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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認三度與女同學性交案 官指警司警誡無效促覆檢 警:已考慮多因素

男生認三度與女同學性交案 官指警司警誡無效促覆檢 警:已考慮多因素

現年 18 歲男學生,承認 2019 年他 14 歲時,三度與 13 歲的同班女生性交,本周三(4 日)被判入勞教中心。區院暫委法官彭亮廷指,男生另有兩項民事紀錄,以警司警誡處理,其中一事件為五度與女童非法性交,不解為何律政司不予起訴,促覆檢個案。

警方回覆《法庭線》指,涉案男子曾因另一宗非法性交案件被捕,並以警司警誡方式處理,而決定以該方式處理時,已考慮證據、涉案罪犯自願及明確承認罪行、原訴人態度等因素。警方又指,有關法庭案件的相關判詞,均會作研究及檢視,並視乎情況作出適當跟進。

律政司則指,警方已作回應,現時沒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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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認曾三度與女同學性交、判勞教中心 官指警司警誡無效促覆檢一個案

男生認曾三度與女同學性交、 判勞教中心 官指警司警誡無效促覆檢一個案

現年 18 歲男學生,涉於 2019 年他 14 歲時,三度與 13 歲的同班女生性交,其中一次事主反抗不果;當時兩人正交往。男生承認 3 項非法性交罪,還押至周三(4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被判入勞教中心。

辯方指,被告犯案時不了解後果,現已改過自新,望判處開放式刑罰。庭上透露,除本案外,被告另有兩項民事紀錄,一事件為五度與女童非法性交;而另一事件則於酒店內非禮女童,兩事件均以警司警誡處理。

法官指,不解為何律政司就五度性交一事不予起訴,促覆檢。控方解釋,「資料顯示,受害人報警話有一次,冇話五次咁多」,故當時以警司警誡處理。官又指,兩次事件的女童,與本案事主為不同人,可見警司警誡「不起作用」,故本案判刑須具阻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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