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司機陳輝旺 2012 年和乘客因車資糾紛,被警員拘捕,其後全身癱瘓、頸椎移位、留醫一個月後死亡。死因庭周一(9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踏入第四日死因研訊。
代表家屬的大律師蘇朗年指,拘捕警員馬振康拳打死者,馬稱「好明顯唔係」。馬於第一次死因研訊庭上,曾拒絕作答是否拳打過陳。他指,之前因其代表律師發出警告,他不明白警告的性質及會否影響他人,故不作答。他解釋,自己是因為陳在警車上踢腳等,故上前按住,阻止他繼續踢腳。
至於將陳壓在地上及鎖上手銬,馬確認是當時的「最低程度武力」;蘇朗年提及,作為一名 28 歲警員,如此處理一名 65 歲長者,兩度問馬是否感羞恥,馬回應稱沒有。
第三日研訊|片段顯示陳被抬上警車時遭箍頸 拘捕警指陳屬頑強性抗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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