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一(3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142 日審訊,黎智英第 50 日作供,控方第 24 日盤問,問及「科技禁運」議題。黎否認提倡針對中國實施科技制裁,指自己僅陳述事實,因當時已實施制裁。
控方上周引述黎的「Live Chat」節目言論,問是否反映即使有犯《國安法》的風險,黎仍會繼續行事、《蘋果》會照常運作。黎解釋《國安法》紅線模糊,承認會「打擦邊球」,在模糊地帶冒險,但若行為明顯違法,「我不會蠢到去做」。
案件由高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高級檢控官陳穎琛代表;黎智英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大律師關文渭及有香港執業資格的新西蘭御用大律師 Marc Corlett 代表。
綜合全日報道:
黎智英案|控方質疑黎犧牲香港為美國爭取利益 黎:我為香港自由而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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