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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何桂藍稱「中共是極權」為學界共識、港人不想活在政權方方面面控制下

47人案|何桂藍稱「中共是極權」為學界共識、港人不想活在政權方方面面控制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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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二(25 日)展開第 91 天審訊,何桂藍庭上解釋在新東初選論壇提及的「同全香港人一齊抗擊中共極權」,稱形容中共是極權是「學界共識」。

法官一度問何的代表大狀對「極權」定義、日本及俄國是否極權,並指法庭是關注何當時的想法,而不是學術定義。何其後重申,同意形容中共是極權「係一個客觀嘅描述...褒義貶義呢啲無關係嘅」,指關鍵是香港人不想活在「方方面面受到政權控制之下」。

何另解釋有關「攬炒」的 FB 帖文時,指當時輿論所指的「攬炒」有一種自毀傾向,「好強調犧牲,好強調死」,但她認為「抗爭唔係求死,係求生」。她又指,不同意區諾軒早前稱「攬炒」是絕望,指有關說法「抹殺咗 2019(運動)嘅創造性」。案件周三續。

周二實時報道:
【實時更新】47人案|第91日審訊 何桂藍:破局是指打破政權設下規則
論壇上提及「中共極權」
何桂藍供稱是「學界共識」

何桂藍周二展開第六日作供,續就她於新東初選論壇時說過的字眼,包括「議事殿堂」、「抗爭陣地」、「抗爭意志」、「中共極權」等作出解釋。

其中,對於「同全香港人一齊抗擊中共極權」一句,何供稱「形容中共係極權,都係我形容係而家學界嘅一個共識,差在你形容佢係一個乜嘢形態嘅一個極權,係 digital totalitarianism(數字極權主義)定係 neo totalitarianism(新極權主義)嗰啲」。

何續說,「雖然極權佢聽落去係批評,但係同時都有一個定義嘅…total 嗰個字,我哋可以理解為 total control(完全控制),就係講緊政權喺人民生活嘅方方面面,你做嘢又好,你返到屋企又好,你搭咩車,你搭咩飛機,所有嘢都係政權可以監控同埋甚至控制」。

何的代表大狀 Trevor Beel 隨即問,何說中國極權,是作為事實陳述,還是一個貶義的用法?主控萬德豪聞言即站起反對提問,指問題具引導性。Beel 則稱他只是擬澄清。法官陳慶偉認同問題具引導性,又指何只說了學界對「極權」的共識,未說她的理解。

法官問辯方大狀對「極權」定義
一度問「日本是否極權?」

其後何桂藍稱,「我頭先講嗰個,就係我理解極權呢隻字係乜嘢意思」。陳追問,對何來說,中共是極權,還是新極權主義,抑或其他?何答,「嗱,我坐咗監兩年半喇,我唔知而家最新嘅講法係點樣。」陳其後重申 Beel 的問題,但稱看不出事實陳述及貶義用法有何分別。

Beel 舉例稱,若指稱「美國是極權」,屬貶義的說法,因美國實際上不是極權,但若有些東西是極權,而有人按事實指出,則它不可能是貶義。

陳追問,那 Beel 會如何定義極權?Beel 答,極權是一個抽象的說法,與專制的一黨制(dictatorial one party system)有關。陳追問,那日本是否極權?何桂藍聞言一度指「咩呀?」Beel 則表示不是,因日本有議會制度,亦有涉及不同黨派的選舉。

陳再問,那俄羅斯是否極權?Beel 稱是。陳追問為何,指俄羅斯亦有議會。Beel 答因只有一黨。陳則表示日本亦然,基本上只有一黨(So as Japan, essentially one party)」。何桂藍聞言高聲指,「唔係呀日本有共產黨㗎!」

其後法官李運騰歸納指,法庭關注的不是學術定義,而是被告案發時所思所想,「故不要被學術討論轉移焦點(So don’t be distracted by academic debate)」。

Beel 遂問何,她在論壇上說出「極權」時,所想的是甚麼?

何答有兩點,「第一,我同意形容中共係一個極權,係一個客觀嘅描述。第二,褒義貶義呢啲無關係嘅,問題係香港人唔要呢一個制度…就係我頭先所形容,你返工要對住黨委,你拍拖要向黨委交代,你去維權佢會屈你有 covid ,你健康碼會變咗紅色…總之香港人係唔希望活係一個方方面面受到政權控制之下,我相信呢個係非常清楚嘅」。

解釋「抗爭意志」時
何指公民黨「意志成疑」

何亦被問及她以下論壇發言:

如果要說服香港人,議會戰線對運動仍然有好強大嘅作用嘅話,我哋首先候選人就要展示出相應嘅抗爭意志...

