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綫電視一名高級攝影師,涉去年乘坐電視台安排的巴士到電視城時,不慎從巴士的梯間跣低,致左肩及頸部受傷,獲批至少 47 日病假。攝影師向無綫索償,案件周五(12 日)在區域法院首次聆訊。
法官羅麗萍指,留意到攝影師本來由「林逸華律師行」代表,但該行已被律師會介入,案件已被指派由另一律師行處理,現時申請人的情況未明,故將案件押後至 9 月 11 日再處理。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無綫電視一名高級攝影師,涉去年乘坐電視台安排的巴士到電視城時,不慎從巴士的梯間跣低,致左肩及頸部受傷,獲批至少 47 日病假。攝影師向無綫索償,案件周五(12 日)在區域法院首次聆訊。
法官羅麗萍指,留意到攝影師本來由「林逸華律師行」代表,但該行已被律師會介入,案件已被指派由另一律師行處理,現時申請人的情況未明,故將案件押後至 9 月 11 日再處理。
2022 年 5 月,搭棚工陳兆豐在油麻地吳松街舊樓外牆搭棚時安全繩斷裂,由六樓墮下身亡。家屬入稟向僱主許佢成追討僱員補償。許缺席聆訊,區院早前頒下非正審判決,判僱主一方須負法律責任。官周二(30 日)頒下書面裁決,評定許須賠償 210 萬元兼付訟費。
許佢成另被勞工處票控 4 罪,他承認一罪,另 3 罪經審訊被裁定罪成,裁判官批准他分 90 期繳交 9 萬元罰款。律政司申請刑罰覆核,指欠阻嚇力,案件押後 10 月 13 日處理。
油麻地搭棚工墮斃 八旬母出庭追討僱員補償 法官押後判決
2019 年 7 月 14 日沙田新城巿廣場衝突中,警方拘捕多人,亦有多名警員執勤時受傷。律政司周二(8 日)分 3 案入稟區域法院,就被咬斷指警長、受傷高級警司及 2 名受傷警員的僱員賠償及相關訟費等,分別向杜啟華等 4 名示威者索償。其中兩案的索償額共逾 200 萬元。
翻查資料,杜啟華襲警、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等罪成,被判囚 5 年半;另 3 名示威者承認暴動罪,被判囚 3 年 4 個月至 4 年。
PODCAST: 一周法庭線報|721非白衣人案判囚;黎智英續作供;鄒家成未經授權寄信判囚提上訴 上周焦點: 721林卓廷等7人暴動判囚 官指有其他閘內人亦參與暴動 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另外 6 名「非白衣人」,被裁定 721 在元朗站大堂參與暴動罪成,周四(27 日)判刑,官基於被告同意案情節省時間、案件歷時多年,為各人減刑 5 個月,最後判囚 2 年 1 個月至 3 年 1 個月。 法官陳廣池指,本案並非街頭暴動,亦非早有計劃,而白衣人的暴動「醖釀催快了閘內另一場暴動」,因應各被告的角色,採取較低的量刑起點,又指難免因襲擊事件,致使有人以為非白衣人都是「受害者」,他相信部份沒被捕的閘內人亦參與了暴動。 官指林卓廷的求情信「文筆暢順,亦充滿悲情壯志」,但沒悔意,「撫心自問,D1 晚上入元朗真是監督警察,保護巿民,調解閘內閘外對壘雙方嗎?D1 有沒有怱(忽)悠他人,甚至自己呢?」被告親友求情則提及,各人正直無私,因案自責悔疚、付出代價,望法庭輕判。 另外,元朗「7.21 襲擊」首宗白衣人暴動案,獲裁無罪的王志榮,上訴庭發還原審重新考慮,案件亦於周四續審。法官葉佐文關注,控方提交的閉路電視截圖模糊不清,著控方修訂書面陳辭,為每張照片補充獨立描述,案件押至 3 月 26 日續審。 721非白衣人案|綜合證人供詞 擲物、射水前後發生甚麼事? 