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於去年 5 月審議 2022 年度財政預算案的《2022 年撥款條例草案》期間,一名 64 歲無業女子涉於公眾席叫囂,及與保安糾纏。她原被控「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及「普通襲擊」兩罪,其後被改控《特權法》下的藐視罪及一項干預立法會人員罪。 被告早前承認藐視罪,周一(6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另被裁定「干預立法會人員」罪成,共判囚 4 周,緩刑 1 年。裁判官何慧嫻指,案發時保安正執行職務,被告反抗和嘗試爭脫,行為構成阻撓。裁判官又指,立法會是莊嚴地方,被告喧嘩擾亂議會程序,糾纏間令保安跌倒受傷,斥其沒自制能力,行為野蠻。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