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任東區裁判法院高級二級檢控主任黃華芬,被指 2019 年以「法庭檢控主任會」主席名義,去信時任律政司長鄭若驊及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投訴警方說謊,在 2021 年遭停職,並須接受紀律聆訊。 黃爭議在聆訊中擔任檢控及法律顧問的兩名大律師,未申報來自同一辦事處(chamber),遂向高院提出司法覆核,挑戰聆訊委員會主席認為相關安排沒偏頗的決定。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周五(11 日)頒下判詞,拒頒覆核許可,並下令申請人支付訟費。 判詞引大律師公會意見,指大律師縱同一辦事處亦獨立。法官指,單憑兩大狀出自同一辦事處,不足以構成有偏頗的結論,而涉事兩大狀亦沒聆訊結果的決定權,裁定申請人的理據沒合理可供辯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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