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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油麻地|6人暴動罪成求情 辯方稱被告指母親患病難自理 還押12.6判刑

11.18油麻地|6人暴動罪成求情 辯方稱被告指母親患病難自理 還押12.6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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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已向法庭存檔求情陳詞及求情信,部分辯方代表周四於庭上再作補充陳詞。

辯方為被告翁耀揚求情指,其母近年患病,逐漸難以自理生活,被告畢業後從事不同工作,如髮型師、搬運工等,希望減輕家庭負擔,被告未婚妻亦有到庭支持他。被告打算於服刑時修讀文憑試課程,而現時社會氣氛改變,他亦獲家人支持,他重犯機會非常低。

第五被告尹亦慷的求情指,他於城大畢業,在學期間屢獲獎學金。他被捕後一度失去工作,感到無助。及後他曾任職區議員助理,工作時熱心協助區內長者及弱勢人士。他的求情信透露,有感案發後「時間停頓咗」,對家人及朋友感內疚。辯方強調,他被捕時身上沒有明顯防具及武器,亦非號召者及領導角色。

6 人不認罪受審後罪成

本案有 6 人不認罪,分別為:葉偉成(現 28 歲,學生,下同)、翁耀揚(30 歲,髮型師)、尹亦慷(27歲,侍應)、溫燿輝(28 歲,學生)、黃俊輝(22 歲,學生)、及姚梓駿(25歲,秘書),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

同案認罪 9 人依次為:胡海維(現 23 歲,學生,下同)、翁永勝(22 歲,學生)、溫育賢(26 歲,學生)、許鵬毅(30 歲,文員)、葉穎燊(24 歲,裝修工人)、張芷晴(23 歲,無業)、周鳳彥(30 歲,編輯)和鄧浚傑(28 歲,電工)。鄧另涉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獲存檔法庭。8 人被判囚 32 至 45 個月不等。20 歲的護理系學生鄔梓龍,早前被判入教導所。

DCCC843/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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