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另外 6 名「非白衣人」,被控 2019 年 7 月 21 日在元朗站暴動,周三(15 日)在區院展開第 17 天審訊。辯方續盤問案發快速應變部隊指揮官李伯豪,問當晚 11 點收到指示後,是否用了 7 至 8 分鐘才可出發?他答稱,「當時要啲時間先出到」,追問下稱,「因為我哋軍裝都廿幾個,加埋刑事部幾十個,要啲時間一齊出發」。
控方覆問時就警方到場後被罵一事播放閉路電視片段。法官問,「有一班人睇到…圍住你哋警察,大部分人有人叫囂, 我相信係粗言穢語,你哋無圍住陣勢,前後左右保護自己安全?」李稱,「有以有限人手盡量圍住。」李在追問下稱當時「少少驚」。
另當日在站內看閉路電視的警長供稱,只見有打鬥,但「攞住咩武器完全睇唔到,雨遮木棍我係分唔到」。法官據片段問及,10 幾名白衫人士作出暴力行為時,非白衣人的人數;警長稱,「畫面睇,白衫嘅人明顯強勢好多」。案件周四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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