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校女教師被指 2019 年反修例運動期間,在 Facebook 發表不當言論,經紀律聆訊後被裁定行為不當,遭公務員事務局革職。她早前入稟高院提請司法覆核,指當局錯誤裁定她行為失當、辭退決定涉欺壓等,要求法庭撤銷局方革職決定。
高院法官高浩文周五(26 日)頒判詞,裁定她司法覆核得直,指女教師雖有行為不當之處,但局方處分時,看來未考慮其他可行懲罰如強制退休,就直接以革職為量刑起點,必涉法律上的錯誤,故理據成立,下令撤銷革職決定,並向她頒訟費。
判詞提到,女教師任教官校 25 年,除本次事件外,行為無可挑剔,卻因解僱失去所累積福利;以申請人的年紀,或難再覓新僱主,遑論重建退休金。另亦沒證據顯示,其 Facebook 言論對其校內教職,或任何學生有所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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