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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聘英御狀|律政司申上訴至終院遭拒 須向黎支付兩案訟費共85.5萬元

黎智英聘英御狀|律政司申上訴至終院遭拒 須向黎支付兩案訟費共 85.5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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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押兩年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原訂 12 月 1 日開審。律政司不服黎智英獲准聘請英國御用大狀 Tim Owen,向上訴庭提上訴被駁回後,再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同樣遭拒,須支付訟費。

上訴庭周三(21 日)就訟費命令頒下判詞,接納律政司一方所指,本案沒有特殊情況,證明黎智英需聘請 4 名律師處理上訴和終院許可申請,因此只允許批出兩名大律師的訟費,即律政司須向黎一方支付共 85.5 萬元。
判詞:沒特殊情況證黎須聘 4 大狀

上訴庭於 2022 年 11 月 9 日,駁回律政司挑戰黎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 Tim Owen 的上訴, 同月 21 日再拒絕向律政司批出終審法院上訴許可。根據兩案的判詞,律政司都需要向黎智英支付訟費。律政司其後一度提出更改訟費令,最終未有修改。

上訴庭接納律政司一方所指,本案沒有特殊情況(exceptional circumstances),證明黎智英一方須聘請 4 名大律師處理上訴和終院許可申請,因此只批出兩名大律師的訟費。上訴庭考慮到本案花費大量時間、涉及重複工作,要求律政司就兩項申請分別支付 511,700 元及 343,300 元,合共 855,000 元。

特首提請人大釋法 案押明年 9 月開審

特首李家超在終院拒批許可後,當晚宣布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釐清在港沒有全面執業資格的律師或大律師,可否參與國安案件。

黎智英的案件於 12 月 13 日再訊,辯方透露 Tim Owen 因被入境處拒絕在本案的工作簽證延期申請,早前已離港。法官杜麗冰最終將案件押後至 2023 年 9 月 25 日至 11 月 21 日開審,預計審 40 日,並於 5 月 30 日進行案件管理。

CACV42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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