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45 名罪成被告在 11 月被判囚 4 年 2 個月至 10 年。本周三(18 日)高院資料顯示,選擇認罪、被判囚 4 年 5 個月的黃子悅,亦提出刑期上訴。司法機構網頁暫未顯示聆訊日期。
連同黃子悅,暫時共有 14 名罪成被告提出上訴,其餘 13 人為鄒家成、吳政亨、何桂藍、余慧明、黃碧雲、林卓廷、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陳志全、鄭達鴻、譚得志、梁國雄。
14 人之中,12 人經審訊後定罪,餘下 2 人選擇認罪,分別為黃子悅和譚得志。黃和譚在求情時,分別提及牽涉另案,官考慮量刑整體性後,指不予黃的暴動案同期執行,譚則就煽動案獲 3 個月扣減。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