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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油麻地|黃子悅認暴動還押候判 逾廿親友法院外送別

11.18 油麻地|黃子悅認暴動還押候判 逾廿親友法院外送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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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封理工大學,大批民眾於油尖旺區聚集,213 人涉在油麻地「圍魏救趙」被控暴動。初選案被告之一、早前承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的黃子悅,周一(6 日)在區域法院承認暴動罪,她申請撤銷擔保還押候判,案件押後至周二(7 日)處理認罪被告的案情撮要。本案 15 名被告,共有 9 人於開審前認罪。

前學民思潮發言人黃子悅剪上及耳短髮,身穿藍黑間條上衣、藍色牛仔褸、黑褲及黑皮鞋,早上約 8 時半抵達法院門外,逾二十名親友到場支持。黃與友人拍照和擁抱,又擺出心型手勢拍照,有友人笑稱「有嘢影啊」、「有明星啊」,其後黃向友人揮手告別,步入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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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子悅與另一被告申撤銷擔保 

本案原有 15 名被告,其中 9 人認罪,依次為翁芷茵(19 歲,金融從業員)、周耀天(22 歲,學生)、鍾永祥(45 歲,電子工程師)、蘇浩然(25 歲,調酒師)、孫嘉豪(22 歲,學生)、曾紹鵬(21 歲,調酒師)、黃康瑜(22 歲,學生)、黃子悅(22 歲,學生)、王汶珊(28 歲,無業),均為案發時年齡。

控方表示,由於首被告翁芷茵周日才通知辯方律師打算認罪,控方需時處理案情撮要和背景口供等文件,故此申請將案件押後至周二(7 日)續審,獲暫委法官崔美霞批准。崔美霞另關注本案能否如期審結,控方表示部分被告認罪,可望減少須傳召的證人,相信能在原定審期內完成案件。

除第 7 被告蘇浩然外,其餘認罪被告可繼續擔保,惟黃子悅及第 8 被告孫嘉豪的代表律師均申請撤銷擔保,2 人須即時還押。散庭時黃與坐在旁聽席的丈夫揮手道別。

15 人被控暴動

15 名被告依次為翁芷茵(19 歲,金融從業員)、周耀天(22 歲,學生)、鍾永祥(45 歲,電子工程師)、鍾曜禧(34 歲,地盤工人)、羅澤琛(19 歲,學生)、吳仲賢(18 歲,學生)、蘇浩然(25 歲,調酒師)、孫嘉豪(22 歲,學生)、鄧建歡(27 歲,銀行職員)、曾紹鵬(21 歲,調酒師)、黃康瑜(22 歲,學生)、黃子悅(22 歲,學生)、王汶珊(28 歲,無業)、16 歲甄姓男生及李子聰(25 歲,水手)均為案發時年齡。

15 人同被控一項暴動罪,經修訂後的控罪指他們於或約於 2019 年 11 月 18 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第7被告蘇浩然另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指他於或約於同日,在油麻地彌敦道或附近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

黃子悅另涉初選案 還押 9月後獲保釋

黃子悅另被指在民主派初選案串謀顛覆國家政權,還押逾 9 個月後在 2021 年底獲保釋。《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頒下判詞指,只要配合一系列保釋條件,相信黃不會繼續進行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遂批出保釋。

DCCC 736/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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