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 2 月 1 日凌晨,一名韓國籍男子在旺角彌敦道橫過石壆過馬路時,疑被膠鏈絆低及跌在路面,遭一輛駛至的士撞倒,送院後證實不治。死者家屬周二(31 日)入稟高等法院,向肇事司機追討賠償,惟入稟狀未有列明金額。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2020 年 2 月 1 日凌晨,一名韓國籍男子在旺角彌敦道橫過石壆過馬路時,疑被膠鏈絆低及跌在路面,遭一輛駛至的士撞倒,送院後證實不治。死者家屬周二(31 日)入稟高等法院,向肇事司機追討賠償,惟入稟狀未有列明金額。
50 歲的士司機涉於 2021 年接載一名酒醉的外籍女子時,強行觸碰私處,及後再把她扯落車;事主爬上車欲阻離開時,被告仍續駕駛。司機被控非禮、普通襲擊及不小心駕駛 3 罪,周二(26 日)於東區裁判法院開審前承認所有控罪,被判囚 12 個月零兩周,罰款 3,000 元。 裁判官溫紹明指,乘客乘搭的士與司機有信任關係,被告卻利用事主酒醉而侵犯她,屬加刑因素。他又指,本案非禮行為除了觸摸胸部,亦涉及將手指放入私處,情節嚴重。 裁判官考慮沒有證據顯示被告有預謀、被告的個人情況及案情,非禮及普通襲擊罪分別以 15 個月及 5 星期作量刑起點,開審日認罪扣減五份一刑期,部分刑期分期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