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將軍澳|4人涉「私了」便衣警 律政司入稟追討19.7萬元僱員補償

10.13將軍澳|4人涉「私了」便衣警 律政司入稟追討19.7萬元僱員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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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囚27至37月 1人判入教導所

翻查資料,被告劉文全(案發時 24 歲,報稱演唱會舞台技工)、吳婉菁(21 歲,保險經紀)開審前承認非法集結、暴動等罪,分別被判監 30 個月及 27 個月。

雷藝佳(23 歲,電腦程式員)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非法禁錮等罪成,判囚 37 個月。

案發時 13 歲少年承認非法禁錮、暴動、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在非法集結中使用蒙面物品 4 罪,被判入教導所

DCCJ5550/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