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歲菲傭涉將 11 個月大的男嬰拋落床,並打其臀部 3 次,男嬰大哭後,家用閉路電視系統自動通報予男嬰父親。男嬰父親其後翻看閉路電視,發現菲傭同月曾分別拍打其 11 個月大及 2 歲兒子臀部 1 次。案件周五(26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菲傭承認 4 項虐兒罪,判囚 12 星期。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判刑時指,照顧兒童需冷靜和耐性,被告行為容易導致孩子受傷,亦違反僱主對其信任,判囚 12 星期。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52 歲菲傭涉將 11 個月大的男嬰拋落床,並打其臀部 3 次,男嬰大哭後,家用閉路電視系統自動通報予男嬰父親。男嬰父親其後翻看閉路電視,發現菲傭同月曾分別拍打其 11 個月大及 2 歲兒子臀部 1 次。案件周五(26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菲傭承認 4 項虐兒罪,判囚 12 星期。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判刑時指,照顧兒童需冷靜和耐性,被告行為容易導致孩子受傷,亦違反僱主對其信任,判囚 12 星期。
35 歲女子在長沙灣保安道公共圖書館內,疑因教導功課問題,以粗言穢語辱罵及掌摑女童,其後再將女童帶到後樓梯繼續掌摑。女子被控一項虐兒罪,周二(23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署理總裁判官徐綺薇將案件押後至 9 月 3 日再訊,被告獲准以 500 元保釋。
銅鑼灣保良局嬰兒組留宿幼兒中心早前爆出虐兒案,3 名職員共被控 8 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襲擊」罪,周三(9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3 人暫時毋須答辯,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把案件押後至 2023 年 3 月 29 日再訊,並批准 3 人各以一萬元現金保釋,期間不得踏足事發地點。
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院舍「童樂居」爆出虐兒醜聞,累計 34 名職員被起訴。24 名被告的案件將轉介至區域法院審理,其中 3 人早前完成轉介程序,餘下 21 人分成 8 案,周五(16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當中 15 人被加控。 21 人暫時合共被控 222 項虐兒罪;其中一名 44 歲被告,被控 54 罪,涉及逾 26 名受害兒童。各案均押後至 10 月 6 日在區院提訊。 另有 5 名被告在裁判法院答辯,當中 1 人認罪,還押至 9 月 30 日判刑;其餘 4 人不認罪,分別排期 10 至 12 月審前覆核或審訊。
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院舍「童樂居」爆出虐兒醜聞,至今累計 34 名職員被起訴,其中 3 人被轉介至區院,周二(13 日)再提堂。 法官高勁修應辯方要求,押後 11 月 9 日再訊,其中一人擬與控方協商,另一人稱警方所披露資料「唔理想」,餘下一人沒法律代表,尚待法援處理申請。
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院舍「童樂居」爆出虐兒醜聞,至今累計 34 名職員被起訴。其中一名 56 歲替假幼兒照顧員涉一日之內,連環向 3 名幼童施虐,早前承認 3 項虐兒罪,是案中第二名認罪被告。她還押至周五(22 日)被判囚 5 個月 8 星期。 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批評,被告聲稱不知自己所使用的力度多大,是企圖狡辯,強調被告腳踩兒童一事極盡侮辱,直言「若非親眼所見,根本不能想像文明社會中,專業兒童照顧員有如此照顧的手法」。 官指出,由於其中一罪以「星期」作量刑起點,加上每個月並非一定是 4 星期,故最終判刑為 5 個月再加 8 星期。被告聽取判刑時一直低頭,得悉判刑後未有太大反應。
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院舍「童樂居」爆出虐兒醜聞,至今累計 34 名職員被起訴。兩人認罪,當中一人已被判囚 4 個月。3 名職員周二( 12 日)在區域法院首次提訊。首席法官高勁修押後案件至 9 月 13 日,以待其中兩人申請法援。3 人准以原有繼續保釋。 今天出庭的 3 名幼兒工作員被告為馮鳳豪(63 歲)、陳麗娟(55 歲)及陳玉玲(49 歲)。陳麗娟的法律代表申請押後,以索取法律意見。馮鳳豪及陳玉玲則向法庭表示,其法援申請正等待批核,希望押後案件。
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院舍「童樂居」爆出虐兒醜聞,至今累計 27 名職員被起訴「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襲擊罪」。其中一名 46 歲資深幼兒工作員早前認罪,獲准保釋至周三( 22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為同案中首名認罪的被告。 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指,涉案男童年僅 2 歲,被告接連拉扯男童頭及腿,以阻止他與另一兒童接觸,行為極度過火;男童當時沒有挑動被告的情緒,被告卻捉著其頭部大力撞牆,毫無疑問是情緒失控,把情緒發洩在男童身上。黃雅茵又指,即使被告認罪,她的解釋妄顧事實,悔意相當有限,判監無可避免,最終判囚 4 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