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亞銀行告士打道分行上周五遇劫。控罪書指 51 歲被告為美國籍,他被控搶劫、管有仿製火器兩罪,周一(13 日)被解往東區裁判法院首提堂。控方暫撤回管有仿製火器控罪,指有待律政司同意,但不排除再告。
被告沒律師代表,自行應訊,庭上一度高呼「你哋屈我」、「呢件事係誤會嚟」等。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應控方要求押後至 6 月 9 日再訊,以候警方調查及檢驗證物。被告須還押。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東亞銀行告士打道分行上周五遇劫。控罪書指 51 歲被告為美國籍,他被控搶劫、管有仿製火器兩罪,周一(13 日)被解往東區裁判法院首提堂。控方暫撤回管有仿製火器控罪,指有待律政司同意,但不排除再告。
被告沒律師代表,自行應訊,庭上一度高呼「你哋屈我」、「呢件事係誤會嚟」等。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應控方要求押後至 6 月 9 日再訊,以候警方調查及檢驗證物。被告須還押。
滙豐銀行 3 名職員涉串謀一對保險經紀兼中介夫婦,串謀收受賄款逾 17 萬元,以協助中介的內地客戶開銀行戶口。5 人共被起訴兩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等罪,案件周四(19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
3 名滙豐職員認罪,主任裁判官張志偉關注其中兩人的角色及罪責,押後至 4 月 14 日判刑,另一名職員則押後至 5 月 4 日判刑。至於保險經紀夫婦則申請押後待與控方商討,押後至 5 月 4 日再訊。
2013 年,警方懷疑一名男子洗黑錢逾 3,000 萬元,對其銀行帳戶發出「不予同意通知書」,不同意資金轉移。該男子多年來去信要求解禁不果,直至 2023 年被起訴,才獲撤銷通知書,改由法庭頒布的限制令凍結資產。該男子不滿警方 10 年來維持「不予同意通知書」,入稟高院提司法覆核,要求法庭宣告警方決定越權。
法官高浩文周四(29 日)頒判詞駁回申請,指警方懷疑申請人是犯罪集團首腦,又指警方每月進行覆檢,確認案件仍屬「特殊情況」,認為本案似乎存在合理理由,延長通知書有效期。另翻查判詞,一名與申請人同名、涉相同控罪的被告,於去年 11 月被裁定 6 項洗黑錢罪不成立。
2022 年新冠疫情期間,醫生蔡淑梅被指以「疫苗恐懼症」為由,濫發逾萬張「免針紙」,與丈夫白偉雄被控不誠實取用電腦及洗黑錢等 24 罪。白被指處理蔡發出免針紙後的逾 700 萬元收入,案件周一(12 月 1 日)踏入第 25 日審訊。
控方指,白偉雄在蔡被捕後翌日,由兩人花旗銀行的聯名戶口,轉賬共 92 萬港元到白於東亞銀行、中國銀行的個人戶口。白早前供稱,是為了測試不同銀行手機應用程式功能。控方周一指,同年 4 至 5 月,白數次由東亞、中銀戶口轉賬到聯名戶口,期間已測試不同銀行的應用程式,又指在蔡被捕當日,發生多件事情,質疑白仍有心情試應用程式。白則表示,他當日與蔡身處大嶼山渡假屋,因「冇嘢做」所以「玩吓」銀行的手機應用程式。
兩名警員被指於 2021 年至 2024 年間,獲建設銀行及按證保險公司批出逾 500 萬元按揭貸款,購買天水圍單位,但沒通知住用情況更改,被控兩項欺詐罪。案件周五(3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提堂。兩人被停職,有同一法律代表。
控方申請押後至 11 月 3 日再訊,準備轉介區域法院文件程序,獲裁判官屈麗雯接納。另要求增加擔保條件,包括將保釋金提升至現金 7,000 元、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及不得離港、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一星期報到一次等。
49 歲時任一級懲教助理,被指在 2020 年至 2023 年駐守東頭懲教所期間,多次向懲教署儲蓄互助社及數間財務機構申請貸款,卻隱瞞未清還的款項,或訛稱已披露所有債務,以騙取貸款,被起訴 17 罪。
他周二(20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 9 項欺詐罪、涉款 80 萬元,另外 8 項控罪獲撤銷。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押後至 6 月 3 日判刑,以候索取背景報告,期間被告須還押。
案情提及,被告已於去年辭職。廉政公署發稿指,公務員維持廉潔奉公至為重要,提醒必須注意審慎理財,維護廉潔操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