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18歲男認煽動、侮辱國歌國旗等判入教導所 官:踐踏國家尊嚴、挑撥仇恨

18 歲男認煽動、侮辱國歌國旗等判入教導所 官:踐踏國家尊嚴、挑撥仇恨
一名 18 歲男子被指在「連登」、YouTube 及 Discord 平台,發表「港獨」、「光時」口號,亦篡改國歌歌詞、製作並發布以粗口字眼取代國旗黃星的影片,早前承認煽動、侮辱國歌國旗等 4 罪,周三(14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入教導所。

《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判刑時指,被告發布的內容以粗口詛咒國家領導人、內地人及警員,令他們受威脅,挑撥市民對警方及內地人的仇恨,而國歌及國旗具象徵意義,涉案內容踐踏國家民族尊嚴,損害人民情感。裁判官又指,被告的心理報告顯示,他犯案源於反修例活動,認為若示威者的暴力行為奏效,便不會譴責示威者,可見他認同以暴力手段改變社會現象的歪曲思維。

辯方希望法庭索取勞教及更生中心報告,但裁判官認為未能反映本案嚴重性,終判被告入教導所。

Read more

18 歲男被控煽動、侮辱國歌國旗等 4 罪 在官裁屬「持續犯罪」、檢控不超時限後認罪

18 歲男被控煽動、侮辱國歌國旗等 4 罪 在官裁屬「持續犯罪」、檢控不超時限後認罪
一名 18 歲男子被指在「連登」、YouTube 及 Discord 平台,發布煽動陳述、相片及圖片,被控煽動、侮辱國歌國旗等 4 罪。辯方早前指煽動罪所涉的 29 則帖文中,僅 3 則帖文在被捕前半年內發布,而部分並非在香港發出,爭議檢控期限和域外法律效力。

《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周三(23 日)裁定,被告涉案行為屬「持續犯罪」,故控罪沒超檢控期限,又指構成煽動的活動是在香港發生,故法院有權處理案件。辯方隨即要求答辯,被告承認全部 4 項控罪。

案情指,被告在網上發表「港獨」、「光時」口號,亦篡改國歌歌詞、製作並發布以粗口字眼取代國旗黃星的影片。官押後至 12 月 14 日判刑,期間被告須還押。

Read more

18 歲男被指發布煽動相片、經篡改國歌歌詞 辯方爭議檢控時效性、域外法律效力

18 歲男被指發布煽動相片、經篡改國歌歌詞 辯方爭議檢控時效性、域外法律效力
一名 18 歲男子被指在「連登討論區」、YouTube 及 Discord 平台,發布煽動陳述、相片及圖片,分別被控煽動、侮辱國歌國旗等 4 罪,周五(4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辯方爭議控罪的時效性,即煽動罪的 6 個月檢控期限,及侮辱國歌國旗罪 2 年的檢控期限。辯方亦就「域外法律效力」提出爭議,指被告於 2019 年至 2020 年 11 月身處海外,涉案 29 條帖文中,只有 3 條沒超出檢控期限,以及在香港境內發布。被告另被控 3 項侮辱國歌國旗罪,辯方同樣指相關帖文在境外發布,並已超出檢控期限。

總裁判官蘇惠德應辯方要求,押後案件至 11 月 23 日再訊,以待雙方準備書面陳詞。被告沒有保釋申請,繼續還押。

Read more

兩男被指「連登」、YouTube 及 Discord 發圖 被控煽動、發布篡改國歌歌詞 還押候訊

兩男被指「連登」、YouTube 及 Discord 發圖 被控煽動、發布篡改國歌歌詞 還押候訊
兩名 18 歲及 29 歲男子,被指在「連登討論區」、YouTube 及 Discord 平台,發布煽動陳述、相片及圖片,分別被控煽動、侮辱國歌國旗等罪,兩案周四(29 日)在西九裁判法院提堂,由總裁判官蘇惠德處理。

18 歲被告被控一項煽動罪,以及「故意發布經篡改的國歌歌詞」等另外 3 罪,申保釋被拒,還押 11 月 4 日再訊,候警調查。29 歲被告則被控一項煽動罪,沒保釋申請,還押 10 月 27 日再訊,同樣候警調查。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