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 歲男子承認於 2014 年至 2024 年間,15 度強姦及強行與親生女兒肛交,首次犯案時女兒僅 14 歲。被告周三(22 日)於高等法院承認 14 項強姦及一項未經同意下作出的肛交罪,特委法官郭棟明形容本案案情屬最嚴重的類別,會判處長時間監禁,先為被告索取背景及心理報告,把案件押後至 8 月 18 日判刑,被告還押候判。
案情提到,被告脾氣暴躁、經常打罵家人,全家均相當害怕被告,事主亦對被告言聽計從。被告多次趁與事主獨留家中時犯案,當事主掙扎時,又對她掌摑施襲等。事主在持續遭受性侵 10 年後,向警方報案,揭發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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