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灣區業主入稟提覆核 稱相信香港有法治 被賣樓廣告欺騙 要求證監會賠償

大灣區業主入稟提覆核 稱相信香港有法治 被賣樓廣告欺騙 要求證監會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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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灣區業主稱因誤信賣樓廣告,買樓後發現單位僅可作商用,未能入住,周三(9 日)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頒令證監會主席失職,而任由地產公司刊登詐騙廣告,並要求證監會賠償損失。申請人稱因相信香港是「法治之都」,「證監會必不准人在香港刊出詐騙廣告」才購入單位,後來發現單位不能入住而「受騙了」。
部分業主周三(9 日)到高院門外示威

申請人:因信香港法治 證監會會監察廣告

申請人為盧肖娟,建議答辯人為證監會主席雷添良。盧沒有法律代表,自行處理案件。入稟狀指,證監會容許廣州富力地產股份有限公司及美聯物業有限公司在各媒體刊登賣樓廣告,用以「引誘」他人盲目投資,而涉嫌串謀詐騙,嚴重違反《基本法》。

入稟狀附上地產公司網頁及報章廣告截圖,當中提及「粵港澳大灣區品牌巨作」、「商住公寓」及「百變公寓」等。

申請人指在閱讀廣告後,認為由於證監會及港府批准刊登廣告,相信廣告内容屬實,強調證監會有責任監察上市公司,有完善監察制度。盧又相信,香港是一個「法治的社會」,在沒有疑慮及「引誘」之下決定置業。後來發現單位不能入住而「受騙了」。

申請人稱因相信香港是「法治之都」,「證監會必不准人在香港刊出詐騙廣告,所以申請人才購此樓宇」,因證監會「行為失當」導致損失,要求法庭頒令證監會賠償損失,主席雷添良失職。

HCAL1373/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