與律師對話,吳政亨向旁聽打手勢溝通,鄒家成換上綠色短袖 T 恤。

甫開庭,鄒家成代表大狀陳世傑稱剛獲通知,鄒涉及的區院案件星期三下午將進行案件管理聆訊,故他及鄒當日下午不能出席審訊,詢問會否不開庭處理。

法官陳慶偉稱,需要考慮,因為考慮現時案件的進度,星期三或會完成作供。大狀石書銘站立稱,獲余慧明的指示,她將會作供,她的案情需要數天處理。延伸庭被告的朱凱廸瞪大眼睛,表現驚訝,黃之鋒聞言笑稱,「唔係一早講咗…?」

法官陳慶偉頓一頓後問,余慧明會作供?石書銘指,這是他獲得的指示。

HCCC6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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