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斬死七旬父認誤殺 判無限期醫院令 報告指妄想型精神分裂、飽受折磨

男子斬死七旬父認誤殺 判無限期醫院令 報告指妄想型精神分裂、飽受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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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李文樂(現年 35 歲),報稱任職文員,被控於 2021 年 10 月 11 日,在葵涌荔景山路 180 號賢麗苑賢德閣 B 座一單位謀殺父親李學財。

李周五身穿綠色長袖上衣、戴口罩應訊,開庭前李向法律代表遞上一封信。聆訊以英語進行,被告戴耳機聽取廣東話翻譯。

報告指被告曾刀傷胞姐

官引述被告 3 份精神科報告指,被告現年 35 歲,曾於理工大學就讀兩年心理學,之後輾轉做過多份工作。被告被診斷出有妄想型精神分裂症(Paranoid schizophrenia),會出現幻覺,覺得父母會毒害他、父親並非親父、5G 科技會操控他等。被告飽受精神病折磨,亦不能判斷對錯,以及控制自己。

報告亦指,被告之前至少有 4 次住院紀錄,原因包括傷害其父及胞姐。2018 年時,被告曾經以刀傷其姐被判處 3 個月醫院令。被告對治療反饋甚差,在案發前亦曾自行扣減藥物份量,而被告有高風險會使用暴力。報告建議被告接受無限期醫院令,持續接受治療。

案情:鄰居聞大叫報警

案情指,被告一家四口居住在荔景麗苑賢德閣一單位 30 多年,期間被告多次住院接受治療。而他早前被診斷患有強迫症、焦慮症、妄想型精神分裂症(Paranoid schizophrenia),一直受病情困擾,腦海會浮現聲音告訴他,要殺害全家,否則他會死去,其後被告需服用高劑量精神科藥物。

案情續指,案發前約兩星期,被告曾自行扣減藥物劑量。而案發當日,鄰居聽到被告家中有人大叫遂報案。警方及救護員到場後,見到被告 78 歲父親昏迷浴血躺在客廳,身上多處有刀傷,被告目無表情坐在沙發上,旁邊有兩把染血生果刀,身上佈滿血跡。

警方拘捕被告,及後父親送院後不治,被告在警誡下承認犯案。

被告庭上稱因精神病殺父

庭上早前處理認罪時,法官問被告是否同意案情。被告站立,以英文說,「I want to say something(我有說話想講)」。官著被告如有任何意見,最好經大律師傳話。被告再以英文說,「because due to my mental illness,I kill my father(我因為精神病殺父親)…」。法官再次打斷,重申被告有任何意見,須透過大律師陳詞。

被告隨後指同意案情。法官最後以「減責神志失常」(diminished responsibility)為基礎,接納被告承認誤殺罪。(詳見另稿

HCCC408/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