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司法覆核國安委越權被拒 黎智英提上訴 排期明年4月審理

申司法覆核國安委越權被拒 黎智英提上訴 排期明年4月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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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為黎智英,建議答辯人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入境事務處處長;利害關係方為律政司司長。

判詞:國安委決定不受覆核

黎智英早前分別入稟高院及提司法覆核,要求律政司宣布人大釋法不影響法院批准 Tim Owen 來港抗辯的決定,又指國安委建議入境處拒絕向他批出簽證,僭越《國安法》權力。

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認為,根據《國安法》條文,法院對國安委的工作沒有司法管轄權,其決定不受司法覆核。判詞又指,國安委的職責,屬法院職能範圍以外事宜,法院並無相關培訓或專業知識處理,故此摒除法院以司法覆核形式,監督國安委工作,實屬合乎邏輯的做法,最終駁回其許可申請。

對於黎一方早前質疑,若國安委的決定不受挑戰,變相權力比行政長官更大,法官反駁指國安委受中央政府直接監督及控制,又指黎一方舉出「非常極端但脫離現實(very extreme but unrealistic)」的例子,質疑國安委可能濫用權力,此屬「憑空想像而危言聳聽(fanciful and indeed alarmist)」的評論,拒絕接納,最終一併駁回司法覆核許可申請及黎的傳票入稟案。

黎智英國安案 12.18 開審

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黎智英國安案排期 12 月 18 日開審,預計審期 80 日。早前庭上透露,「12 港人」之一李宇軒、律師助理陳梓華將以「從犯證人」身分作供。

CACV166/2023 (HCAL566/2023)