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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衝突4年|逾七成暴動案審結 大部分油麻地衝突被告 因黑衣或防護裝備定罪

理大衝突4年數據分析|逾七成暴動案審結 大部分油麻地衝突被告 憑黑衣或防護裝備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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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例暴動案統計2|近六成定罪被告不涉直接證據 上訴庭指急救員非有效辯護理由

反修例暴動案統計2|近六成定罪被告不涉直接證據 上訴庭急救員非有效辯護理由
2019 年反修例運動至今逾 3 年,《法庭線》整理暴動案數據和翻查判詞,被裁定罪成的 269 人(274 人次)之中,當中 59%(161 人次)被告是控方在審訊中未提出直接證據,而法庭藉被捕時間、地點、衣著、裝備等環境證供,推論曾參與暴動。

至於餘下約 41%,控方曾提出警員目擊或錄像拍攝到被告行為等直接證據,而相關被告被指涉及實質暴力行為如「私了」,例如元朗 721 白衣人,其他行為包括堵路及襲警等。

此外,就急救員在案發現場是否屬於參與暴動,上訴庭 2022 年駁回一宗上訴時指,充當急救員非有效的辯護理由,又指「救人不等如中立」,當造意和行為符合定罪元素,「就是參與了暴動」。律政司亦就 8.31 灣仔暴動案,一名救護員的無罪裁決提出上訴。

《法庭線》整理的詳細數據及資料,請見內文及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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