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 4 月,一名工程公司僱主涉向兩名地盤工人提供他人的邊境禁區許可證,讓兩人進入沙頭角禁區工作。3 人分別被控串謀無許可證進入禁區罪,案件周三(3 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裁決及判刑。
55 歲工人被裁定罪成,判監 7 天、緩刑 12 個月;另一工人及僱主認罪,分別罰款 2,000 元及 4,000 元。案情指,僱主於警誡下承認,該兩名工人的許可證尚未準備好,他指示兩人使用公司其他僱員的許可證。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2023 年 4 月,一名工程公司僱主涉向兩名地盤工人提供他人的邊境禁區許可證,讓兩人進入沙頭角禁區工作。3 人分別被控串謀無許可證進入禁區罪,案件周三(3 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裁決及判刑。
55 歲工人被裁定罪成,判監 7 天、緩刑 12 個月;另一工人及僱主認罪,分別罰款 2,000 元及 4,000 元。案情指,僱主於警誡下承認,該兩名工人的許可證尚未準備好,他指示兩人使用公司其他僱員的許可證。
2021 年 4 月至 8 月,2 名公園建築項目分判商時任工頭,涉向四名工人收賄共逾 64,000 元,以協助他們獲該分判商聘用。他們被控「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等罪,還押至周四(26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 5 至 6 個月監禁。
辯方求情指,分判商僅提供工程材料,兩名被告收款為購買工程所需的工具。裁判官余俊翔則對此表示不解,指若説法屬實,為何非只收款一次以購買工具,而是每月收款。官又指,工人需從工資內抽出若干百分比交予被告,他們害怕不交回佣便會失去工作,回佣亦佔日薪不少百分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