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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油麻地|11 人否認暴動受審 控方:被告以鼓勵形式參與暴動

11.18油麻地|11 人否認暴動受審 控方:被告以鼓勵形式參與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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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封理工大學,大批市民「圍魏救趙」,213 人在油麻地碧街一帶被捕,分拆成多案審理。其中涉及 23 人的案件,12 人先後認罪,11 人否認控罪受審。控方周三(11 日)在區院讀出開案陳詞。

控方指,眾被告並非居於案發現場附近,當時該處並非正常運作,眾人沒有正當理由前往現場。控方認為,他們有意圖參與暴動而身處現場,以鼓勵形式參與暴動。

控方:封鎖區截獲本案不認罪被告

案件由暫委法官黃雅茵審理。控方讀出開案陳詞,指大批示威者於 2019 年 11 月 11 日進佔理大,警方其後包圍理大,阻止他人進入校園。有人發起「圍魏救趙」,呼籲市民在彌敦道至加士居道一帶聚集,營救理大內示威者。

同月 18 日晚上 10 時半,警方抵達油麻地一帶,推進期間屢遭示威者投擲汽油彈等,警方發射催淚彈驅散。11 時 26 分,警方展開圍捕行動,最終截獲 213 人,包括本案不認罪的 11 名被告。

控方指,當中 4 名被告蘇定楠(18 歲)、馮文杰(19 歲)、張健森(21 歲)及張敖妍(18 歲)被截停後,需到臨時醫療區或醫院接受治理。蘇定楠於醫院被正式拘捕,另外 3 人則在現場醫療區被捕。其餘 7 名沒有受傷的被告,則被帶至臨時羈留區,由警方宣布拘捕及分批帶到黃大仙警署。

控方:被告以鼓勵形式參與暴動

控方提及,林樂進(28 歲)被捕時戴黑色鴨舌帽、防毒面具連濾器掛在頸上。次被告林迪倫(20 歲)有面巾及 3 支生理鹽水。其餘被告分別有黑色衣物、風褸及背囊等物品。

控方表示,眾被告並非居於案發現場附近,當時該處並非正常運作,眾人沒有正當理由前往現場。而警方多次發出警告,即使當時交通受阻,被告亦有機會離開,示威者的逃跑有組織性,並非只因害怕警方而走避。控方認為,他們有意圖參與暴動而身處現場,以鼓勵形式參與暴動。

12 人先後認暴動罪

本案共涉 23 名被告,當中蘇浩臻(案發時 25 歲,下同)於 2023 年 9 月 11 日承認暴動罪續還押; 11 名被告即李諾琳(17 歲)、王志聰(23 歲)、黃文澤(23 歲)、黃梓泓(18 歲)、温英傑(27 歲)、鍾景筒(21 歲)、唐誌崙(26 歲)、黃雅琳(21 歲)、黃羽薇(19 歲)、廖志文(26 歲)及黃冠鋒(21 歲)於周二開審前認罪

餘下 11 人不認罪受審,包括林樂進(28 歲)、林迪倫(20 歲)、劉思琪(19 歲)、梁健朗(24 歲)、譚啟沖(24 歲)、謝承峯(23 歲)、王俊元(22 歲)、蘇定楠(18 歲)、馮文杰(19 歲)、張健森(21 歲)及張敖妍(18 歲)。

他們被指於或約於 2019 年 11 月 18 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參與暴動。

DCCC800/2020、DCCC577/2021(Consolid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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