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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第七日審訊|控方讀畢承認事實 將傳15名證人出庭作供 

黎智英案第七日審訊|控方讀畢承認事實 將傳15名證人出庭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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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一(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踏入第七日審訊。控方讀出承認事實,包括警方在楊清奇、陳沛敏手機搜出的通訊紀錄,另於黎智英手機,發現美國前國防副部長、《華爾街日報》編輯及時任美國務院資深顧問等電郵聯絡紀錄。

控方提到,稍後將傳召 15 人出庭作供,包括張劍虹、陳沛敏等 5 名「從犯證人」、時任壹傳媒集團營運總裁周達權,以及專家證人城大法律學院教授王貴國。另外,辯方申請控方在庭上播放涉案完整片段,控方則關注 24 段片段共涉 35 小時,法官最終押後至周二(9 日)續審,候控辯雙方商討播放方式,預計未來兩周暫不傳召關鍵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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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由高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代表;黎智英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大律師關文渭及有香港執業資格的新西蘭御用大律師 Marc Corlett 代表。

黎智英身穿啡色皮衣步入被告欄,不時望向公眾席親友微笑。黎智英妻女、兒子黎見恩、媳婦曾美華、神父 Robert Sirico、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著名漫畫家尊子等人均有到庭旁聽。

黎智英次子黎耀恩的妻子曾美華(左)、長子黎見恩(右)離開法院。(《法庭線》記者攝)
黎智英次子黎耀恩的妻子曾美華(左)、長子黎見恩(右)離開法院。(《法庭線》記者攝)
承認事實:《蘋果》訂閱收入
每月約 3,700 萬元

控方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先讀出承認事實,指《蘋果》首於 1995 年 1 月註冊為本地報刊,「蘋果日報有限公司」為註冊東主及出版人;「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為註冊印刷人。在 2016 年 8 月至 2021 年 6 月 24 日期間,張劍虹為註冊東主及出版人代表。

陳沛敏於 2015 年 3 月至 2017 年 6 月為《蘋果》註冊編輯,羅偉光則於 2017 年 7 月至 2021 年 6 月為《蘋果》註冊編輯。

《蘋果》實體版於案發期間,即 2019 年 4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24 日停刊當日,印製逾 7,800 萬份,當中 100 萬份為停刊當日發行。《蘋果》另以網上形式發布中文內容,約於 2019 年 10 月,約有 80 萬讀者付費訂閱《蘋果》,為《蘋果》帶來每月約 3,754 萬元收入。另外,《蘋果》於 2020 年 5 月推出英文版,發布〈【打國際線】《蘋果》英文版免費試睇〉文章。

承認事實:警搜黎智英
楊清奇、陳沛敏手機紀錄

承認事實亦包括,眾被告被捕後,警方所檢取的資料及物件。警方在黎智英電話發現,他曾經以電郵聯絡美國前國防副部長 Paul Wolfowitz、美軍前副參謀長 Jack Keane、《華爾街日報》編輯 Bill McGurn、時任美國國務院資深顧問惠頓(Christian Whiton)、前美國外交官 Raymond Burghardt、美台商業協會(USTBC)會長韓儒伯(Rupert Hammond-Chambers)、美國學者 Perry Link、《蘋果》前專欄作家李兆富、黎助手 Mark Simon 及同案被告馮偉光等。黎被捕後曾錄取會面紀錄,控方稱將於稍後階段播出。

而在《蘋果》主筆楊清奇的電腦內,警方檢獲題為「《蘋果》受壓 微調方向」的文件,文件提及《蘋果》編採方針的部分改變。警方另在其電話內,發現他與作家李怡、資深傳媒人區家麟的對話,其 WhatsApp 及 Signal 亦有名為「國安法應變委員會」群組,內有 2021 年 1 月 4 日至 6 月 17 日的通訊紀錄。