何稱,「抗爭意志」可參考她早前提及何謂「抗爭派」的定義,包括每條法案都至盡責審議,要承認立法會「唔係一個議到事嘅地方」,行動上亦非以保住個人席位或避免遭 DQ 為優先考慮。

何又舉例指,論壇上她對公民黨楊岳橋有疑問,「公民黨一路去到(2020 年)6 月底,都係講緊如果我哋達成 35+,我哋就否決呢樣,否決嗰樣…但係完全無 address 過如果 35- 公民黨會點樣樣」,另又提到公民黨過往「可以同一件事上,可以有好幾個唔同嘅投票立場」。

何續說,「咁唔向選民確實交代,我覺得就係抗爭意志成疑嘅一個表現喇」。而就著「抗爭意志」承認立法會非能議事之地的定義,「唔好畀假希望嘅呢件事上面,公民黨係有所欠缺嘅」。

立法會唔再係議事嘅殿堂,亦只係一個抗爭陣地,所以點解我哋講緊要透過立法會嚟到去破局...

而就上述說法,何稱當時「好多人都講嘅說法」,「佢唔係一句叫人行動嘅口號…而係講緊一個事實,我哋一直以為可以議到事嘅呢個立法會,其實從來都唔係一個真正議到事嘅地方,所以佢係一個抗爭陣地」。

辯方庭上引述何桂藍 Facebook 專頁,2020 年 6 月 29 日發布、題為「香港人,千其唔好睇少自己 — 攬炒的哲學」的帖文。
何:抗爭唔係求死,係求生
亦不認同區諾軒指攬炒是絕望

Beel 另引述何桂藍兩則 Facebook 帖文提問。其中一則題為「香港人,千其唔好睇少自己 — 攬炒的哲學」(見上圖),配以一張遊行圖片,有人舉起「奪回香港」橫額。

何解釋「攬炒的哲學」的意思,重提早前供述想有身位演譯「攬炒」,並指當時不同意「攬炒」其中一個說法,指 2019 年很多抗爭者,「有一種自毀嘅傾向,所以佢哋會好強調犧牲,好強調死」,指這些抗爭者「喺咁大嘅壓逼之下」看不到有甚麼可做。

何續稱,「但係我想強調嘅係,抗爭唔係求死,係求生嘅,就係講緊喺中共炒到埋嚟嘅時候,可以打開新嘅空間,係香港人嘅求生意志。」

何又指,不同意區諾軒早前的證供。翻查資料,區當日提到:

佢哋其實係表達緊一種絕望。佢哋覺得咁長嘅時間,都無辦法實現到佢哋心目中理想嘅香港,所以要用盡佢哋抗爭嘅手段,去爭取一個破局,可能亦有一種意思就係,置諸死地而後生嘅意思。(第 29 日審訊)

何指區及上述有抗爭者強調犧牲的說法,「我認為係抹殺咗 2019(運動)嘅創造性」,故自己一有機會就會想「講清楚」,「香港人做嘅嘢,究竟有可能有啲咩嘅效果,或者打開緊一啲咩嘢嘅空間。」

何解釋以博弈論討論「攬炒」
欲強調抗爭一方「有好強嘅理性基礎」

Beel 問及帖文首段:

博弈論有經典嘅 Game of Chicken,如果兩架車從兩個方向迎面駛向對方,最終兩架車都會車毁人亡,所以最理性嘅做法應該係剎停架車,但係由於兩個司機都覺得對方會剎停架車,所以兩邊都唔會停車,其實攬炒同呢個遊戲有少少類似,而嗰兩架車就係香港同埋中國。

何供稱,不少學者以博弈論討論「攬炒」,並指當時提及此點的原因是,「《國安法》之下做好多嘢係唔理性嘅,都係送頭嘅,咁但係我想強調返抗爭一方做嘅東西,係有好強嘅理性基礎。」

何:「攬炒」建基於假設中共過度反應
將政權推到必需做抉擇、沒強逼鎮壓

Beel 續問及帖文其中一段的意思:

攬炒係一個過程,係一個香港、中國同西方三方互相影響嘅過程。中共就係想香港人怕咗佢...咁樣佢就可以將佢架車駛過嚟,一野輾碎香港人,但係如果我哋唔退讓,即使佢架車要撞埋嚟,佢一樣要遍體鱗傷,焦頭爛額。攬炒必然對我方有成本,但我哋要佢哋輸得更加甘....

