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沙嘴一間武館男教練,被指在 Facebook 發布海報,倡建「港獨武裝力量」,與女助手另疑管有開山刀等,本月 5 日被改控《國安法》下「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轉介區院,周四(22日)提堂。 《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應辯方要求,押後至 11 月 3 日再訊,以待辯方檢閱控方文件及索取法律意見。男教練與其女助手均沒保釋申請,繼續還押。另外,女助手聽力弱,提堂期間需戴上耳機或多次由書記大聲轉述。官指下次提堂會安排耳機予她以便聆訊。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尖沙嘴一間武館男教練,被指在 Facebook 發布海報,倡建「港獨武裝力量」,與女助手另疑管有開山刀等,本月 5 日被改控《國安法》下「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轉介區院,周四(22日)提堂。 《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應辯方要求,押後至 11 月 3 日再訊,以待辯方檢閱控方文件及索取法律意見。男教練與其女助手均沒保釋申請,繼續還押。另外,女助手聽力弱,提堂期間需戴上耳機或多次由書記大聲轉述。官指下次提堂會安排耳機予她以便聆訊。
一名 26 歲電腦程式助理員,被指在社交媒體發布「血洗共狗,更待何時」等言論,兼藏有開山刀等武器,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周四(14 日)被判監 9 個月。 辯方指被告一直奉公守法、沒案底,案發時只是受社會氣氛影響。被告親自求情稱,已學懂要成熟處理生活上不同意見,稱自己和家人已付上很大代價,望可盡快重建人生。 裁判官王證瑜裁定被告對中共政權感憤怒,認為其邪惡,圖用開山刀攻擊有關人等,又指涉案開山刀體積大,「如果用嚟攻擊他人,必定造成嚴重傷害」,案情嚴重須判監。
尖沙嘴一間武館的男教練,被指在 Facebook 發布海報,倡建「港獨武裝力量」,與女助手另疑管有弩、開山刀等,被控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行為、無牌管有槍械等 5 罪。 案件周二(12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 控方指案中 7 把弩的總拉力為 13 至 17 公斤,超過法例訂明的最高合法火器拉力,要求將案件押後至 8 月 31 日,以準備轉介至區域法院的文件。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隨即批准,下令將兩被告還押至 8 月 31 日再訊。 武術教練步入羈留室前向公眾鞠躬,親友見狀嚷道:「過兩日搵你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