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8 月,約一個月大男嬰昏迷送院,6 日後逝世。其孟加拉裔父母否認謀殺、殘暴對待兒童兩罪。案件周二(10 日)在高院踏入第 21 日審訊,法官胡雅文完成引導(控罪及原則考慮點見內文表),7 人陪審團早上約 10 時 40 分退庭商議。(陪審團最終一致裁定兩被告謀殺等兩罪成,見報道)
由於本案沒有兩被告傷害男嬰的直接證據,陪審團可考慮環境證據作出推論,判斷其中一人曾否猛烈搖晃男嬰,導致最終死亡。陪審團需考慮兩被告是否具謀殺意圖,如不能確定具有該意圖,則需考慮誤殺罪是否成立。就虐兒罪,陪審團需考慮兩被告是否違反照顧責任。
第 20 天審訊|法官引導:可憑環境證據推論意圖 毋須證明主、從犯
控方引多名專家證人證供
兩被告作供 猜測長子跳落男嬰
案中死亡男嬰何義文(Hossain Iyman),在 2019 年 7 月出生,有一個 22 個月大的哥哥。義文同年 8 月 24 日被送入明愛醫院,同日被送至瑪嘉烈醫院兒科深切治療部,同月 30 日去世,終年僅 53 日大。
案件經歷 20 天審訊,控方傳召多名醫生講述義文傷勢。根據庭上證明,義文送院時已嚴重昏迷,其後證實腦部嚴重受傷,身上多條肋骨骨折,大腿近膝蓋位置亦有骨折。多名醫生均指,義文傷勢與「搖晃嬰兒綜合症」脗合,高度懷疑傷勢與虐兒有關。
辯方主張,傷勢或有義文 22 個月大的哥哥造成。兩被告均有出庭作供,其中女被告曾指,案發當日早上聽見哭聲,醒來便見長子坐在義文身上,估計是由長子爬上行李箱後,從行李箱跳至義文身上。
否認謀殺、殘暴對待兒童罪受審
男被告 HOSSAIN Md. Imran(現年 33 歲)、女被告 AKTER Mrs Farzana(現年 29 歲),均報稱無業。兩人否認謀殺、殘暴對待兒童兩罪受審,庭上獲安排孟加拉語傳譯。
控罪指,兩人於 2019 年 8 月 30 日在香港殺害何義文(Hossain Iyman);同月 8 日至 24 日在香港,身為年滿 16 歲而對 32 至 48 日大的何義文,負有管養及照顧責任的人,故意襲擊、虐待和忽略何義文,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他受到不必要的健康損害。
兩人分別由大律師 Richard Donald 及 Michael Arthur 代表;控方由高級檢控官林曉敏、程皓代表。案件由法官胡雅文、3 男 4 女陪審團共同審理。
HCCC296/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