《法庭線》嘗試據庭上證供重組時間線,將被告的言行重新放入時序中理解。在各人喊話、擲物及射水前,陳永晞目擊白衣人第一波襲擊,有女士被追打,他亦被指嚇;林卓廷在網上看到廚師受襲。其後白衣人越來越多,閘內人看到閘外陸續有人受襲,包括穿黑衣的男士、記者何桂藍,亦有女子受襲後倒地,惟未見警方介入。11 時前抵站的葉鑫昇指,見到白衣人「擸晒架生、曬晒馬」。 現場氣氛逐漸升溫下,各人向閘外喊話,說「Come on」、「警察依家嚟緊,你哋全部企喺度,夠膽企喺度唔好走」、招手、擲水樽等物,以及開消防喉射水等等。他們都辯稱留守是顧及自身及他人安全,亦是為了自衛、保護他人等而作出涉案行為。 另一方面,林卓廷到場向群眾表明已聯絡警方,港鐵人員亦於本案關鍵時間前,已向車站警務室求助。幾名警務人員在本案首次作供,披露警方事前已收「鄉事吹大雞」的情報,當晚在鳳攸北街、元朗站一直有人監察,但只派出 3 名軍裝警員到車站,3 警不久撤退。 指揮官表示,部署在元朗警署的快速應變部隊在 11 時才收到指示前往車站。按時間線,其時何桂藍已受襲、白衣人林觀良持木棍在敲打閘機,白衣人隨後更衝入閘,鄺浩林後腦受重擊。直至 11 時 03 分本案關鍵時間結束,現場都未有警員。白衣人並進一步走上月台,林卓廷在車廂中被林觀良等人打至嘴角流血等。 元朗721事件20人暴動等罪成 林卓廷量刑起點與白衣人黃英傑相同 《法庭線》整合元朗 721 事件逾 5 年半以來,暴動等罪成 20 人的判刑,當中林卓廷的量刑起點,與在元朗站大堂指罵他的白衣人黃英傑一致,同為 3 … Read more
尼泊爾籍戶戶送外賣員 Gurung 3 年前在上環送外賣時,被輕型貨車撞倒致右手受傷、鎖骨骨折,獲批 15 個半月病假。他其後經朋友介紹,有律師稱可協助追討工傷賠償,惟入稟後律師突然退出,Gurung 須親自上庭。結果案件未開審,法庭應戶戶送申請剔除訴訟,認同案件不存在僱傭關係。
Gurung 敗訴後遭戶戶送追討 28 萬元訟費,他指自意外後轉職保安員,根本沒能力付訟費,同時面對慢性肩痛、手指麻痺等後遺症,身心俱疲。由於上訴成本太高,Gurung 無奈放棄,現只盼戶戶送免除訟費。
外賣員權益關注組對於案件未開審便終止感可惜,認為法庭未有機會透徹了解外賣員的實際工作,又指現時靠外賣員透過訴訟爭取權益,成本極高並不理想,促請政府立法確立平台工作者僱員身分,強調資方透過應用程式對外賣員的「數碼操控」,實質與傳統勞資關係無異。
戶戶送指不評論個別個案,一直視外送專員的安全為首要考慮,已為「自僱」外送員提供免費個人意外保險等。勞工處則指,已按一貫安排向有關外賣員提供協助。
2022 年 5 月,搭棚工陳兆豐在油麻地吳松街舊樓外牆搭棚時安全繩斷裂,由六樓墮下身亡。意外後其僱主許佢成一度失聯、數度缺席勞工處傳票控罪的法庭聆訊,最終在本月經審訊後被裁定「沒有採取足夠的步驟防止任何人墮下」等 3 罪成,分 90 期罰款 9 萬元,即 7 年半內繳付。
陳兆豐的家屬今年 3 月亦入稟區院,向許佢成追討僱員補償。案件周五(22 日)首次聆訊,許佢成缺席,陳家沒人到庭,由律師代表。律師指,已在今年 9 月及 11 月向許送達誓章,但未獲回覆。法官羅麗華接納文件已有效送達,可在許缺席下繼續聆訊,同時頒布「除非命令」,指示許須在指定期限內遞交調解證明書、收入年表等,並押後 2025 年 3 月 7 日再訊。
工業傷亡權益會總幹事蕭倩文指,是次僱員補償案,原由身故者陳兆豐的父親申請,不過陳父已去世,遂由陳母接手。翻查資料,九旬陳父在今年 6 月去世;接手的陳母亦已屆八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