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幸彤 2021 年六四煽惑集結案,終審法院周三(22 日)審理律政司終極上訴。正因支聯會國安案還押的鄒幸彤,由懲教押送至終院,她身穿墨綠色長袖恤衫、束馬尾,戴黑框眼鏡,不時向公眾席親友咧嘴燦笑。5 法官聽畢雙方陳詞後,擇日頒下判詞。
律政司一方指,被告在刑事審訊中,不應獲准挑戰由警方發出集會「禁令」的合法性,否則會令公眾誤以為毋須遵守,導致削弱法治;又指若有不服應提司法覆核。再者,根據當時疫情,警方是「合理地」禁止舉行大型集會,保障公眾安全。
鄒幸彤一方反駁,被告應有權在刑事審訊中爭議「禁令」的合法性,而司法覆核又牽涉大量支出及資源,被告或需申請法援,亦可能被拒等;而警方應履行《公安條例》下的「積極責任」,提出容許集會的條件,如設人數限制等,減低傳染風險,而非斷言禁止。
開庭前,約 10 至 20 名中年人在終院外輪候旁聽。散庭後,記者問其中 3 人旁聽甚麼案件、被告名字等,他們急步離開,沒有回應。
【法生咩事】EP.10 鄒幸彤煽惑參與六四集會案終極敗訴 為何5位終院法官有分歧但結論一致?
現已解散的支聯會,2021 年曾提出舉辦六四維園晚會,警方以公眾安全、公共衞生等理由禁止。時任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被指發帖文、文章呼籲市民參與,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終審法院 1 月 25 日裁定,律政司終極勝訴,恢復鄒幸彤的定罪。 今次終院 5 位大法官,對關鍵爭議點,即鄒幸彤可否在刑事審訊之中,挑戰警方禁令合法性的問題上,出現明顯分歧。首席法官張舉能與另一人認為不可,而常任法官李義等 3 位法官就認為可以。他們的分歧源出何處?如何達到一致結論?對警方禁止集會的權力又有無影響? 今集「法生咩事」,首次有記者開咪,同大家分享法院現場情況,分析判詞重點,並跟進現時公眾集會情況。 相關文字報道:鄒幸彤六四煽惑集結案 終院一致裁律政司得直、恢復定罪 官指警禁令顯然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