截至 6 月 17 日,該群組的成員包括時任執行總編輯林文宗、時任英文版執行總編輯馮偉光、時任副總編輯蔣美紅等人,林文宗同日將當日被捕的張劍虹、羅偉光、陳沛敏、前動新聞平台總監張志偉移除。另在馮偉光的電腦內,警方搜出 2021 年 5 月至 6 月的「鋤報會」會議紀錄、「2021 年 5 月份稿費 國際即時」文件。

陳沛敏被捕後,警方搜查其電話發現,其 WhatsApp 內有一個名為「English News」的群組,成員包括「黎生」、羅偉光、「Nick」、蔣美紅、張劍虹及前《台蘋》社長陳裕鑫。她亦與 Mark Simon、人權組織「香港監察」(Hong Kong Watch)創辦人羅傑斯(Benedict Rogers)等人有聯絡。

張劍虹(資料相片)
2021 年 6 月 17 日,《蘋果》總編輯羅偉光被捕。
林文宗(資料相片)
2021 年 6 月 17 日,《蘋果》副社長陳沛敏被捕。
承認事實:日經曾向周庭
李宇軒發電郵

至於「重光團隊」相關控罪的承認事實,控方指《日經中國(香港)社》於 2019 年 8 月 14 日,向前香港眾志副秘書長周庭及李宇軒發電郵;李翌日再向《日經》發電郵。李宇軒於 2020 年 8 月 10 日被捕,其後獲警方保釋,同月 23 日潛逃到台灣時,在內地水域被捕,2021 年 3 月移交香港警方。

李被捕後遭搜出一部電話、兩部電腦、一盒印有「香港故事」、「香港人」、「李宇軒」、「Liberty(自由)」、「Justice(正義)」及「Hong Kong(香港)」字眼的卡片、3 件印有「SWHK」的 T 恤、一套共 17 張印有「SWHK」的卡片、「香港故事有限公司」的公司印章、與「G20 眾籌」相關的文件夾,以及 277 枚已使用的香港警方彈殼等。陳梓華則於 2020 年 10 月被捕,同獲警方保釋,2021 年 2 月再度被捕及被控。

另外,根據出入境紀錄,黎智英曾於 2020 年 1 月 10 日離港前往台灣,同月 15 日回港。陳梓華同於 1 月 10 日離港前往台灣,同月 13 日回港。劉祖廸及 Mark Simon 分別於 2020 年 1 月 5 日及 4 月 18 日離港。

辯方:彭耀鴻將缺席未來兩周審訊

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缺席本日聆訊,未來兩周亦因事申請缺席,由大律師關文渭代表。關甫開庭指,辯方於控方讀畢承認事實後,將申請播放涉案片段,預料需時不多於 6 天,又指播片後會申請押後本案不多於 3 天,候彭耀鴻出席聆訊。

杜麗冰詢問播片原因,關文渭指早前讀出開案陳詞時,已播放少許影片,但希望法庭批准播放完整片段,以助了解案發背景。

控方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關注,24 段影片共涉 35 小時,認為有需要節省法庭時間。法官李運騰則指,若辯方要求播片,法庭便需按其要求播放,最終押後本案至周二(9 日),候控辯雙方商討播放方式。

控方擬傳 15 名證人
未來兩周暫不傳關鍵證人

周天行另提到,控方證人列表減至 14 人,當中 7 人會出庭作供,包括 5 名「從犯證人」張劍虹、陳沛敏、楊清奇、李宇軒、陳梓華。餘下兩人分別為周達權及梁美芬丈夫、城大法律學院教授王貴國。至於列表其他證人,包括警員及鄒姓博士的證供,均會以書面方式呈堂。據了解,該名證人為港大計算機科學系副教授鄒錦沛,將就涉案社交媒體相關資訊作供。

周續指,控方另會傳召 8 人,以供辯方盤問。換言之,控方將傳召 15 人出庭作供。庭上透露,未來兩周暫時不會傳關鍵證人。

HCCC5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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