何稱,這與早前供述的合法性危機相關,「如果香港人非常明顯表達政治意志,而佢哋依然係唔去回應,而係採取一個壓制嘅方式…佢相當於就係自己破壞咗香港成個制度嘅正當性。」

何又指,香港人「只係將佢推去一個選擇,一個佢必需要做抉擇,究竟係要做鎮壓,定係回應民意嘅一個位。」何續指,「攬炒」是基於假設,「就係中共一定會 overreact (反應過度),會做一啲其實佢要解決個問題,根本唔需要做到咁盡嘅嘢。」

何稱,香港民主化理論上是中港政府的憲制責任。若做到帖文所指,「佢一樣要遍體鱗傷,焦頭爛額」的情況,「個前題係佢哋堅持要搵架車撞埋嚟,即係話佢唔單止唔履行佢嘅憲制責任,可以聆聽民意嘅時候,佢自己選擇唔去聽。」

何重申,「無人逼佢揀鎮壓呢一條路,佢唔需要講到《國安法》呀剩呀呢啲好無辜咁樣樣,既然佢選擇去破壞香港嘅制度,咁佢當然要承受返佢呢個選擇嘅代價啦。」

辯方庭上引述何桂藍 Facebook 專頁,2020 年 7 月 9 日發布、題為「唔抗爭,選你入去做咩?」的帖文。
何解釋帖文提武鬥、議會抗爭
稱如「建制派先用武力」等情況不應屈服

另 Beel 問及另一則題為「唔抗爭,選你入去做咩?」的帖文(見上圖),附有立法會議員在立法會被包圍的圖片,寫上「武鬥是議會抗爭的必備元素…」何指,圖片要顯示民主派議員受到限制,包括肢體上的限制。該帖文提到:

當然,「武鬥」要發揮真正的效用,除了個人的覺悟以外,還必須達到以下兩個條件:

1. 需要盡可能多的抗爭派進入議會

2. 需要議會內所有民主派互相協作,不陷入幾個人單打獨鬥的局面。

何供稱,如在立法會中想履行議員職責,「只係企咗起身,就已經有保安衝埋嚟阻止」,無法發言;主席尚未作出任何裁決時,「建制派嘅議員已經率先會用武力,夾硬將你拉離開會議廳」,反問「係順從呢啲暴力係離開呢個會議廳,或者係放棄表達呢啲意見吖,定係要用盡一切方式,都要去履行返自己嘅責任,去講返你應該要講嘅東西呢?」

何認為,「唔應該屈服於呢一啲暴力,無論係立法會主席嘅武斷,制度上嘅暴力,定係保安同議員之間嘅嘅肢體暴力,而係應該盡自己所能做返自己做嘅嘢…」

就帖文第二點,何指,當有建制派議員將另一名議員「擲落地下咁樣拖行」時,應該要出手阻止,「唔係因為要覺得守住自己一個溫和嘅形象,我會形容係由得好個別嘅議員去自己去面對呢啲嘅暴力」。

何稱議會無法阻政府惡法或濫權
舉例指民主派無法阻《逃犯條例》修訂

何續解釋帖文稱,當時有選民覺得參選人被 DQ,「係做咗啲有問題嘅事」,或認為入到議會必然有可做的事。

李運騰問,何都有此想法?何表示,有選民認為議員入到議會,總有方法阻止政府的惡法或濫權行為,但她認為是無法阻止政府濫權或落實倡議,無法履行議員的憲制責任。

何又指,「afterall 不如咁樣講啦,《逃犯條例》(修訂)最原初咪就係民主派堅持咗幾個月都係阻唔到,所以先至會有一切後續嘅事情,民主派最多就係拖幾個月。」被告席的林卓廷驚訝說「吓?」,其後搖頭。

何解釋「破局」
意指打破政權所定結構

至於何論壇上多次提及「破局」、「死局」。何解釋,破局一詞是來自政治理論,指政權會建立特定結構(structure),包括體制(institution)、敘事 (narrative),惟當民眾看到其他選擇(alternative),政權就會對民眾失去控制,「所以一般嚟講要去抗爭,用返嗰套理論講法就係建立一種 anti-structure(反結構)」。

她續指,如政權強制要求所有人跟同一套規則,但抗爭者可按自己規則行事的話,「就相當於打破咗政權 set 出嚟嘅嗰個 structure,破局簡單嚟講就係咁。」

她指在 2020 年 6 月,自己眼中的「死局」是《國安法》短期內實施,「成個社會係有好大嘅恐慌,覺得唔知可以點樣做落去,做乜嘢都無用,做乜嘢都只係送頭」,故她當時發言是嘗試說服香港人,「就係喺呢個情況之下,香港人仍然可以有抗衡嘅諗法嘅,透過立法會選舉去攞一個最大嘅 mandate(民意授權), 最大嘅 turnout(投票率),係其中一個講法。」

李運騰問,即何認為《國安法》立法後,仍可合法表達意見?何表示,當時的想法與參選立法會的想法相似嘅,「抗爭有好多形式,有一啲的確係有風險,但係選舉係最多人可以參與,正正係因為我當時嘅心態係,投張票係無可能違法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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